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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书论在书法教学中的应用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书论是全部书法理论中的一份极其珍贵的理论遗产。这是一个书法创作与书法理论并驾齐驱的书法艺术繁荣时代。而宋以后的繁荣滥觞,使中国古代书论走上了系统化的阶段。总结中国古代书论,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当然,按照今天的研究方式,对于纯粹的书法理论,即性质论,中国古代书论研究的并不多。所以,中国古代书论更多地体现在法的层面上,而不是道的层面上,更讲究学以致用,言之有物,而不尚泛泛地空谈,坐而论道。

古代书论在书法教学中的应用

中国古代书论是全部书法理论中的一份极其珍贵的理论遗产。汉末中国书法的各种字体形态已经完备,关于书法的各种研究,关于书写实践的各类总结已经形成,出现了崔瑗的《草书势》、赵壹的《非草书》、蔡邕的《篆势·隶势》等专论文献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的艺术特质得到彰显,书法创作进入自觉的有意识时期,书法研究也蔚然成风。索靖、卫恒、卫夫人(铄)、王羲之以及羊欣、萧衍、庾肩吾等都有文章传世。这一时期的最大特征,是书法家对书法实践的总结。唐代尚法,是一个为书法艺术立规矩的时代,因此,涌现出一批书论的名家名篇,如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瓘的《书断》、窦臮的《述书赋》、韦续的《墨薮》等,历史上著名的那些书家,如虞、欧、颜、柳等,都有书论传世。这是一个书法创作与书法理论并驾齐驱的书法艺术繁荣时代。而宋以后的繁荣滥觞,使中国古代书论走上了系统化的阶段。

总结中国古代书论,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史论,讲传承。从文字、书体的演变到时代的传承,成为立论的重要内容,以史说今、鉴今、开今。二是法论,讲技法。出现了如“永字八法” 一类对书法技巧的系列总结性文献。这些文献不仅是感悟性的,更是知性的、实用的,立足于对书法实践产生直接的指导作用。三是评论,对书家作品进行品评,从等级的划分到书家特点的概括、具体作品的赏鉴,细致而精到。当然,按照今天的研究方式,对于纯粹的书法理论,即性质论,中国古代书论研究的并不多。所以,中国古代书论更多地体现在法的层面上,而不是道的层面上,更讲究学以致用,言之有物,而不尚泛泛地空谈,坐而论道。换一个角度说,这些书论对书法教学而言是更加实用的理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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