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语文》初中全三册正摆在我面前,随意翻翻,只觉得新入选的作品居多,文学气味较浓,别无他长。然而这么一套书在传媒中竟被誉为“向教材挑战”,而主编者也含蓄地予以承认,并补充说这是“一种良性的挑战”。我实在感到惶惑:课外读物就是课外读物,不过用于补教材之不足,何言“向教材挑战”!
但“挑战”之说既出,我们也就不能不认真对待,看看此书究竟是否具备挑战的条件。
初一册选了周作人的《罗汉豆》,其文如何,姑且不论;其人则大节已亏。我们当然应有“不以人废言”的大度,但读者毕竟是十二三岁的孩子,不是大学中文系学生,如果有人告诉他们此人曾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效劳,则所得仅负面效应而已。而编者居然在“导读”中特意声称此人是“鲁迅的胞弟”,似有引发小读者“爱兄及弟”之意,真乃匪夷所思!
初三册《不亦快哉26则》一文何以入选,笔者实在不明白,也许是编者欣赏它那洒脱的风格吧?可是津津乐道那些低级趣味的事,什么通宵打麻将啦,什么酒后头重脚轻啦,什么梦里到处找厕所啦,如此等等,其意义究竟何在?
同册《耳中人》一文寓庄于谐,文中那个“小人”其实只是修炼者的幻觉,谁知我们的编者也居然上当受骗,说什么“通过导引之术已修炼成‘圣胎’”,“这‘圣胎’长得却像个小鬼”,这无异于肯定了这个“小人”的真实存在。这哪里是“导读”,简直是将读者导入歧途。《聊斋志异》中的优秀小故事为数不少,编者却独垂青于此文,实在是令人费解。(www.xing528.com)
以上是就大者说的,再说小者。一是选名家之文,虽大体上无可争议,但也要顾及学生的兴趣和接受能力,否则徒费学生的时间和精力。例如初三册以孙犁《与友人论学习古文》(题目已表明此文不是为中学生写的)置文言文选篇之前,似有用来指导学生学文言之意,但这是徒劳的。孙先生学文言的方式非常独特,没有他那样的天赋和学力,绝难照办。文中提到先生所学古代典籍不下二十余种,不用说学生,就是当今的青年教师能读上一半的,也恐怕是凤毛麟角。依我看,学生读此文,非但无益,反而会对文言文望而生畏。二是选新作家的作品,优点是贴近生活,容易引起阅读兴趣,但标准要严,不是凡新皆好。例如初一册选了几篇微型小说,然而标准不严,除《第八棵馒头柳》和《女孩》意味隽永可供咀嚼外,其余诸篇皆淡乎寡味,不是显得概念化就是过于直白。这两种情况都不是个别的。
至于外国作品在书中所占比重过大的问题,我以为这是选家分内的事,不容他人置喙。编课外读物不像教材要受教学大纲制约,多选外国作品,正可以补教材之不足。但有一条不可不予注意:译文必须是相当完美的。“信”是主要的,然虽“信”而不“达”不“雅”者,亦不宜采用,或请有关专家作修改。例如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Address at Gettysburg),原文流转自如,意境深邃,读起来音韵铿锵,使人如痴如醉;而本书中的译文真使人扫兴,尽管译者字字句句恪守原文的精神,却依旧保留了原文中某些长长的定语和复杂的结构,读起来难免产生佶屈聱牙之感。
客观地说,这套书仍选了不少多年来各种选本中所罕见的好文章。据上所述,新则新矣,未尽善也。谓之补充教材之不足,还算符合实际,谓之“向教材挑战”,过矣!
原载2000年11月2日《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署“第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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