一个变值所属的变量属于哪一个量度层次,变值本身并不是决定性因素,还得看它如何被归类。例如“读了四年中学”这个教育程度变值,是个定比层变量。但如果分类架构把年数合并,只分“大、中、小学程度”,便会被归入定序层中的中层;如果分类架构被缩为“是否受过学校教育”,而研究目的在于分辨学校教育跟体能的关系,不考虑各所学校的差别,则“读了四年中学”便归入定类层处理。
一个变量该有多少个变值呢?初步看来,似乎变值越多越准确。可是,在变值数量多而量度层次要求不高的情况下,数值花多眼乱,就不如合并为较少的类别来处理更简洁有效。例如十二年学校教育以下的,通称中学毕业以下,硕士或更高的并入大学以上程度。
差别层次是否越高越好呢?也不能一概而论。层次高的虽然较详细,但若非所需,那便只是琐碎和浪费,犹如拿称药的天平去称喂猪的口粮。差别归类的目的离不开需要,量度的需要若是为了裁衣,当然要分寸不差;若是为了形容少年憧憬中的异性对象,“高的”或“略矮”亦无妨。(www.xing528.com)
变值差别的归类并非一定下来就不变了,除了研究的需要,有时还须根据事象的实际分布而重新分类。例如某机构收集员工教育资料,原定分为从未进校、小学、中学、大学、硕士及以上五类,收集到资料后,发现只有很少是硕士及以上的,而中学程度的则占极大比例,前者不妨并入大学程度,后者可以再分作初中和高中。变值的重新分类,在社会研究、管理和政策的制订上,都是常见的措施:收入多少才算低收入家庭?多大年纪才算老龄?一年迟到多少次才算士气低落?变值差别的重新分类可以在同层次上进行,例如把中学程度再分为初中和高中,都属定序层。重新分类有时也可以是层次的更动,例如为了把学历和薪酬挂钩,中学毕业可改为12年教育,大学毕业改为16年教育,这样一来,教育程度这个变量,便由定序变成定比了。
合并类别和细分类别,会受预期的应用需要和统计分析决定。如果研究是为了向所有中学未毕业的人士提供职业辅导,或是统计分析只打算将教育程度作为定类变量来分析(第18章),则未必需要分辨0至12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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