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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精要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眠眠 版权反馈
【摘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1.利用网络服务实施的侵权行为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他人在其网络平台上侵犯他人权利,分为了两种情形:一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有侵权行为的存在,此种情形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时,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若采取措施不及时应当对损害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用户利用网络服务来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当直接采取必要措施,否则也应当与网络客户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https://www.xing528.com)

2.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不仅造成了对方的合同权利(即债权)的损害,而且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失,受害者既可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请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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