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关心事态发展的研究者认为以往先研究后行动的做法,会导致解决问题的时机被延误,提出要在保持研究者身份之际,采取当事者的利益立场,介入行动。一方面严守客观研究的标准,一方面投入主观上认可的改善行动中去。西方多国近年出现的“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便是这种打通象牙塔和社会之间鸿沟的实践,使定性求解研究可以迅速结合行动来发现、发展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法。
定性求解研究还可以用来辨析复杂思行的个别特性和整体结合,以寻求最能整合局部和全局的能力与目标的发展方向。例如一个团体要制订或修改组织章程里的宗旨,希望在多种业务中,找出结合个别业务特性和整体目标的标准和次序。定性求解研究可以在制订影响广泛的政策时,照顾到各方人群的利益。修订章程和制订政策虽然在许多政府和非政府机构都有过若干经验,一些顾问公司还以“管理”的名目提供出形形色色的理性化的步骤,但尚欠系统化的处理方法。我发现从马克斯·韦伯的“理念型”构想,可以提取出一套系统化地辨析和整合个体和整体总目标和行事标准的方法(详见第16章),本节只介绍结合行动来发展具体问题解决方案的方法。
行动研究开始被学术界接受,起源于1940年一项少年帮派跟少数民族关系的研究。研究者邀请帮派成员一同分析他们歧视别人的原因和改善方法,帮助他们进行自我反省和对环境作理性分析,培养其理性行为和正义感。一年后,恶意行为的出现率降低。专业研究员开始从学院走入社会,成为各方各派解决问题的桥梁,既有很强的草根性,又能沟通上层。
这种研究针对的有美国激进小区的活动,也包括挪威的工业民主计划、英美和日本种种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的制度。行动参与研究员来自大学各个学科,采用行动参与研究的机构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医疗、环保、师资训练、社会工作、小区发展和国际合作等相关机构。美国国家健康所挑选医疗卫生研究项目时,还把发动研究对象和当地群众参与研究列为重要考虑条件。(www.xing528.com)
行动研究的倡议者既批评理论研究者置身事外,也不满意应用研究者为了资助者而做研究。他们要求广泛发动各种当事者参与,专业研究者本身也置身其内,跟当事者一同澄清问题和利害关系、学习和实践一些定性研究方法(详见第14至16章)、分析和理解资料,以求尽量达到所有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公平、满意和可持久的行动结果。这种方法企图改变科学过程的不介入原则,要求事先声明立场,一面研究一面改革,以合理地争取基层当事者的利益。行动研究和参与观察法(第15章)的不同在于,后者只图借一个不大影响事态的角色进入现场,避免让研究行为干扰事态,行动研究则预先公开行动研究者的动机。
行动研究鼓吹容纳各种不同意见者参与界定、辩论问题,并一同提出求知和求解的种种方法,反对定性或定量研究各自独行。行动研究者并不讳言改良的动机,他们主张民主协商的改革。他们坚持追寻可以长期持续的发展方略,而非只是短期见效的模式。因为行动研究既是一种研究策略,又是具有改良目标的实践。他们认为这样的研究不但更合用,质量也更高。
行动参与研究虽然倡导跟当事者团结,并不要求研究者完全变成当地一分子。保持“外人”身份,尤其是专业行动参与研究员的身份,较易辨识多种局内人士间的差异性,也更方便和多方合作、协调各方资源。研究者虽然同情甚至介入对当事者利益的争取,但不能忘记本身的特殊技能和角色。他们必须不怕提出尖锐问题,客观地澄清对事情的理解,搜罗所有信息,梳理各方推论的逻辑,协助一起进行研究,并向各界解释各方利害的结论。这些角色都有助于提升当事者改善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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