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情感是通过书写过程及作品墨迹体现出来的。但面对作品,过程已经凝结在文字之中了,窥见情感过程的最直接凭借,便是作品本身。更确切地说,是墨迹的“态”。对于形象而言,以形味象,以喻呈象,虽因欣赏者的不同会有不同的设喻取譬,但对形的体味,比起对态的把握,终究要容易一些。因为,对态的认知也是在形的基础上开始的,只是比形更加内在和深入而已。这个深入,就在于不仅需要以墨迹为对象,还要对创作者、事件、背景以及当时的情绪状态进行过程还原。大家对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有近乎一致的理解,就是因为对颜真卿、对文稿的内容、事件及书写时的情绪状态有一致的认同。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是可以作为抒情载体的。最典型的事例是韩愈对张旭草书的认识。他在《送高闲上人序》一文中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枝,喜怒窘穷,忧愁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见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身而名后世。”[32]韩愈是在张旭去世不足十年后出生的,他的评价带有当世人的色彩,可见唐人对书法的理解。在韩愈的笔下,张旭不治他技,书法是他抒发情感见闻感受唯一的一个宣泄手段,所以不论是情绪变化还是有所见闻,“一寓于书”。对于张旭而言,是以书寓情,喜怒、忧愁、怨恨、思慕、无聊,无不如此;对于后人而言,包括韩愈,就是要从他神出鬼没、不可端倪的墨迹中,见出他的情感状态,是喜还是愕?是怒还是愁?见于笔墨之情,察之笔墨之态。(www.xing528.com)
不同的情绪付诸笔墨,本是有规律可循的。这种规律,就是今人面对不同作品时缘态见情的直接依据。元人陈绎曾在《翰林要诀》中总结说:“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即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即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重轻,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33]对于审美而言,就是以字舒之态见喜,以字险之态见怒,以字敛之态见哀,以字丽之态见乐,而且要根据深浅变化,见出其用情的程度。以此再重新审视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是否可以更加深入一步呢?如果把墨迹的状态放在一个具体的时代、环境、事件及个人心性中,还原书写过程和情绪状态,书法作为表现性艺术,情感的把握便不是无所依凭、痴人说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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