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娘家,也如今代之有些人求“发”,没有够,所以写了自由与容忍之后,还想深追一步,求精神之根柢的精神,于是想到“讲理”。讲理有世俗意义的,小两口吵架,一方火气盛,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另一方会说,“你要讲理”,这理通常是习俗认可的某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比如放到道德哲学课的讲义里,是否合理就要另说。这是否合理的“理”是深一层的,或深几层的,其表现也许不异于习俗,但要由“思辨”来。本篇所说讲理的理,是由思辨来的理,求得,不易,而只要肯求,它就会在知和行方面有大建树。求,得,都是一种珍贵的精神状态,也因为后来成为广陵散,所以想提出来说说。
理,不可见,说,就不像广告家吹自己产品那样容易。从哪里入手呢?想到七年前的旧事。那是1988年,母校北京大学过九十岁生日,当然更应该有各种纪念性的活动。活动之一是组织一些人写以“我与北大”为主旨的纪念文章。承编者不弃,让我也滥竽充数。比如母亲过生日,不管自己成器不成器,登堂拜寿总是不能辞谢的。于是我想写什么。我与北大,我想分而治之,或写北大,或写我。而凑巧,在此之前,由于怀念,关于北大的旧人和旧事,我已经写了不少,都收入《负暄琐话》。剩下可以写的只有“我”?当然,祝寿不当说泄气的,于是搜索枯肠,求自己的所得,甚至可以摆上桌面的。居然就找到,或只限于治学,是学会了怀疑和追根问柢。标题加大,是《怀疑与信仰》,因为想到培根的名言“伟大的哲学始于怀疑,终于信仰”,自知造诣有限,只能有始无终。但这“始”也不是无所得,那是不轻信,是直到现在我还珍而重之的。单说这怀疑和追根问柢。二人同心,作为一种精神,至少是作为一种思想方法,各方面的影响却是不小的。只说两点。一是不信任何权威,如旧的子曰诗云直到上谕之类,新的什么主义、什么思想、什么指示之类,因为依照怀疑精神,都可以问,或说必须问:“你信,它就真正确无误吗?拿权威以外的理由来。”而经常是拿不出使人人心服的理由,更经常是不许问。问,结果常常是不信,有什么好处吗?由浮世的利害方面看,也许没什么好处。至于说到治学,求真,那就只能走这一条路。二是有所知,因为都问过所以然,所以就比较靠得住。总之,在红楼混四年,我虽然未能“终于信仰”,因为学会怀疑和追根问柢,就算作所得只是不信吧,我还是认为大有所得也就不悔恨的。
说到所得是不信,这里还要补充几句,因为1988年以后,我不自量力,写了一本《顺生论》,讲了不少有关“人应该怎样活”的看法,说应该如何如何,显然是有所信。难道我真就能够“终于信仰”了吗?难言也,因为由一个方面看是有所信,由另一个方面看,这所信并不根深蒂固。具体情况是这样,借用《礼记·中庸》的成说,我接受“天命之谓性”的“性”,而不问“天命”是怎么回事,它规定的“性”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形而上的价值。在此阶段,“天命之谓性”在我的心目中,与佛教的净土、基督教的天堂不同,所以还不配称为信仰。但接受这句之后就会顺势下行,同样接受“率性之谓道”。这“道”是“朝闻”之“夕死可矣”的“道”,自然要影响知和行,知会分辨是非、好坏,行会决定如何立身处世,所以说是有所信也不能算僭妄。与《怀疑与信仰》那篇文章相比,我写《顺生论》,思想的大格局没有变,只是表白得比较全面,比较细致。这不变,这比较全面,这比较细致,饮水思源,都来于北大红楼的精神面貌,“讲理”。这是自我陶醉吗?古语有云,当仁不让,干脆就再费些笔墨,说说有关讲理的一些情况。
先要说清楚,其时,红楼之内,人对人,无论治学还是交往,都习惯于讲理,大概没有人把它当作一个课题,研究所谓“理”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自然更没有想到这些。后来,比如现在,想到这些,是因为而立之后,问学兴趣转变,扔开《龙筋凤髓判》之类,改为钻研《纯粹理性批判》之类。钻研,有所悟,这里,借这所悟,就可以为讲理之“理”加个小注,也可以夸大言之,称为阐微。计可以分作三个方面。其一是求知方面,不无条件地接受传统,听信权威。从正面说,凡有所肯定,都要找到充足理由。所谓充足理由,是要合于思想规律,举例说,接受一个全称肯定判断,一定要在不能找到任何特称否定判断为真之后。或干脆简而明地说,是信任自己的(纯粹)理性。其二是在立身处世方面,用中土的话说是待人如己,借用康德的话说是服从自己的实践理性,把别人也看作人。其三是凡有所信,都承认它的普遍性,这是说,不当如俗话所说,“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我的”,甚至己所不欲(如挨整),偏偏施于人(整人)。
在这样的讲理的精神状态笼罩之下,表现于日常生活,颇有值得说说的。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下手。先说正,是人人觉得自己有独立的人格,有所信,是经过自己思考,认为可信的;有所不信,也是经过自己思考,认为不可信的。这样的自我感受,还会发展为多种心理状态。比如大而言之,会感到有足够的场地供自己驰骋,自己(至少在精神方面)是自由的。小而言之,是多多少少会孕育一些狂气或傲气,因为尊崇的是自己头脑里的理性,一切世俗的都是自郐以下,就难免看不起。不过对于自己周围的人就要换为尊重,因为“能近取譬”,自己有一套,推想别人也必有一套。尊重别人,最突出的表现,是有些名教授,如胡适先生,与学生交谈,也是姓张称张先生,姓李称李先生。(www.xing528.com)
再说反面,是不以力(包括声名、地位等)压人,因为讲理与动硬的不相容,讲理惯了,就会以动用手中之权,压而使人服为耻。有个外来的例,我在《红楼点滴四》(收入《负暄琐话》)一文中曾提到,可以说明这种情况。为省力,抄现成的。
不知道从哪里刮来一阵风,说(军训)必须整顿,加强。于是来个新教官,据说是上校级,南京派来的。上课,态度大变,是要严格要求,绝对服从。开门第一炮,果然像对待士卒的样子,指使,摆布,申斥。这是变太极为敲扑,结果自然是群情愤激。开始是敢怒而不敢言。不久就布阵反击,武器有钢铁和橡胶两种。钢铁是正颜厉色地论辩,那位先生不学无术,虚张声势,这样一戳就泄了气。橡胶是无声抵抗,譬如喊立正,就是立不正;但又立着,你不能奈我何。据说,这位先生气得没办法,曾找学校支援,学校对学生一贯是行所无事,当然不管。于是,大概只有两三个月吧,这位先生黔驴技穷,辞职回南了。他失败,从世故方面说是违背了“入其国,先问其俗”的古训,从大道理方面说是违背了红楼精神。
这红楼精神就是重理不重力。
现在是,由走出校门算起,整整六十年过去了,单就这讲理的学风说,总浮生多半世之账,有没有什么经历和感受,可以看作得或失的?想了想,是有,而且分量不很轻。先说失,是有个时期,时风变为不讲理,以权力大小定是非,为了能活,我就不得不效法七品芝麻官郑板桥,默诵“难得胡涂”,“胡涂”前有“难得”,可见心情是相当苦的。得呢,是如在《怀疑与信仰》那篇小文中所说,“没有忘本”,即拿笔,灾梨枣,总是沿着母校的老路走,讲理,不说违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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