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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学:处理书写与品鉴关系的重要启示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意一出,作为品鉴与书写关系的命题,后人理解多有歧义。如此,可见善写者不鉴的论断亦不成立。所谓未到,应指所书与所鉴相校,达不到所鉴的境界,即今天所说的眼高手低。品鉴眼光过高,实践达不到自己所认知的境界、水准,所以不书。这一论题的讨论中,为书法教育过程中如何处理书写与品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其一,书法教育的重心不仅仅是书写,还包括品鉴,而且两者应该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书法教学:处理书写与品鉴关系的重要启示

传为晋人卫铄所作的《笔阵图》中说过一句话:“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从字面的意义理解,就是善于书法品鉴的人不写字,擅长书法创作的人不去品鉴书法。此意一出,作为品鉴与书写关系的命题,后人理解多有歧义。事实如何呢?卫铄即卫夫人,曾为王羲之的老师,其父卫恒,曾作《四体书势》,遍议古文、篆、隶、草诸家,如李斯、曹喜、邯郸淳、韦诞、蔡邕,如王次仲、师宜官、梁鹄、钟繇、张芝等,可谓善鉴者,然师承其父卫瓘,善书,并造散隶。南朝宋羊欣作《古来能书人名》,列自秦至晋六十九人,如列叙张芝时说:“弘农张芝,高尚不仕。善草书,精劲绝伦。家之衣帛,必先书而后练。临池学书,池水尽墨。每书云匆匆不暇草书,人谓为草圣。”[18]羊欣从其舅王献之学书,长隶、行,似其师,时人有“买王得羊,不失所望”语,岂不善书?唐张怀瓘作《书断》《书估》《书议》,于书论品鉴,涉猎广博,自谓真行可比虞世南、褚遂良,草则独步于数百年间;北宋朱长文用张怀瓘体例作《续书断》,品评唐初至北宋中期诸书家,而其书仿颜真卿。宋代黄伯思作《东观馀论》,于羲、献父子,各有上、中、下三论,而论例古今,无所不包,好古文奇字,尤善篆法,诸体精绝。元明之后,善鉴者愈众,而无不善书。唯南朝梁袁昂作《古今书评》,列自古至今,皆善能书者二十五人。史未见其书名,但善画。唐代李嗣真作《后书品》,又有《续画品录》,不见其书,工画鬼神。可见善鉴者不写之论,非是。又蔡邕善隶,参与校正六经文字,并为《熹平石经》书丹,作《篆势》《隶势》;王羲之被历代尊为“书圣”,作《笔阵图》《笔势论》等。南朝梁武帝萧衍善书,《淳化阁帖》录历代帝王法帖,见其草书,有《古今书人优劣评》一卷。唐代李世民、虞世南、欧阳询、徐浩等,均有书评书论,哪一个不善书?而孙过庭《书谱》,即是书评书论,更是法帖。宋之书法名家如苏轼黄庭坚米芾及高宗赵构,书法流传百代,书论品评亦精。如米元章之《书史》,赵构之《翰墨志》。元明清之诸书家,多有品评论鉴。如此,可见善写者不鉴的论断亦不成立。

是卫夫人说错了吗?后人把注意力放到了那个“不”字上。明人赵宦光在《寒山帚谈》中涉及这个命题时说:“昔人言‘善鉴者不书,善书者不鉴’。一未到,一不屑耳。谓不能鉴者,无是理也;果不能鉴,必不能书。”[19]他认为善书者不能品鉴,不合道理,如果不能品鉴评论,那一定也不能书。从书者必能鉴的角度说如此,那鉴者是否一定善书呢?他认为有两个可能:一是未到,一是不屑。所谓未到,应指所书与所鉴相校,达不到所鉴的境界,即今天所说的眼高手低。品鉴眼光过高,实践达不到自己所认知的境界、水准,所以不书。此不书,不等于不能书,不善书。所谓不屑,指的是主观态度,精务于品鉴,本基于书写体悟,至于放观书史,自以为不如,不屑于自书,其理可通。这种态度,不是不能书、不善书,而是以自知为基础的不去书。赵宦光在《寒山帚谈》的附录二拾遗中,举例对自己的理解做了补充。他说:国朝吾吴以书画甲天下,惜乎风气所钟,又陷于善书不鉴一语。趋其华不趋其实,遂令名世者多,传家者寡。苟不必争名,即不必避善鉴不书之诮。余作《帚谈》《绪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评论金石,穷案极断。试令轩、颉、籀、斯,当必为我击节。上古无论,切按丞相、中郎、太尉、右军以及晋、唐而下名世大家,无不有笔法,条论具在。其间托名伪作者无论矣,其人自书勒石者何限,而谓“善书不鉴”,“善鉴不书”,正不然也。[20]赵宦光生活在明嘉靖、天启年间,南直隶太仓(今江苏太仓)人,既是书法家,又是文学家。他精于篆书,与其妻隐于寒山,夫妇皆名于时,造门求见者众多。从上一段话中,可以见出他的坦然与自信,他对书、鉴关系的理解,也是有理有据,较为客观的。

或者还有一种理解,就是不重,侧重的重。善鉴者不写,非不能写,非不到,亦非不屑,而是不重,即没有把注意力、功夫下到写上,而是专务于品评赏鉴了。善写者不鉴,是把主要精力用在了写上,而没有专意去品鉴。但善鉴者非不能书,善书者非不能鉴,鉴赏与书写于理相通,不能非此即彼,不是舍此取彼,而是亦此亦彼,或可厚此薄彼而已。(www.xing528.com)

这一论题的讨论中,为书法教育过程中如何处理书写与品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其一,书法教育的重心不仅仅是书写,还包括品鉴,而且两者应该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其二,现行的书法教学用书,都是以书写为重心的,重书写轻品鉴是一种普遍现象。其三,书法教育以写字为基础,而不是以书法为基础,意味着在写字的基础上,可以形成两条发展理路:有的以书写为追求目标,有的以品鉴为追求目标。其四,从书法教育的现状出发思考,培养书法家不应是书法教学的目的,因为这是最终只有少数人可以追求的境界,是小众的、机缘的、受制于天赋的。但培养和提高一代喜欢书法、懂书法、能够欣赏书法并传承书法文化的人,这个目标是当务之急,也是大众的、社会的,特别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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