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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耶路撒冷问题研究:寻求双赢方案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巴以和平进程启动以来,以色列政界和学术界的团体及个人已经提出了多项照顾到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这一方案是耶路撒冷前市长克拉克在“奥斯陆协议”之后最早提出的,目的是为巴勒斯坦人在耶路撒冷建立自治区首府创造条件。[5]历史在徘徊了半个世纪之后似乎又回到了起点,奥斯汀先生未被采纳的建议有可能成为今日解决耶路撒冷问题“双赢方案”的蓝本。此消息一经披露,立即遭到巴以双方的强烈反对。

当代耶路撒冷问题研究:寻求双赢方案

巴勒斯坦国的建立是不可避免的。2000年11月,以色列总理巴拉克在致各国领导人的信函中已经正式接受了未来巴勒斯坦国的存在,包括以色列右翼政府领导成员在内的大多数以色列人也并不否认这一趋势。

实际上,以色列国内的理智力量早已意识到这一点。自巴以和平进程启动以来,以色列政界和学术界的团体及个人已经提出了多项照顾到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巴勒斯坦方面在陈述立场时也开始使用“阿拉伯耶路撒冷”这一表述[2]。较之“圣城”和“阿拉伯耶路撒冷”,“阿拉伯东耶路撒冷”更为准确地界定了巴勒斯坦人要求建立首都的区域。为了争取一定的回旋余地,在有关谈判开始之前,不宜进一步明确“阿拉伯东耶路撒冷”的地理概念,尽管它在不同时期的面积有2.4平方千米、6.5平方千米和70平方千米之分。

东耶路撒冷的面积一变再变,为今后的解决方案提供了思路:以色列在东耶路撒冷进行大规模“犹太化建设”时很少考虑到阿拉伯居住区的改造,客观上大体保持了1967年之前老城之外东耶路撒冷阿拉伯聚居区的原貌,为归还这部分地区保留了可行性。以色列人士提出的解决方案无不以进一步扩大东耶路撒冷面积为前提,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所谓“阿布迪斯”方案。这一方案是耶路撒冷前市长克拉克在“奥斯陆协议”之后最早提出的,目的是为巴勒斯坦人在耶路撒冷建立自治区首府创造条件。阿布迪斯距老城仅有3千米,该镇的一小部分本身就在耶路撒冷市辖范围。况且,不仅联合国分治决议划出的耶路撒冷范围包括阿布迪斯,约旦政府也曾打算将其划入自己统治下的耶路撒冷。以色列民间组织“耶路撒冷以色列研究所”为本国外交部提出的一项备选方案甚至建议:以色列让出耶路撒冷东南部未经犹太人开发的地区,并将耶路撒冷以南和东南方向包括阿布迪斯在内的几个阿拉伯村镇并入耶路撒冷市界之内。这实际上是将耶路撒冷扩大后再行分割,既基本维护了耶路撒冷的“统一”,又保证了“阿拉伯耶路撒冷”的存在,不失为一种“可喜的”尝试。

与此同时,巴勒斯坦方面的专家小组也拟订了相关的方案,并准备接受以色列对老城犹太区和东耶路撒冷其他犹太区(包括“斯科普斯山飞地”和1976年之后以色列修建的犹太新区,即“东耶路撒冷犹太人定居点”)拥有实际上的主权。而在相关法律解释和对主权定义的灵活认识方面,巴勒斯坦专家提出的见解同以色列国际法专家的见解几乎是一致的[3]

据以色列报纸在1996年大选期间披露:1995年下半年,工党政府的代表约西·贝林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代表阿布·马赞已就巴勒斯坦国和耶路撒冷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多次预备性秘密谈判,并将上述备选方案递交给巴勒斯坦方面。

1997年3月,曾在50年前为以色列制定国土规划的拉南·威茨提出了更新的建议。威茨指出:将拥有约300万人口的巴勒斯坦国需要一个能容纳30万人的城市作为首都,现已人满为患的阿布迪斯没有足够的空间建设必要的首都设施,只有北部含希兹玛在内的3个阿拉伯村庄留有15平方千米以上的未开发地域,可以在那里为巴勒斯坦兴建同耶路撒冷西部以色列首都职能区同等面积的政府建筑和相应的附属设施[4]。同其他方案一样,威茨也建议将老城以东未经改造的阿拉伯区划入巴勒斯坦国首都,老城本身则置于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国共同管理之下,组成统一的市政委员会。(www.xing528.com)

为了说明耶路撒冷(=老城+阿拉伯耶路撒冷+以色列耶路撒冷)模式的并非异想天开,人们不妨从故纸堆里找出1947年11月11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先生致国务卿的一封电报,重温奥斯汀先生在分治决议付诸表决前的最后时刻对耶路撒冷地位提出的建议:“耶路撒冷的国际政权应当限制在老城城墙之内,犹太新区应当成为犹太国的一部分,阿拉伯新区则应并入阿拉伯国。”[5]历史在徘徊了半个世纪之后似乎又回到了起点,奥斯汀先生未被采纳的建议有可能成为今日解决耶路撒冷问题“双赢方案”的蓝本。

其实,巴以和平进程已经走到了为解决耶路撒冷地位而进行铺垫的阶段。2000年5月初,巴拉克政府已经通过了将阿布迪斯等三个阿拉伯重镇完全交由巴勒斯坦方面(即从B区转为A区),但由于事态的逆向发展,移交未能实现。

2000年7月举行的戴维营谈判朝着最终解决耶路撒冷问题迈出了更大的步伐。据报道,巴勒斯坦代表团提出了在不对耶路撒冷实施地理分割的基础上同以色列分享主权的建议;巴拉克的妥协底线则是:在东耶路撒冷阿拉伯区建立巴勒斯坦市政机构,巴勒斯坦方面可以拥有东耶路撒冷郊区的主权,可以在阿克萨清真寺悬挂巴勒斯坦旗帜,有权宣布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国的首都[6]。巴拉克还提出了由巴勒斯坦方面对阿拉伯区和基督徒区实施行政管理,以色列的管辖权限制在犹太区和亚美尼亚区[7]

当然,耶路撒冷问题的解决方案也离不开国际基督教社团的参与,并要照顾到亚美尼亚社区成员的意愿。实际上,梵蒂冈早已提出建立一个所有当事方组成的“耶路撒冷委员会”,并制定约束所有世俗和宗教势力的“耶路撒冷法”,以保障所有宗教教徒的各项权益[8]。梵蒂冈主张耶路撒冷应成为一个向各教派开放的宗教圣地,而反对归巴以任何一方。2000年9月,戴维营谈判后不久,梵蒂冈向来访的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递交了一份文件,建议将耶路撒冷国际化。此消息一经披露,立即遭到巴以双方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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