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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与验证情感与信任关系的结构方程模型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一般包含着情绪和情感的综合过程,既有情绪的含义,也有情感的含义。情绪代表着感情性反应的过程。在心理学中情绪、情感与感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完全不同。并以此为基点阐明她自己的情感思路。前两者是测量情感状况主观性的维度,后两者是测量情感状况现实性的维度。

建构与验证情感与信任关系的结构方程模型

纵观有关心理学文献可以发现,人们把区别于认识活动、有特定主观体验和外显表现,并于人的特定需要相联系的感性反应称为感情(affect);感情是标示这一感情状态和反应的普通的概念。它一般包含着情绪和情感的综合过程,既有情绪的含义,也有情感的含义。情绪代表着感情性反应的过程。也就是说,感情性反应作为心理活动的过程,用情绪这一术语来表示。情感经常被用来描述社会性高级感情。一般认为,具有稳定而深刻社会含义的感情性反应叫作情感,它表示感情的内容,多是一种体验,如描述对祖国的热爱、对美的欣赏,以及对人的羡慕与嫉妒,羞愧与负罪感等所蕴含的深刻的体验感受。因此,作为标示社会内容的情感,其含义着重于对事务的意义体验。无论对于动物人类,凡感情性反应发生时,都是脑的活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情绪术语既可用于人类,也可用于动物。然而把情绪概念限定为它只同有机体的生物需要相联系,恐怕就不准确了。因为人类的需要也是受社会历史影响的。人类在高度发展的社会规范条件下,其生物需要含有丰富的社会内容,不可与动物的需要相等同。在心理学中情绪、情感与感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完全不同。

什么是情感?“让人惊讶的是,对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任何定义性的回答。”[1]关于情感的定义各个学者都有自己的看法,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因为现在有多种研究视野关注情感,可以说有多少种研究取向,就有多少种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历史学家史华罗提出:“情感是人类集体意象的反映,通过人类行为得以表达,并将人类行为合理化。因此,情感是与特定社会的独特文化密切相关的一种社会现象,情感既由特定社会的文化所塑造,又反过来影响特定社会的文化面貌和文化进程。”[2]心理学家大多给出情绪的定义,依据不同的学派来反映其特点和关系。例如,阿诺德的定义为:“情绪是对趋向知觉为有益的、离开知觉为有害的东西的一种体验倾向。这种体验倾向为一种相应的接近或退避的生理变化模式所伴随。”(Arnold,1960)。拉扎勒斯的定义:“情绪是来自正在进行着的环境中好的或不好的信息的生理心理反应的组织,它依赖于短时的或持续的评价。”(Lazarus,1984)。学者杨(Young,1973)给情绪下的定义为:“情绪其源于心理状态的感情过程的激烈扰乱,它同时显示出平滑肌、腺体和总体行为的身体变化。”我国心理学专家孟昭兰(1989,1994)把情绪描述为:“情绪是多成分组成、多维度结构、多水平整合,并为有机体生存适应和人际交往而同认知交互作用的心理活动过程和心理动机力量。”按此定义来看,情绪有如下特性:(1)情绪是多成分的复合过程,其成分包括内在体验、外显表情和生理激活三种成分;(2)情绪具有多维量结构,一般分为相似性、对立性和强度三个维量(Plutchik 多维量表);(3)情绪是生理和心理多水平的产物。这样的定义描述既展现了情绪的功能,又囊括了情绪的结构,同时对情绪这一独具特色的心理现象做出解释,为以后的研究创造了依据。

社会学家则完全不同,社会学对情感进行研究时都不太注重给情感明确的定义和界限。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情感包括以下成分:(1)关键的身体系统的生理激活;(2)社会建构的文化定义和限制,它规定了在具体情境中情感应如何体验和表达;(3)由文化提供的语言标签被应用于内部的感受;(4)外面的面部表情、声音和副语言表达;(5)对情境中客体或事件的知觉与评价。然而,情感出现时,并不必然意味着这些成分同时存在。例如,有时,无意识的情感记忆可以激活生理系统而人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情感反应;有时,人们还会抑制他们的情感被唤醒,使自己不体验到这种情感或者是不让他们发现。

由于生物、认知和文化建构没有一种可以单独解释情感的体验和表达,社会学研究取向注重将三者结合的构建途径,但是在实际研究中却是有所侧重的,并没有包括我们对情感的全部认识。比如戈登把情感定义为感觉、表现性姿势和文化意义的一种从社会角度建构的模式,该模式是围绕着一个社会对象——通常是另一个人的某种关系而加以组织的。霍克希尔德认为情感是一个映象、一种思考、一段记忆与身体的合一,一种个体所意识到的合作。[3]马贝尔·布雷津把情感界定为四个共同特点:第一,情感是一种生理而非心理状态;第二,情感是人类天性中的组成部分,并以此推理情感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第三,情感不是文化,反之文化亦不是情感;第四,信任和风险属于感觉而非情感。并以此为基点阐明她自己的情感思路。国内社会学界对情感社会学研究最有成就的,当数广东商学院的郭景萍教授。郭景萍在专著《情感社会学:理论·历史·现实》中首先对情感概念做出了社会学规范性的界定,定义情感为“主观社会现实”,即情感既包含个人意义的主观体验,又包含社会力量的现实性。依据这一精确的定义,确定了社会学研究情感的理论范式和实证视角。进而把情感概念“情感状况的主观社会现实性”操作化为四个基本维度:情感价值观,情感行动取向,情感社会关系,情感社会行动。前两者是测量情感状况主观性的维度,后两者是测量情感状况现实性的维度。每一个维度下面,又分解为更为具体的指标。郭景萍构建了合适的问卷量表,通过实证调查,以活的情感实践经验来充实和验证情感社会学的理论框架。(www.xing528.com)

从学科的一般意义上来讲,心理学关注情感的产生的个体过程,社会学则把人置于一定的背景之中,考察社会结构和文化如何影响个体情感的唤醒和变化过程。本研究沿用特纳的方式,用“情感”这个术语囊括理论家和研究者所使用的其他一些词汇——情绪、情操、感情、情感体验等所标签的现象。

当作了如上的分析之后,现在回到情感的定义上来。实际上,任何定义都不一定十分完善。定义的作用应当是方便于研究,为研究者提供认知的方向,但它也会随着新发现而改变。依据本研究的主题,我们认为,情感是与信任既相互作用又有区别的。情感首先是一种生理状态,先于感觉信任的发生,同时情感又是人类天性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可分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因此,我们把情感定义为是人际交往的心理活动过程和心理动机力量,是构成信任关系态度模型的三要素之一,在信任认知和行为意向的共同作用下决定人们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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