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内容都很重要,因为根据评论者们的预测,新经济下交易量将大幅增加。[111]各大头条也都在宣扬外包、精简和“灵活公司”时代的到来。理论家则谈论着多数行业由少数大规模、完全一体化企业主导的20世纪生产模式的终结。[112]在一些人认为正在形成的新型“模块化”经济中,许多独立公司出售专门的商品和服务,并可以以不同方式组装和配置以满足多种市场需求。Gone是一家大型、垂直性一体化公司,通过收集所有资源——包括物理的、智力的以及人力的——来生产特定产品。[113]哈佛大学最卓越的商业历史学家Alfred Chandler对这种旧类型公司进行了精炼(并谨慎)的描述。[114]因此年轻一代学者给予新型、模块化公司的标签是:后钱德勒(Post-Chandlerian)。正如这些理论家所指出的,“不相融合”的公司已经用公司之间的协调取代了公司内部协调。回到Oliver Williamson的语境,即分散化“市场”取代了集中化“层级”。虽然新模块化经济中协调的确切性质方面还存在一些争论,但大家都同意这种做法需要更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广义而言即更多的交易。当生产被打散并分布到更多的独立企业时,需要某种交易来将各组件整合成最终产品。
但是,交易与合同并不完全相同。例如某些产品的设计允许特定公司的组件简单地插入。这种“硬连接的模块化”把交易简化为单纯的接口协议问题。当然并非所有产品都如此。当协调不能被设计为组件并需要主动安排时,有时可以不用诉诸法律上可执行的合同而非正式地实现。日本工业集团Keiretsu就是由独立但可以在一起高效运作的企业所组成,且没有正式的法律协议。大量“制度”经济学研究类似组织形式。[115]这项研究说明了规则如何出现以管理相互之间重复交易的经济行为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关规则从有约束力的法律和合同到非正式规范,唯一不变的是它们为个人行为者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激励体系。
因此合同不一定为企业有效地相互作用所必需,财产权也是如此。在某些情况下,经济体制成形时并不存在财产权。事实上或者非正式认可的所有权——可以把它当成“准财产”权——足矣。Elinor Ostrom的开创性研究中所描述的市政水区就是一个标准案例。[116]近期有几位学者认为中世纪工艺公会展示了一些相同的特征,包括非正式认可“商业秘密”中的一个基础。[117]其他情况下,财产权对机构是至关重要的。专利池和标准制定组织是很好的例子,就像“集体权利组织”汇总版权并一揽子许可给广播和电视行业。
这份针对制度的简要研究有一个要点:当谈到不同公司的治理工作时,产权和合同不是仅有的规则。各种各样背景下都有制度产生。这在过去是真的,毫无疑问随着新经济的形成,将继续保持为真命题。即便如此,某些公司还是需要处理越来越多依据正式合同合作的需求。[118]其中一些还会得到正式财产权的帮助。换句话说,这些正式法律工具不是企业有效互动的唯一途径,但它们是可靠且真正的方式。我们可以预期在新经济格局中它们会被越来越频繁地应用。至于是否为“私人秩序”的主要形式——如有些人在前钱德勒时代所认为的那样——则不是笔者要回答的问题。笔者相信其重要性会增加。这足以解释本文中对其相互作用方式的关注。
有几幅图可以帮助阐释这一点。图3代表一个典型的“旧经济”场景,公司A从公司B购买东西。公司B指派其全资所有的一个部门改造公司B的产品以适应公司A的需求。(可设想公司B销售一种装配线组件,必须要集成到公司A复杂的装配线中。)
图3“旧经济”场景(www.xing528.com)
现在,设想公司B“裁员”了,把该部门“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公司,即公司C。公司B之前由其部门完成的工作现在可以“外包”给新公司C。由于公司C将获知公司A装配线和公司B制造部件的敏感信息,且公司C可能会考虑到自身改编技艺及技术的专有性,因此其将与公司A和公司B均签订协议。而主要买方和主要卖方即公司A和公司B可能还是希望彼此之间也签订合同。此处目的的要点在于一个额外的交易集,如图4所示。
图4 新经济下的交易结构
这种可以被称为生产“解体”的示意图描述了当前经济下多数行业的现实。就这一点而言,较早的先锋者是微型计算机或PC行业,从旧式垂直集成一体化发展到以戴尔计算机(Dell Computer)为典范的市场结构。戴尔虽然是一个大型品牌零售商,但并未拥有很多制造资产。相反,戴尔从几十家专业供应商购买并组装部件。[119]半导体行业的部分企业也发生了类似变化。跟以前是大型综合企业的统一景观看起来大不相同:一些公司被称为“铸造厂”,专门进行制造;其他公司,被称为“无制造半导体”设计公司,专门进行组件与芯片设计。[120]药物研发是第三个例子。现今大型制药公司与数十家规模较小的研究密集型公司签订合同,以开发特定产品。且这些较小的公司大部分属于生物技术行业。[121]有人认为该行业是一种全新公司组织模式——“网络公司”的前兆。[122]无论人们如何描述,该行业与大多数研发集中于母公司全资拥有部门的时代已经相差甚远了。[123]
就笔者目的而言,这种趋势重要性在于其预示着正常商业交易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司曾经是其他公司的内部部门,或存在于旧的生产模式下,现在已经独立出来。以前在大企业内部协调的生产阶段现在被拆离并分散到更多公司中。过去由内部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协调交互变成了根据市场定价的合同。新经济的交易密集程度远远高于它正在迅速取代的旧经济。
这就意味着财产权将更加重要。上文第二章和第三章描述的所有原因也都表明,财产权在促进合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使得大量公司更容易接近彼此并开展早期披露及谈判。同时在合同签订后提供更多的补救选择与更安全的保障措施。所有这些都在更为分散的工业图景中使对于经济活动至关重要的合同过程变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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