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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既可适用《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权益保护的一般性规定,也可依据总则编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除了《宪法》《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还有如下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1.《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既可适用《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权益保护的一般性规定,也可依据总则编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法律条款从第1 164条到第1 25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内容框架,如图9-2所示。

图9-2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内容框架

在涉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网络侵权责任上,《民法典》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基础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网络侵权规定》)及《电子商务法》,对涉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相关的网络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调整。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框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共计八章六十三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如图9-3所示。

图9-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介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益正式被确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此条款的制定针对现实中个人信息泄露、骚扰信息泛滥的情况,本条规定明确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这就规范了经营者对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并且限制了商业信息的发送,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一旦出现了泄露了个人信息的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加大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建立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制度。以法律明确要求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3.《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www.xing528.com)

4.《刑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刑法》从惩罚犯罪的角度对侵害个人信息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事责任。《刑法》第四章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设置了诽谤罪、侵害通信自由罪以及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等。

《刑法》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严重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入罪,是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重大突破。

5.《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是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其最显著的特点是规定在收集和利用个人敏感信息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授权,并提出默许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

该指南规定,对于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只要个人信息主体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便可收集和利用;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

该指南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有特定、明确和合理的目的,并在个人信息主体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在达成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后删除个人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如图9-4所示。

该法规侧重保护公民身份与隐私的电子信息,加强网络管理。

另外,在程序法中,我国三大诉讼法都对个人隐私保护进行了规定。对特殊人群的隐私保护方面,如《妇女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进行特殊保护。

图9-4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有哪些?

除了《宪法》《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还有如下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如果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寻求法律支持。

(1)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检验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

(2)关于安全保障方面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标识品管理规定》。

(3)关于公平交易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

(4)关于消费者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等。

(5)关于商品服务标识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商标法》和《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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