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雪和山岸俊男在一项题为“信任的中、日、美比较研究”中指出:“调查的结果表明,一般信任(8 项目量尺)在日本和美国表现为单因素结构,在中国表现为三因素结构,而且表现出对人性的高信任和信任行为低下的倾向。其次,‘人性的评价’和‘信任行为’在美日有很强的相关性,而在中国很弱。”[8]
王、山论文中所说的美国人与日本人的信任单因素结构和中国人的三因素结构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就涉及他们的信任研究中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和测量工具问题。
王、山的研究使用的是一个由8 个问题组成的信任测量量表。运用上述量表测量所得数据的分析结果如表1-3 所示:[9]
表1-3 一般信任项目和平均得分比较
注:括号内的数字为标准差
王飞雪、山岸俊男从表1-3 的数据中发现了中国人与美国人和日本人在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关系上的不同,即美国人和日本的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趋于一致,表现为一种一元结构,而中国人的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则处于分离状态,是一种复杂的三元结构。“我们用这8 个项目再次做了因素分析,结果表明,第一因素的特征值(Eigerlvalue)(转换前)分别为中国2.24,日本3.12,美国3.30,其中中国最低。三种被试间的差异表明,一般信任的8 个项目在日本和美国表现为较强的一次元结构,但中国的结构较复杂,也就是说,第一因子在日、美被试中解释了很大程度的变异,但中国却非如此。”[10]
这里第一次提出了信任的一次元结构和复杂多元结构的问题。本书主要讨论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的关系,因此不去探讨美国人、日本人与中国人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的比较,重在分析中国人的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的复杂多元结构和它们是否一致的问题。
把一般信任量表测量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并将其平均得分列成下表,如表1-4 所示:
表1-4 中国人一般信任因子分析与平均得分比较分析表[11]
通过对中国人的一般信任测量数据进行因子分析,表1-4 显示出了中国人信任的三元结构:人性信任、人情信任和信任行为。从平均得分来看,构成人性信任的三项内容以及组成人情信任的两项内容得分都很高,而信任行为三项内容得分都比较低。也就是说,中国人的人性信任与信任行为存在差距或者说不一致,如果计算二者之间的相关系数的话,这个相关系数会很小。“信任行为与人性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为中国最低(r=0.31),美国其次,(r=0.49),日本最高(r=0.56),这一结果表明,在中国对人性善良的信任并非意味着必然采取信任行为。”[12]
态度与行为之间通常具有不一致性,这已为社会心理学家的研究所证实。信任态度和信任行为的关系也应该是如此。那么,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之间的不一致属于常态,反倒是二者之间的一致应该归为不正常的范围。
这种研究结果迫使我们去反思研究方法的正确性。(www.xing528.com)
量表中用以测量信任行为的内容测量到的不是信任行为,而是其他内容。那么量表测量的到底是什么呢?我们把狭义的行为定义为行为主体在心理活动支配下产生于一定情境中的言行举止等实际活动。行为不是抽象的,它的产生必须具备动机、目标、情境等具体内容。研究人类行为的理想方法是实验法和观察法。运用量表和问卷测量人的行为比较困难,通常只能测量和调查已经出现过的行为,即让被试回忆自己在某个事件或某项活动中的行为表现。这是一种“过去式”方法。还有一种“将来式”方法,即在问卷中设置一种具体的情境,让被调查者回答将会怎样行为。通常而言,“过去式”方法比“将来式”方法更简单、适用,而且获取的信任也更准确、可靠。
信任行为是人类无数行为的一种,它是以人与人之间的承诺与履约等为基本内容的具体活动,用量表法或问卷法测量信任行为,也通常只能采用“过去式”与“将来式”两种手法。由此来看王、山研究中的测量信任行为的方法,显然不符合测量信任行为的要求,或者更准确一点说,王、山把测量量表中的Q6(我相信他人)、Q7(大多数人都相信他人)和Q8(完全相信别人常常带来欢喜的而不是悲惨的结局)三项内容聚合而成的公共因子,各定名为“信任行为”不符合实际,这三个问题测量到的只是一种态度而不是行为。
社会心理学认为,态度也不是抽象的,态度总是产生或指向于一定具体的对象。我们总是说人们对某人、某事、某物的态度,而没有具体对象的抽象态度根本不存在。王、山研究中的一般信任量表实际上测量到的是人们面对三种不同的信任对象而产生的三种不同信任态度。
第一种信任态度的对象是“大多数人”,这种信任态度可称之为“人性信任”“抽象人信任”或“普世信任”态度。第二种信任对象是“他人”,他人是被调查者现实生活中所熟悉的、所与之交往的各种人,是一个具体的人群集合体,不同的人具有自己不同的“他人”集合体。可见“他人”不同于抽象的“大多数人”,“他人”是一个具体的信任对象,由“他人”作为信任对象而产生的信任态度可命名为“现实人信任”态度。“现实人信任”是信任主体对自己所熟知、所与之交往的“他人”这个信任对象集合体所产生的加权平均信任态度。信任主体对“他人”中不同的具体个人的信任态度是不一样的,如对亲戚的信任态度不同于对朋友的信任等,信任主体在形成“现实信任态度”的过程中,大脑这个信息处理系统会对每个具体信任对象以不同的权重,然后计算出总的加权平均“现实人信任态度”。这里“总的加权平均”包含多种因素,如情感状况、外界环境状况等。
把王、山论文中的“信任行为”校正为“现实人信任态度”之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对信任结果的解释会变得更加合理,更加符合社会实际,尤其是原来不好解释的问题现在变得很好解释了。
其一,王、山的研究并未预先涉及信任行为问题,因此不存在中、美、日三国国民信任心理与信任行为关系的比较,更不存在中国人信任心理与信任行为不一致或失调的问题。
其二,王、山的研究实际上进行的是中、日、美国民信任态度的比较研究。从“抽象人信任态度”层面看,中国人的信任水平明显高于美国人和日本人,这正是中华民族是一个善良、温厚的民族和和谐传统文化集体无意识的反映。但对于“现实人信任态度”,中国人的水平要低于美国和日本人,这便是美、日的社会信任现实状况好于中国的反映。
其三,从社会心理学的认知失调理论来看,当代中国人存在信任认知失调问题,即由在传统文化影响下形成的对理论性信任的认知元素与由现实社会中人们的信任行为为对象所产生的信任认知元素之间产生了矛盾或不协调。信任态度的认知失调是影响中国人信任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当代中国社会信任的诸多问题都可以一定程度地由此做出解释。
其四,将王、山研究中的信任行为校正为现实人信任态度后,原来不好解释的问题变得好解释了。比如,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证明,西方人存在态度与行为之间的不一致,这是正常现象,因为影响行为的因素,除了态度之外还有很多,显然态度不能唯一地决定行为的是否产生,态度与行为之间不可能呈现出一种浅性关系。按照王、山原来的研究结果,美国人、日本人的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之间呈线性相关,中国人的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之间呈现不一致。这与社会心理学关于态度与行为关系的已有研究不一样,即不可能出现的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高度一致的现象在美国人和日本人身上出现了。现在清楚了,原来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他们的研究方法出了问题。
从王、山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在日本生活的中国人(留日中国学生)的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与本土中国人大异其趣。“第一因素的Eigenvalue 为在日中国人(3.27)大大高于大陆中国人(2.24)。同样,该8 个项目的信赖系数也一致表示,在日中国人(r2=0.77)高于大陆中国人(r2=0.59)。这两项结果表明,在日中国人的一般信任(8 个项目)的结构非常接近日本和美国,换言之,在日中国人的信任结构不同于大陆中国人(多元结构),而类似于日、美(一元结构)。”[13]
这个研究结果显得颇有几分离奇,中国人到日本留学一段时间,信任结构就由原来的三元结构马上变为与日本人、美国人一模一样的一元结构了。那么,怎么解释在日中国人的这种变化呢?原来的多元信任结构是如何变成一元信任结构的呢?
王、山所谓信任结构的多元与一元,指的就是信任态度与信任行为之间是否趋于一致,不一致都为多元结构,趋于一致者则是一元结构。
在日中国人在中国时形成的信任多元结构,到了日本后,信任结构中的“人性信任”态度由于是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形成的,因而不可能立即变化,产生变化的只能是信任行为。王、山认为在日中国人信任行为的变化主要是他们摆脱了以往“人情”与“关系网络”的制约和受到发展机会的激励所致。“在日中国人对人性的评价与信任行为之间的相关明显提高,一般信任水平高于大陆中国人。我们认为在日中国人信任感的增强是因为摆脱了人情和关系网的束缚以及受到外界机会代价的刺激,这一解释进一步说明了相互依恋关系在中国社会的支配作用。”[14]
不能说这种解释没有道理,问题是他们的研究测量的不是信任行为而是另一种信任态度。实际情况应该是:在日生活的中国人由于进入一个具有更高信任水平的社会,与之交往的“他人”使他们改变了原有的“现实人信任态度”。至于信任行为的改变,则是在更多因素的作用下所产生的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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