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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厘定税收规避术语?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英语国家,用做区分纳税人减免纳税不同情形的常用语有“tax evasion”、“tax avoidance”、“ tax saving”、“tax planning/mitigation”等。可见,对纳税人规避纳税的事实,各国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尚未形成统一的术语。即使在同一法律制度内,各种不同术语的使用常常前后不一,且互相使用。

如何厘定税收规避术语?

一、相关术语的厘定

全部的经验观察都是“根据一种概念系统进行”的。(2)不同语言的概念系统在一些重要方面是不同的。“概念的作用在于特定价值之承认、共识及储藏”,“从而使之成为特定文化的一部分,产生减轻后来者为实现特定价值所必须之思维以及说服工作的负担”。(3)对于法律概念的作用,博登海默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没有概念,我们便无法将我们对法律的思考转变为语言,也无法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把这些思考传达给他人。”(4)

英语国家,用做区分纳税人减免纳税不同情形的常用语有“tax evasion”、“tax avoidance”、“ tax saving”、“tax planning/mitigation”等。(5)对此,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分别意译为“税收逃漏”、“税收规避”、“税收节省”和“税收筹划/减轻”。而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则大多习惯上分别简称为“逃税”(即我国立法上的偷税)、“避税”(6)、“节税”与“税收筹划”。(7)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打击税收规避的实践中,用“tax shelter”指称公司税收规避问题,一般将其认定为税收规避的下位概念,然而,事实上常将“tax shelter”与“tax avoidance”二词互用,且多数情况下以“tax shelter”表示。可见,对纳税人规避纳税的事实,各国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尚未形成统一的术语。即使在同一法律制度内,各种不同术语的使用常常前后不一,且互相使用。(8)为避免不必要的概念之争,本书中除有特殊说明外,税收规避、避税、税收庇护这三个用语作统一理解。(www.xing528.com)

英国法学家哈特认为,语言具有“意思中心”(core of meaning)和“开放结构”(open texture),前者是指语言的外延有明确的中心区域,在此区域中,人们不会就某物是否为一词所指之物产生争论;后者是指语言的外延涵盖着不确定的边缘区域,在此人们容易出现分歧。如同日本税法学者北野弘久先生所言:避税行为(tax avoidance)是税法学人为制造的概念,既不是通过活用税法上的特惠措施所实施的节税行为(tax saving),也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偷税行为(tax evasion),而是两者中间的概念。(9)税收规避作为居于中间模糊地带的一个概念,如何界定其与税收逃漏、税收筹划等概念的边界则是这一税法难题的关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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