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是礼仪的载体,礼仪是服饰的内涵。我们通过对人生中不同阶段的礼仪性服饰的内涵的深度解析,就可以对湖南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有更多更深的了解。每个人的一生无论高低贵贱都会经历出生和死亡,人生会因身份、地位和角色的不同而转变,这些转变大多都会有特定的传统仪式。人的一生所经历的四大礼仪——诞生、成年、婚嫁、丧葬,成为人类最认同的礼仪习俗。
在这所有的仪式中,礼仪性服饰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是这些仪式最直观的体现。丧礼中的丧服是中国丧葬礼仪的一种直观体现,同时也是中国传统的孝文化的表达,它能够非常直观地体现逝者和他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丧礼中的服饰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逝者所穿的下葬礼服,第二部分为逝者亲属所穿着的丧服,又称之为孝衣,传统的孝衣并不是纯白色,而是以麻织造的偏黄的白色。除了这两种丧礼服装外,古时还有为了让逝者在那边也能穿得如生前一样体面的陪葬服饰,一般为逝者生前所穿的衣服,或是专门为了陪葬而制作的服装。中国的传统婚礼习俗十分悠久,可以追溯至上古时期,从女娲立媒妁、伏羲氏制嫁娶开始,中国传统的婚礼习俗形成最初的雏形。根据史书的记载,中国较为完整的婚礼仪式从周代就已经形成,并在后世不断发展和完善。婚礼最早称为“昏礼”,缘为《周礼》里规定婚礼需要在黄昏时举行,因为那时天与地正处于交合之中。“昏礼”中所穿的“昏服”,有严格的制度规定,营造高雅端庄之感。世代轮回,王朝更迭,每个时期的婚礼服饰在继承了上个时期的核心观念后都会随着时代进行一定的改变。但始终是外变里不变,其中更是蕴含了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独特的文化内涵。湖南少数民族有其独特的婚丧嫁娶习俗,多元文化的融合让湖南少数民族婚丧嫁娶习俗与其中的服饰文化异彩缤纷。
(1)苗族
湖南苗族的婚礼十分传统,却很有趣。男方准备提亲的物件去女方家,女方则准备美酒佳肴招待对方。一般在女方了解男方的情况后,媒人先获得女方的一件绣品,再来说合。如果女方同意,男方要下“礼金”,拟定订婚日期。男方来的宾客离开时,女方需要给男方家客人每人一条“花椒布”腰带作为答谢。
湘西自治州的苗族婚礼服饰同盛装没有太多差别,只是刺绣更为精致,并且会佩戴更多的银饰。婚礼时,新娘头顶围上半米高的巨大头帕,并在顶部插上大量银花簪,在中部装上一排银饰;肩披绣花云肩,四周一圈都坠有流苏银饰;一般会佩戴至少两三对的刻花银项圈。这里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是,相比于黔东南的苗族,湘西自治州的苗族项圈是反着戴的;上身着大襟绣花衣,衣服的门襟和袖口处一般会绣上花卉、蝴蝶妈妈和各种吉祥纹样,祈求出嫁女子婚姻美满幸福;下身着裤,裤口同样绣有大量祈祷吉祥幸福的花纹。湖南怀化靖州的苗族被称为“花苗”,举行婚礼时着盛装,用五彩的毛线缠头,并在缠头上插上许多银花树,树尖用五彩的毛线仿做的花朵作为装饰。缠头左右两边同时挂有三角形和流苏的装饰,上身着蓝色立领大襟衣,领口、门襟和袖口绣有精细的几何纹刺绣装饰,并在门襟挂有银链作为装饰。腰束宽花带,下穿百褶短裙,裙底边缘用红白色装饰。小腿束绑腿,并在绑腿下半部分用挑花绣有精致的图案;项戴数对錾刻花鸟龙凤等吉祥图案的银项圈。
湖南湘西苗族人的丧服有很多的讲究。如果父母中其中一人去世了,子女就得用白布包头,后面拖着两带,其中一带坠地。若父母都去世了则两带都需要坠地。若父亲去世,四个月之内不能剃头、唱歌,至少一个月之内不能拿柴刀和锄头,须穿丧服三年。若母亲去世了,子女须穿丧服四年。头上所包的白帕四个月之内都不可以清洗,同样不可以剃头,不可以喝冷水。若是祖父母去世了,其子孙十二天之内都不能脱下丧服。若舅舅去世了则需要穿两天。若是子女去世了,作为母亲得用红布包在头上,三天之后才能拆下来。
(2)侗族
湖南新晃的侗族人出嫁时有哭嫁的习俗。侗族人认为,在出嫁之时新娘哭得越伤心就越显得情深义重,夫家也会因为新娘哭得伤心、哭得回肠荡气而更为看重她,认为她重情义、品质好。作为侗家人的文化传统,哭嫁代表的是即将出嫁的女儿对父母、原生家庭的依依不舍,也有对今后婚姻生活的担忧。哭嫁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新娘主哭,即新娘在台上哭,宾客在台下哭,新娘哭诉自己的命运、哭父母的养育恩情、哭兄嫂姐妹的情谊,与台下的宾客一唱一和,直到仪式结束。另一种是父母姐妹间对哭,哭的是离别的伤感和对过去情谊的一种告别,哭完了就不再是家里的姑娘了,而是别人家的新媳妇了。哭嫁在新娘出嫁前一夜最为热闹,特别是天亮之前,父母、姐妹与新娘对哭时,如泣如诉,声泪俱下,把亲人间的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哭得母亲、姊妹都痛彻心扉,旁观者无不感动落泪。
湖南侗族的婚礼服装以通道侗族自治县的最为有特色,县内各个地方的服饰都不一样。坪坦、陇城、黄土一带妇女的服装,是湖南侗族服饰保存得比较好的地区。日常春夏扎白色底布织锦的花帕,在帕子的两端织有美丽的锦纹如哆耶纹、蜘蛛纹、杉树纹等。在结婚时姑娘们会穿着蓝色土布交领左衽的上衣,上衣无扣衣襟,相掩以带为系;下穿侗布所制作的百褶短裙,受到汉化影响,婚前穿裤婚后才穿裙;腿部束绑腿,脚穿绣花鞋;头部束发并在脑后包头帕;头插大量的银花树并在其顶部用五彩毛线仿做的花朵装饰;项戴大量的银项圈,手戴数对银手镯,这一地区的项饰可以说是侗族地区最为夸张的了,结婚时会同时佩戴好几层项圈,一般最上层为绞丝银圈,中间为珐琅银项圈,最下层会佩戴大到覆盖整个肩部的打银圈。虽然最下层的银圈是锤成薄片状的,但加上前两层的项圈和头饰、手饰,新娘的整个装束应该会有十几二十斤重,可谓是“幸福的负担”了。
独坡地区的侗族女子结婚时,同样束发于脑后,并包黑色侗布头帕,但并不像坪坦地区那样有大量头饰,只是在头帕四边装饰有挑花绣的小花边;戴珐琅彩银项圈,项圈由一个个戒指形的珐琅银圈和圈丝银圈相串而成,并在中间挂有一串银装饰,装饰中间为流苏,底部为三角形,整个项圈造型美丽精致,体现了侗族银匠高超的制作工艺。上身里套一件长袖大襟立领衣,外穿一件立领大襟半袖衣,外衣袖口用蓝白布装饰,中间蓝布装饰面积最大白布条为边饰;下身穿裤,在腰部围花带和一方围腰,花带五彩,在尾部有流苏,围腰束带为蓝色,在围腰上部分有长条形的刺绣装饰。
湖南的侗族一般实行土葬,装殓时放些碎银在亡者口中,换寿衣时,要穿上三件或五件上衣,裤子也要穿两到三条。家中的男人需剃发,女子则梳头。亡者如是男性要穿长子的里汗衣,如为女性则要穿长媳的内衣。在安葬之时,需要用青色和白色的土布把整个棺椁缠绕成青白相间的菱形花纹。在逝者出殡之时棺椁用白色土布挽起,亲属手执白布缓缓前行,棺材下葬后用于缠绕棺椁的白布会分给参加葬礼的亲属。
(3)瑶族
旧时瑶族的婚姻大多是父母包办的,通常盛行姑表婚制,也有一些是指腹为婚的,但同姓之间不能通婚。
湖南隆回和溆浦的花瑶婚礼习俗十分特别,古老、浪漫、圣洁,这些都可以成为花瑶婚礼的形容词。提亲说媒时竟然没有媒婆而只有媒公,花瑶人通常会找一个知识渊博、能说会道、受人尊敬的男性来作为“媒公”。媒公所拿之伞在提亲途中是绝对不能打开的,若打开则会被视为不祥之兆。在花瑶婚礼中,新郎受到的待遇若从现代人的观念来看,可以说是有些“悲惨”了。新郎在婚礼途中,需要混入人群中和随行人员一样挑着重重的礼担。在新婚之夜,新郎不能入洞房,只能在堂屋里面独自坐着冷板凳,熬过漫漫长夜,其间不能吃饭甚至不能上厕所,还得忍受屋外热闹喧嚣的活动。花瑶的婚礼过程从定亲到提亲,需要经过一连串复杂、古老甚至怪诞的礼仪。其中最为特别的要数“打泥巴”“炒茅壳里”及“蹲屁股”这三个环节了,这几个特别又疯狂的礼俗活动把花瑶的婚礼推向了高潮。(www.xing528.com)
花瑶的婚礼服饰特别美丽,婚礼装和一般的节日盛装差别十分明显。花瑶的一般盛装为蓝色或白色的长袖圆领对襟长衣;腰部围着用花带缠成一圈一圈的宽腰带;下围大面积装饰挑花的筒裙;绑腿红黑相间。花瑶盛装最特别的当属头饰,用染色竹篾围成大大的斗笠状的头帽。以前这个头饰是用长达几十米的编织彩线缠绕而成的,但传统围头每次都需要大量时间来缠绕而且十分容易松动甚至脱落,于是一个巧手聪明的花瑶妇女奉雪妹对其进行了改良,用彩色竹篾替代彩线。改良后的头饰比之前的更加兼顾美观和实用性,并在后方坠有珠子和流苏,走动之时流苏随风摇曳十分好看。婚礼的服装头饰和盛装一样,但原来的蓝布长衫改成了用光泽的绿色绸缎来制作。外面另外罩了一件对襟无袖衣,在门襟和肩口处有大面积的花边装饰。筒裙的挑花绣图案更加生动精致,并在身后围了半圈绣花条裙,条裙底部同样坠有串珠和长流苏。可以想象花瑶女子的家人为了自己的女儿以最美的面貌展现给世人,花了多少个日夜一针一线才绣出了如此美丽的嫁衣。
花瑶的葬礼十分古朴特别,过程十分隆重。老人去世后,家人得请一个法力高深的瑶族巫师(瑶语称“巴梅”)来给去世的人举办丧葬的法事(瑶语称“送卯”)。在给逝者沐浴清洁整理遗容穿好寿衣之后,巫师便开始举行古老的法事。法事一般得在逝者原来居住的房间的一个墙脚开始施法。花瑶巫师施法所用的力量并不只是来源于自己,还要借助巫师祖师爷以及神灵的法力。巫师施法的目的是不让死者的魂魄四处游走,并把其附着在自己的身上,再找回来。巫师在施法时能够生动地模仿死者生前的声音,讲述自己一生的过往并保佑他的后人。花瑶人在送葬的路上,哭的人越多则代表越吉祥,逝者死后在那一边才能越幸福。在下葬时逝者的亲属都要把自己头上原来缠的白孝帕解下并往棺材上来回抛三下,抛完后再将孝帕重新缠回自己的头上,以此来表示对逝者的尊敬和送别。在棺材放入原先挖好的穴室后,亲人对着棺木齐拜,如此逝者就算安心地告别了自己的亲人,可以入土为安了。
(4)土家族
土家族女子出嫁一般有两套衣服,一套为“露水衣”,这是新娘上轿子后前往夫家的途中穿的;另一套是到了夫家之后穿的蓝色嫁衣,穿上这两套衣服之后便标志着一个土家族女子从姑娘转变为妻子,其中包含了土家族父母对即将嫁为人妻的女儿的不舍与深厚的爱。露水衣,从狭义上来讲,单单只指露水衣和露水裙,但从广义上来说,整套露水衣应该包含了露水衣、露水裙、露水帕、露水鞋及露水伞。
土家族新娘出嫁前有哭嫁的习俗。哭嫁通常在婚礼举办前的一个月就开始。她们要哭媒人、哭哥嫂、哭露水衣等,直到出嫁前上花轿为止。土家族姑娘出嫁时穿着的就是露水衣,新娘哭着唱露水衣歌:“我的妈呀我的娘,孩包了人家帕,要守人家话,孩穿人家衣,要受人家欺,这件苦衣长又长,孩儿穿起要离娘,露水衣我不穿,牛马我不做……”唱完歌上了花轿,意味着新娘将离开娘家开始新的生活,所以穿上露水衣的新娘也就哭得更悲伤和真切了。
《白虎通》中说:“露者,霜之始。”露水衣为何名为露水衣,意思可能有两种,一为土家族女子出嫁之时很早,清晨的路上满是露水,为了防止露水沾湿衣服,便穿上了露水衣。另一种则有服装色彩鲜艳斑斓之意,就像是清晨花叶上那清澈的露水一般灵动美丽。
露水衣与一般的土家族服饰有明显不同,一般土家族的服饰形制由于受到清代改土归流的影响,尤其是受到满族的影响较大,多为满式的左开大襟领,袖子大且短。露水衣的形制一般为对襟上衣,并且色彩十分鲜艳,常为大红色或桃红色,右开襟,矮领,袖子宽而大,领口和袖口上均镶有土家族的织锦西兰卡普图案的装饰花边,衣服上的扣为纯人工制作的“蜈蚣口”,衣服整体十分具有土家族气息。
露水裙的色彩五彩夺目,彰显了土家族人对缤纷色彩的喜好。土家族的露水裙是用八种不同的彩色绸缎拼接而成的,重工重料所成之裙,美丽至极,所以又称“八幅罗裙”。对于土家族祭祀祖先跳的摆手舞有这样的记载,“举行仪式的梯玛巫师头上戴着凤冠帽,下身围着八幅罗裙,手上拿着铜铃司刀,唱起了请‘八部大王’的祝词,带领众人对神灵行跪拜之礼”。由此推断,旧时土家族八幅罗裙应该为土老司祭祀做法之时所穿的法事服装,但经过清代的改土归流,少数民族改装易服之后,本是土老司祭祀时所着的裙却转变为土家族女子出嫁之时穿着的华丽婚服。对于这样的变化,《竹枝词》中有描绘:“罗裙八面向谁开?常伴土司登虎台;五彩绣花带羞放,绉绸更入嫁人怀。”
露水衣中的露水鞋同样色彩鲜艳,因土家族忌白色,所以制作鞋面一般多用蓝、青、粉红的绸缎。土家族人之所以忌用白色,是因为受到土家赶白虎文化的影响,它是土家族人忌白而不忌黑这种传统观念的核心部分。露水鞋上的刺绣图案大多取材于大自然中的花草、蜜蜂、蝴蝶等,或者是“鸳鸯戏水”“龙凤呈祥”“喜鹊闹梅”等吉祥的传统图案,用来比喻夫妻婚姻和谐美满,包含了土家族女子对即将开始的婚姻生活的美好期望。制作露水鞋时一般先把纸上图案剪出来,然后用胶粘在鞋面上,采用十字交叉的绣法来绣制,俗称“十字绣”或“挑花”。露水鞋的鞋口用挑花绣法绣上滚边狗牙齿,鞋子左右两面用各色丝线绣出各种精美的图案。
土家族女子在出嫁之时还要在头上盖一块红色露水帕。露水帕有多种名称,一为“蒙帕”。这个说法来源于一个民间传说。相传,美丽的白鹤仙子和彭神相恋了,并决定长相厮守,却遭到当地族长的百般阻挠。白鹤仙子为了能够和彭神顺利地成婚,便想到了用一块红色的丝绸帕来遮住自己的面容。后来土家族姑娘学得了白鹤仙子用红帕遮面的方法,相传成俗,便渐渐地变成了现在土家族姑娘头盖露水帕的习俗。另一种称法为“喜帕”。相传从前有个土家族姑娘搭了一块红色头帕坐入轿子中,在她坐上花轿前往夫家的路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竟然与一位美丽的仙子换了头,土家族姑娘醒后竟然真的变得美如天仙。于是土家族姑娘出嫁时,都盖上了一块头帕,希望自己变得更加美丽。
在现代生活中,露水帕的作用依旧是受到汉族传统婚礼习俗的影响。土家族人融会贯通,在其中加上了土家族人自己的民间传说故事,体现了土家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子女寄予的美好祝福与希望。
露水衣对于土家族女子以及土家族的文化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目前土家族女子保存的服饰中最为华丽和隆重的。从它的起源上来分析,就能了解到其中蕴含着的丰富的民俗民间文化的内涵。露水衣中的各个部分都有各自的功能,都蕴含了各自独特的寓意,同时也体现了土家族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民族文化,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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