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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来的宪政文化:训政体制下的自由缺失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从此可以真正享有了自由。相反,正是由于国民党长达20年之久的训政体制,使得公民的自由彻底丧失殆尽。又如,国民党的“五五”宪草颁布后,舆论批评最多的就是限制人民的自由、权利的条款。维护公民的自由为宪政之根本,致力于限制政府与执政党之权力以防止其对人权形成侵害,是现代自由主义者发起宪政运动的根本旨趣之所在。

舶来的宪政文化:训政体制下的自由缺失

从1928年开始,国民党决定中国进入训政时期。1928年9月,胡汉民发表《训政大纲说明书》,宣称: 训政时期实行“以党治国”,“一切权力皆由党集中,由党发施”。[14]同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常会172次会议通过的《训政纲领》规定,政府将根据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实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制。10月4日公布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10月8日国民党中常会对国民政府又作了人事安排。蒋介石任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闿为行政院长,胡汉民为立法院长,王宠惠为司法院长,戴季陶为考试院长,蔡元培为监察院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从此可以真正享有了自由。相反,正是由于国民党长达20年之久的训政体制,使得公民的自由彻底丧失殆尽。在国民党“以党训政”的一党专政下,虽然在《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四七”宪法等一系列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都规定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但同时又规定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要受到国家的法律限制,这就使得公民的这些微弱的权利和自由受到国家强权的抑制和剥夺。譬如,“四七”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就被《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和《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等法规、政令所禁止。

对此,我们试以近现代自由知识分子领导的自由主义运动在中国所受到的打压为例来予以说明。20世纪20年代末,一批曾留学欧美的知识分子云集上海,他们崇尚自由、人权、民主和宪政,对国民党在政治上推行“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极为不满。他们结成各种社团并撰文抨击时政,呼吁对人权特别是思想言论自由的保障,主张个人的自由和独立。他们以胡适、罗隆基、张君劢、王造时等为领导核心。这些自由知识分子不仅组织了一个专门议政的“平社”,经常举行学术讲演,同时还创办了《新月》刊物。从1929年4月开始,自由主义者以“平社”为组织,以《新月》杂志为阵地,以讨论国民党颁布的各项政府法令为对象,用大量的事实深刻揭露当时中国“人民生命、财产无保障,思想、言论、集会、结社等无自由”的“人权破产”的状况,并向当局公开提出制定宪法、实行宪政、保障人权的要求,发动了一场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人权运动。[15]

然而,国民党当局岂能听任“平社”这帮秀才造反。《新月》第2卷第4期一出版便遭到查禁,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强烈要求教育部将胡适撤职查办,一些报纸、广播也在发布对胡适的警告消息。其余各省市党部也纷纷呈请国民党中央对胡适予以严惩。中央社发布公告,说上海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误解和攻击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其言论不合国内社会实际情况,并溢出学术范围,放空言论,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且易使社会上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发生不良印象[16]国民政府教育部也对胡适提出警告。在各种压力之下,胡适被迫离开上海。就在胡离沪之际,“平社”骨干成员罗隆基被警方拘禁。国民党驱赶胡适,拘禁罗隆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瓦解“平社”这个自由知识分子阵营,[17]压制人民的言论、结社等自由,维护一党专政的高压政策。

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近现代中国所遭受的打压不胜枚举。又如,国民党的“五五”宪草颁布后,舆论批评最多的就是限制人民的自由、权利的条款。其中1935年罗隆基在《我们要什么样的宪政》一文中对国民党当局打击和杀戮自由主义人士、毁坏报纸等种种不齿于人的事件进行了深刻的揭露。他说: “奠都以来,青年之遭杀戮者,报纸记载至三十万人之多,而失踪监禁者更不可胜计……著作乃人民之自由,而北平一隅,民国二十三年焚毁书籍竟达千余种以上。杜重远先生系爱国志士,竟以‘妨碍邦交’而受刑事审判。此外刊物之被禁,作家之被捕,更不可胜计。”[18]

总之,对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们所提出的这些自由、权利要求,国民党当局不是置若罔闻,就是敷衍了事。美国驻华外交官谢伟思在给白宫的报告中这样写道: “国民党依然不理会要求民主改革的巨大政治运动。从蒋委员长的文章和党报中看出他们对民主改革没有真正的了解。宪政依然是空洞的诺言,唯一的准备是半情不愿地企图建立一个不受欢迎的不民主的地方自治制度……民主政治的未来根本问题,如宪法之形成,国民大会之选举,仍由国民党来指定。在言论自由和承认非国民党集团等基本条件方面,毫无进展……国民党绝未表现有意于松弛其目前势力所依据的权力主义的统治。对为数众多、到处都有的各秘密警察组织、宪兵队等等警察国家的饰物,完全未加摒弃或减削,反而在继续加强,作为保持国内安全的最后一招。”[19]

由此可知,在国民党政权的高压状态下,人民的自由是得不到保障的,在到处充斥着秘密警察的社会环境里,反而只可能日益萎缩。维护公民的自由为宪政之根本,致力于限制政府与执政党之权力以防止其对人权形成侵害,是现代自由主义者发起宪政运动的根本旨趣之所在。在以民盟为代表的中间党派的推动下,近现代中国呼吁法治,保障人权、自由,反对人治和党治成为了当时社会的普遍舆论。“争人权的人,先争法治; 争法治的人,先争宪法。”[20]保障自由、人权和实现法治的“真义是政府的守法,是政府的一举一动以法为准则的精神”。保障自由、实现法治的障碍,“总在有权力有地位者的专横独裁,擅用权力”。[21]如果政府的强权得不到控制,那么保障公民的自由就会落空,近现代中国的宪政运动就是一个很鲜明的例证。

[1] 《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0页。

[2] 《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6页。

[3] 孙中山: 《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31页。

[4] 孙中山: 《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31页。

[5] 王人博: 《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页。

[6] 王人博: 《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

[7] 孙中山: 《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1页。

[8] 王人博: 《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www.xing528.com)

[9] 《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67页。

[10] 王人博: 《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7页。

[11] 《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3页。

[12] 《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0页。

[13] 王人博: 《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3页。

[14] 张学仁、陈宁生: 《二十世纪之中国宪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2页。

[15] 石毕凡: 《近代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思潮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页。

[16] 耿云志: 《胡适年谱》,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74—175页。

[17] 石毕凡: 《近代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思潮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7页。

[18] 中国现代史资料丛刊: 《一二·九运动》,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44页。

[19] 《驻华外交官员的备忘录》,载《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591—592页。

[20] 罗隆基: 《论人权》,载《新月》第3卷第11号,1931年。

[21] 《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版,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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