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测量问题仍然是学界正在探讨的问题,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测量方法。近30 年来,社会学家们已经做了大量的理论工作,产生了丰富的命题与假设。正如索伊斯所说的,情感领域已经从概念与观点发展的幼年阶段走进了理论细化与探索研究的孩童时期[12]。因为迄今为止,微观层次上某些理论已经非常细致,可以允许我们进行认真的假设检验了;而且情感社会学家们也不得不直面测量与方法论的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到该领域的合理性与发展。国内社会学界最先探索情感测量问题的学者非郭景萍教授莫属。
郭景萍在其专著《情感社会学:理论·历史·现实》中把情感定义为“主观社会现实”,即情感既包含个人意义的主观体验,又包含社会力量的现实性。依据这一明确的定义,进而把情感概念操作化为四个基本维度:情感价值观,情感行动取向,情感社会关系,情感社会行动。前两者是测量情感状况主观性的维度,后两者是测量情感状况现实性的维度。每一个维度下面,又分解为更为具体的指标,构建了合适的问卷量表。
郭景萍认为,情感测量应是以群体而不是个体为对象,原因有三:其一,在分析某一情感状况的原因时便于从社会的角度分析。其二,个体的情感是不稳定的,带有很大的情境性。当个体的情感聚集为群体的情感时,我们才有可能确定某种情感状况的性质和样态;其三,个体与群体是不可分的,个体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群体当中[13]。虽然每一个体的情感状况都不同,但情感状况可能集中在几个领域或分为几大类型,如家庭、婚姻、工作、人际关系等。这种分类比较适合群体的研究,也不会影响个别化原则。从此原则出发,郭景萍把情感概念界定为一种“主观社会现实”,为了把抽象层面的情感概念转化为经验层面的变量概念以便测量,进而展开定量研究,她把情感概念转化为可操作化的变量概念——“情感状况”。情感状况作为变量,具体描述的是“情感的主观社会现实状况”,由此包含两个基本的范畴或取值,一个是情感的主观性状况,一个是情感的现实性状况。前者又细分为情感价值观和情感行动取向两个维度;后者强调情感存在于“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分为社会情感关系、家庭情感关系以及工作情感关系三个操作化维度。情感状况包含着复杂的、多维的指标,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子概念组成的综合体系。郭景萍把这些指标转变为问卷中提问的内容,共60 个题目组成的指标,并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展开了实证研究,得出如下三个结论:
1.关于社会信任关系
调查结果显示出我国社会交往中信任度较低,或信任多半局限于熟人圈子里,只是在非常狭小的圈子内尚存信任。这种状况与现实生活中的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等大量“失信”的现象有关。另一方面,信任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特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由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程度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其社会生活在更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熟人间的信任,即主要基于一种人情性的信任。日久生情,熟是情的基础,人情、乡情、友情,都体现在熟人身上。熟,意味着信任、了解、知根知底。中国人形成了“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社会信任情感关系架构。然而,信任社会恰恰又是建立在相信陌生人的基础上的。现代人所面对的世界就是陌生人的世界。我们必须与陌生人打交道才能展开自己的人生舞台。躲避陌生的世界,世界就会变得更陌生。人人防范,形成恶性循环,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霍布斯所讲的“人与人像狼”的社会。当务之急是要进行良好的社会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以构建讲诚信重信用的社会,消除人与人的防范之心。另外还需要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来增强理解,在信任的氛围中培育社会的爱心和同情心。通过调查,发现人们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居住地、对生活的态度等)对社会信任度有一定影响,由此推出不同群体社会信任度的差异。这表明了信任是一种社会情感现象而非个人的情感特征。例如,社会情感关系与收入水平、居住地的繁荣程度并不是正相关的。也就是说,我们要建立良好的社会情感关系和社会信任关系,取决于整个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健全的法制,满足的生活,相对平等的社会环境,乐观的人生态度,以及公平、民主、富有效率的制度。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情感关系和信任感。
2.家庭的感情结构和感情关系
核心家庭是现代社会家庭的普遍形式,这种家庭的感情结构和感情关系是一种由父亲、母亲和子女所构成的三角关系。三角关系中交织着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子之间复杂的动态关系。家庭中对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定位延续了社会上对男性和女性的角色定位,所谓“严父慈母”。父亲是“理性化性格象征”,母亲则是“情感化性格象征”。父母这种角色定位是一个典型的主观赋予过程和社会化的结果。
家庭是人们最早接触也是接触最频繁的初级群体。纵向的家庭情感是亲子之间爱的交流,既包括父母亲对子女的关爱,也包括子女对父母的敬爱。父母对子女的爱最终会在孩子身上产生一些新的感情。家庭情感中,最重要的是孝,孝被看成是人人必须履行的天经地义的责任。“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儒家认为孝道是一切道德的根本。而佛家则把孝道当作成佛之道,除了奉养父母,孝顺的实质内涵是内心必须存着“恭敬”。这种敬爱之情,不仅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而且蕴涵着对父母人格的尊敬。任何人的情感活动首先是与父母的接触开始的。人的情感遵循一种“差序格局”的过程,由自我和至亲开始,再推及其他人。因此,爱父母,方能爱他人。很难想象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爱的人,能够对他人有爱心。对父母之情尽管是情感的私人运用,但这种私情是伟大的,必然要扩充到对他人的爱这种对情感的公共运用,发展成为一种无私的普遍化的人类感情。(www.xing528.com)
3.社会情感关系
人们在共同活动中彼此为寻求满足各种需要会自然产生各种情感关系,因此社会交往是一种情感互动过程。人与人情感的相互依存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社会情感关系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点:
(1)社会性。人际情感交往本质上是社会的,是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属性。人们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还有情感关系。情感关系就是社会结构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社会情感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关系,它是嵌入在血缘、地缘、姻缘、业缘等关系之中的。从宏观的层面上,它则嵌入在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关系之中。
(2)选择性。选择性是指与哪类人建立情感关系。社会情感关系的建立遵循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人们往往与处于相同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中的人“情投意合”,情感互动较多。帕森斯把“情感性与中立性”作为人与人互动关系的一对基本的“模式变量”。也就是说,情感投入互动关系的多少是一个变量,投入多,则关系处于情感性一边,投入少,则关系处于中立性一边,这决定了人们行动的情感价值取向。
(3)倾向性。一般可把情感关系分为表达性与工具性两类倾向。表达性的情感是指一种自然而然地真诚表露的情感,而工具性情感则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给予对方的情感。在表达性情感关系中,情感是作为一种价值意义来追求的。情感本身就是目的;而在工具性情感关系中,情感仅仅作为换取自已想要利益的一种手段。两种情感关系所遵循的规则有所不同:表达性情感正向情感强,遵循的是“需求法则”,即按照双方的真实情感需要情况来建立情感关系;至于工具性情感,其感情强度呈中性或弱性状态,但情感义务清楚。交往遵循“公平法则”,付出情感是为了从对方那里获取一定的利益或回报。
(4)功能性。社会情感关系具有结合性和分离性两种基本功能。结合性情感表现为热情、友谊、喜欢、亲密、爱恋等,程度不同地带有相互吸引的特质;分离性情感表现为冷漠、嫌弃、厌恶、憎恨、敌对等,程度不同地带有相互排斥的特质。前者对社会起整合作用,后者对社会起分化作用。
(5)程度性。从情感交往的密切程度可分为强关系与弱关系,又称首属关系与次属关系。格兰诺维特(M.S.Granovetter)把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划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这种划分是基于互动频率、感情强度、亲密程度和互惠交换四个方面的尺度。他把熟人朋友关系看作强关系,把一般的相识看作弱关系。如果把两者的投入做个比较,强关系所需要的上述四个方面的投入自然是远远大过弱关系的。在我们前面的调查分析中,我们看到,即使在强关系中,也有不同的层级,如对爱情、亲情、友情,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评价,从而有不同的对待。人与人社会情感交往可分为普通交往、亲密交往、敌对交往等,具体表现为泛泛之交、知心之交、忘年之交、嫉恨之交等,这都表明社会情感关系的能量交流有程度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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