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山野里的回忆
吉林师大附中 高一 傅汾
在刚要上小学的时候,我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度过了一段宝贵的时光。
虽然我当时还很小,但对于这“宝贵”的理解并不比现在差。每当回忆起那时的生活,内心总是兴奋的,以致两眼放出光彩来。回忆是幸福的,幸福的回忆常与山野联系在一起。
按文章实际内容,可加副题“登双峰山”。
“得天独厚”一句改为“怎能不感到惊奇呢”,要用当时的“我”的口气来写。
1969年深冬,我随着“插队落户”的爷爷、奶奶来到一个坐落在群山之中、名叫“荒山”的小山村。一个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长大的孩子,能够亲眼看到那白雪覆盖的层层叠叠的群山,也算是得天独厚了。我立即想到爬山,这想法吸引着我,甚至完全占据了我。而我,那时就有一个犟脾气,想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第二个早晨,我很早就起了床,在城里睡懒觉的习惯一下子改了,这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八七是由于山的魅力,那百分之零点零一一三记不清了。我忙三火四地洗了一把脸,穿好外衣,便走出了家门。
我在门口站住了。天正飘着雪花,北风吹得很紧,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是当我抬头看到那雪雾笼罩着的苍莽的山峰,又不禁心头一热,精神顿时振奋起来。
这时,从我们新居隔壁的一间房子里,跑出来一个和我一般大小的男孩,这是我昨天刚结识的小伙伴,他叫柱子。我们昨天约好了,今天他带我去爬双峰山。山里的小孩真是够朋友,说到做到。柱子今天打扮得利利索索,头上戴一顶狗皮帽子,腰间系一条麻绳,还穿了一双小乌拉,走起路来总是高高地挺着胸脯,样子很威武,真像山里的猎人。
我们出发了。
双峰山是两座紧紧相连的山峰,在附近的群山中数它最高。这时,在大雪和白蒙蒙的雾气中,山峰隐约可见,山腰上,一大片松林泛出淡淡的青绿色,一些灰褐色的巨大岩石还没有被大雪覆盖,看上去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
“很早”“忙三火四”两个词语,生动地表现了急着想爬山的心理,用得好。
一“寒”一“热”,相映成趣。
这里交代原委,解开上文之“谜”。文章有波澜。
肖像描写有层次,先上后下,先静后动,表现出“山里孩子”的特点,文笔也朴实生动。
用大雪飘落在森林和岩石上的景色来描写双峰山全貌,历历如画。
“爬山的艰巨性”一句是成人语,应改一下。
约二十分钟后,我们到了双峰山脚下。在二尺深的雪中走了这一会儿,我觉得有点儿累了。这时我才感到爬山的艰巨性,但我还是鼓足勇气,准备登山。
山上的积雪也有二三尺深。北风不停地吹着。我学着柱子的样子,叉开两脚,一步一步向上迈。积雪被踩得吱吱作响,脚印一会儿就被鹅毛大的雪片淹没了,呼出的白气像霜一样凝结在头发和眉毛上,连睫毛上也结了小霜渣。
我们走进了灌木丛中,树叶大都已经落光,只有偶尔能见到几片挂在树枝上,在风中不停地摇晃。这时,我突然发现在我们眼前的灌木丛中有几株极矮的小树,上面结着许多通红的小粒果实,在白雪衬托下,显得格外鲜明耀眼。我忙问柱子这植物叫什么,他说:“这是刺玫果,就是冬天也不落下来。”啊,这小东西,有那么强的生命力,与母体从不分离。我不由得在心里赞叹起来。
我不知不觉已经出汗了,两腿也有些发麻,但我还是跟着柱子不停地向前走。突然,前面的枯草中唰唰地响了起来,我的心一下子绷紧了,脑子里出现了黑熊、老虎这些可怕的东西。我在幼儿园的时候,是以“勇敢”著名的,摔倒了也不哭。可现在,我的心却跳得又快又响,连柱子也听见了。
柱子正在给我壮胆,一只野兔箭一般地从草丛中蹿了出来。还没等我看清楚,它已经跳过山梁不见了,只在雪地上留下了一串脚印。“原来是这鬼东西,闹得我一场虚惊。”我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
“学着柱子”一语甚妙。
绘声绘影地写出雪中行走的情形。
行文切忌拖泥带水。“只有”“能”“在我们”“上面”“植物”均可删去。
何必发议论?把“舞台”让给柱子为好。
“听见”似属夸大。
这一段应把柱子放到中心位置上来。
“一场虚惊”不是儿童语言,可改为“吓我一跳”。
步子越来越慢,好不容易到了半山腰,进入了一片松林。这儿的松树又高又大,够得上“参天耸立”了。树上挂满松塔,青青的松针已被雪染白了。我忽然想起两句儿歌:“青青的小松树啊,大雪染白了你的睫毛。”哈,真有趣!
柱子提议休息一下,我自然乐意服从。可我们谁也坐不住,都想摘松塔。柱子上树摘,我在下面接,一会儿就是一大堆。我们把松子从松塔中敲出来,在大石板上砸。这样,我们就香甜地吃起油渍渍的饱满的果实来了。
吃完松子,我们继续往山顶走。我又累得喘了起来,柱子于是拉着我走。快到山顶的时候,我们累得简直是向上爬了。但我们终于到了山顶,我们俩都累得坐在地上。(www.xing528.com)
大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极目望去,是无边无际的山峦和林海。山向我们展示着山下所见不到的另一种魅力:千山万壑,弥漫着茫茫白雾,像大海的波涛,翻卷着白色的浪花,气势磅礴,动人心弦。这就是北国冬天的大自然,我所从未见过的大自然,真美啊!
又是议论口气,不好。
这样表现儿童心理特点好。
“乐意服从”四字写得有风趣。
妙在想歇歇不住。以下应具体地展开,让柱子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个“拉”字,双方情态可见。
广阔的视野。
雄浑的气象。
收得好!
平地突起高峰,写一个浪漫主义传说,为全文增色不少。叙事的语言简洁而形象,是本文的最佳处。
柱子给我讲起了双峰山的故事。原来,很久以前,这里并没有山。有一年,发生了旱灾,一连几个月不下雨。大地干裂了,人们无法生存。当时这山脚下住着两兄弟,为了拯救大家,就在家门前动手挖井,不找到泉水不罢休。他俩不停地挖了一百天,挖成一个一百丈深的井。泉水终于找到了,水欢畅地流向大地。万物复苏了,人们得救了,可是那勤劳勇敢的两兄弟却变成了两座山峰,永远守卫在泉边。
“看,那就是他俩挖的百丈泉。”我顺着柱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两峰之间的沟壑里,有一潭清澈的泉水正冒着白气,向山下流去,发出叮咚的响声,轻快悦耳。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传说啊!它使我更增加了对双峰山的敬意。
我再次仔细地打量起我们所在的这两座山峰,它雄伟挺拔,像那勤劳勇敢的两兄弟,忠实地守卫在百丈泉边。“我们现在就在这两个勇敢的人的怀抱里。”我这样想。
我们要下山了。柱子选择了一条平缓的山路,我们慢慢地向村里走去。
以后,我又多次登过双峰山,但这头一次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最深的。
啊,双峰山!在你那深深的山野里,我懂得了那么多、那么多的东西。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不会忘记这里的山峰、泉水、松塔、野兔,不会忘记我童年的伙伴,不会忘记这里度过的宝贵时光。
不会的。
传奇色彩颇浓。
写高山流泉,有声有色。
一看一想,看得仔细,想得奇特。这样结束故事,大有余韵。
下山只一笔带过,好章法。
总括全文,颇有余味。再用一个短句“不会的”作结,蕴藉无穷。
【讲评】
这篇记叙文是以记事为主,写的是两个孩子冒雪登山的事,内容并不奇特,但很有趣,在构思和语言方面颇有一些特色,值得一谈。
先谈构思。
同学们写记事的文章,往往把注意力放在事件的经过上,而忽视了写人。其实,只要按一定顺序去写,写清事件的经过并不难;难的是用不多的笔墨把与事有关的重要人物写好,写活。人物写好了,写活了,整个事件就有了生气。这是在构思中必须着重解决的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本文作者解决得比较好。文中的人物只有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刚刚结识,就成为朋友。一个是刚从大城市迁居到山村里来的“我”——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惊奇,虽然不习惯爬山,但好奇心促使他勇敢地攀登,这使他在艰难的行程中尝到了山野的乐趣;另一个是本地生长的柱子——他熟知山野的事情,对朋友信守诺言,遇事不慌,有办法,真正尽到了带路人的责任。作者在叙事中有时也注意到表现儿童的心理特征,使这两个孩子的平凡经历显得富于生活情趣。无论是观赏灌木丛中的刺玫果或是碰上慌乱奔逃的野兔,无论是吃着油渍渍的松子或是谈论两勇士的故事,都耐人寻味。他们之间的友谊也通过一些真实的细节,毫无夸饰地显示出来。但作者的这一构思显然还不够完善,主要的表现是柱子的形象不够鲜明。看过鲁迅小说《社戏》的人都会记得,这篇小说是以“我”去看社戏为中心来组织材料,小说中的几个农民孩子都写得栩栩如生,闭上眼都能想象出他们的声音笑貌来。本文中的柱子则不是这样,从作者笔下已经初步显示出的若干“山里孩子”的性格特征来看,这个形象是应该而且可以写得稍微丰满一些的,但实际上并未做到。除了肖像还写得比较逼真而外,其余如语言、动作、表情等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读者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在整个登山过程中,作者给予柱子的活动舞台实在太窄小了,使他无法扮演一个虎虎有生气的角色,在雪天山地这个特殊环境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例如碰上野兔时柱子是怎样给“我”壮胆的,摘松塔时他又是怎样上树的……这些地方都被作者轻轻放过。这个缺点的产生,跟作者下笔前对文章的全局缺乏缜密的考虑有关。看来作者的原意可能是要综合地写几件事(文题《山野里的回忆》可证),但下笔后改变了意图,专写登山一事;而写到登山,似乎又有意强调了“我”的顽强性格,这就不能不使柱子退居次要地位了。
我们这样提出问题,也许要算作一种苛求。但文章结尾有“不会忘记我童年的伙伴”这么一句话,这似乎证明作者本来就有写好柱子这个人物、表现友谊的主题这一愿望。事实上也是如此:美好的事物固然值得回忆,然而,最值得回忆的不是物,而是人,是人们感情世界中那些最美好的东西。为了深化本文友谊的主题,我们认为指出这一点还是必要的。
再谈语言。
本文的语言清新流畅,读来自然合节,没有矫揉造作气,这是难能可贵的。有两段文字写得相当出色:一段写从村子远望双峰山,作者抓住雾气、松林、岩石等富于特征的细节,写出了双峰山的威严形象;另一段写从山顶俯瞰山峦和林海的情景,用一个生动的比喻,写出了雄浑的气象。此外,如雪中行走的情形、高山流泉的情形等,也写得比较生动。这说明作者观察仔细,平时又储备了比较丰富的词语,所以写的时候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整篇看来,文势是有起伏变化的,辞藻也美,然而还算不上刻意求工。
不足之处是叙述口气不统一。回忆往事的文章,有时可以用当时的口气写,有时可以用现在的口气写,但一般地说,应以前者为主。本文的情况比较特殊:作者回忆的是童年时代的事,事情又仅仅发生在一个早上。如果完全用当时的口气写(首尾两段不包括在内),一定能更好地表现儿童的心理,会比现在生动得多。可惜,作者对此缺乏应有的注意,叙事进程好几次被议论打断,而那些议论都不是当时的“我”能想到的。看来作者写这篇文章,似乎是有感于当时境遇的变化,所以叙事中不免夹杂些议论——或者就叫作表情达意吧,是不能算作随意而发的。但从实际效果看,由于加进那些议论,不仅叙述的生动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而且文章结构也变得松散了。
末了,顺便说一下,双峰山的高度应当写得具体些,两个七岁上下的孩子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冒雪登山,似乎非同寻常。但柱子大概不会使人生疑;而“我”毕竟是“在高楼大厦之间长大”的孩子,又是新来乍到,不管脾气有多“犟”,干这样的事,总会使人感到诧异的。这虽是个细节,却关系到文章的真实性。如果山确实不算很高,又不算很远(这一点文中有交代),读者的心也就释然了。
原载《高中学生作文评改》,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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