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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广告准则详解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的广告准则是一切广告必须遵守的最根本原则,它适用于所有广告,贯穿广告活动的始终。广告内容应对全社会的人民有利,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传播应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摆在首位,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温州市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广告准则详解

根据广告准则作用的范围以及重要性的不同,广告准则可以分为一般的广告准则和专门的广告准则。一般的广告准则是一切广告必须遵守的最根本原则,它适用于所有广告,贯穿广告活动的始终。其主要表现为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对一切广告内容和形式的要求,以及对广告内容和形式进行限制的禁止性规定。

1.要能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确保广告的社会效益。

(1)广告必须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

广告一方面要给人艺术美的享受,还要完成商品或服务的宣传作用。广告内容应对全社会的人民有利,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2)广告要能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关系企业的兴衰、社会的整体利益、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形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广告是与商品服务有关的活动,应该为之努力。

(3)广告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告的目的是让更多的消费者来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广告传播应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摆在首位,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广告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2.广告内容必须真实

广告内容应真实、客观地传播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不得欺骗受众,或对受众产生误导。

广告的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商品的质量、价格、生产者、产地及承诺必须具有真实性;

②对服务的形式、质量、内容、价格、承诺要真实;

③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④广告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3.广告要具有可识别性

广告应在形式上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体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特别是利用电视、广播、杂志、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体发布广告时,必须有专门的标记作为提示,以便广大消费者将广告与新闻区别开。

4.广告不得含有贬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内容

广告中直接含有贬损其他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内容;或是以诋毁的方法,给竞争产品或服务不公正的评价;进行不全面的比较,抬高自己,贬损他人;侵害竞争产品或服务的声誉,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等,均属于不正当竞争

5.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①在制作、发布广告时要尊重他们的权利,维护他们的尊严;

②广告语言、文字、画面不得含有歧视、侮辱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内容;

③有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饮食、用具、器械等商品的广告,应当真实、明白、容易理解,真实反映产品质量,明白无误地说明产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不得损害残疾人的身体健康。

6.广告应当禁止的情形

①禁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②禁止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www.xing528.com)

③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④禁止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禁止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⑥禁止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⑦禁止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⑧禁止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⑨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以案说法

案例1:温州艾洛兰服饰有限公司发布使用广告禁止用语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开设的天猫商城店铺(正浦艾洛兰专卖店)销售“彩色加厚塑料手提有盖食品储物收纳箱、衣物收纳盒、整理箱”的页面发布广告,含有“密度小,是最轻的通用塑料”“PP是现在最安全的新型材质之一,不含双酚A,耐冲击、抗摔、耐温、安全、无毒、无异味”等违法内容。

温州市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即对广告绝对化用语做出明确禁止性规定。

本案违反《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法条解读】

商品或服务优劣均是相对的,具有地域和时间阶段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绝佳”等语言,违背了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容易误导消费者;也会造成商家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案例2:温州市帛梵鞋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天猫帛梵旗舰店的网页上发布含有“2013年‘双11’售鞋3万多双,全年销售额破亿元,天猫男鞋类目20强;2014年‘双11’售鞋5万多双,全年销售额破3亿元,销售额翻倍飙升;2015年‘双11’销售再创新高,更获得鞋业盛典年度新势力品牌称号”等内容的虚假广告。

温州市工商管理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15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法条解读】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是对虚假广告的认定。

杭州炒货店因违反广告法,一个“最”字被罚20万

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中华民族的祖先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培育和形成的推崇诚信、讲求友爱的优良品德,历来受到人们的敬仰和青睐。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要想在更为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和壮大,就必须在和谐社会背景下树立起一个核心价值观——诚信。因为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合法合规经营,杜绝虚假广告宣传,利在千秋

由于网络媒体的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网络广告的真实与否,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至关重要。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既离不开法制的约束,也少不了道德规范的维系,如果缺失了诚实守信等一系列道德规范的基础条件,企业机制就不能良好运行,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也是普法者,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杜绝虚假广告宣传,切实加强电商经营活动诚信建设,为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而共同努力。

电子商务广告法律制度;《广告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电子商务网络广告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网络广告的特点和网络广告法律监管;网络广告竞争违法行为;对网络广告中极限用语的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广告的相关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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