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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转制改革:一位出版专家的思考与探索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来社视察对出版业改革的思考其实也是我从事出版工作与研究工作10年左右以后的目光的自然转变,是转变,也是探索的进一步深化。一是对出版业转制问题的思考。发表于《中国出版》2001年第2期的《出版社机构设置要以高效为原则——试论出版社实行“一长三总制”》就是我对出版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也正是在这样背景下,国家文件的出台,揭开了中国出版体制改革的序幕。

出版业转制改革:一位出版专家的思考与探索

多年来,我对出版业关注的焦点几乎都集中在对问题的梳理、分析与探讨上,除了大学出版的研究文字,几乎无一不是放在对出版改革的理念、宗旨、模式、规划、道路的探讨上,在其他文字中绝大部分也是把出版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我的关注点,正如我在《出版问道十五年》的后记中所言:从许多文章的题目上可以看出我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对中国出版业问题的思考上,因为我以为能够正视自己的问题才是充满信心的表现,因为只有看到了自己的问题才有了解决问题的前提,才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从提出和针砭的问题,可以看出我对中国出版业的某些症结在进行着持续的思考探索,有的问题直至今天还是我们讨论的话题,到今天还在影响着中国出版业的发展进程。因此,‘问道’,问中国出版业的‘道’是本集子也是笔者15年孜孜以求的。”柳斌杰署长在给我写的序言里,开宗明义就指出:“出版业是人民精神文化的搜集、整理、加工、传播行业,需要知识和智慧。做好出版工作需要思考。读了吴培华总编辑《出版问道十五年》的书稿,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作者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精神。而这又正是来自他对出版工作的热爱、迷恋乃至于痴情。因为一个人经常用心去思考的工作,一定是自己十分热爱的工作。在任何领域,任何行业,任何岗位,只有你对自己的工作热爱了,用心了,你才会经常去思考它,思考它的发展,思考它的规律,思考它的问题。所以,勤于探索,善于思考,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做出版传媒工作尤其要提倡这种可贵的精神。这也是我十分愿意为这个集子写点文字的缘由。”可以这样说,对于出版业改革的思考在我的出版研究中是一以贯之的,它与大学出版改革、图书市场变革一起,组成了我“出版问道”的关注点。

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来社视察

对出版业改革的思考其实也是我从事出版工作与研究工作10年左右以后的目光的自然转变,是转变,也是探索的进一步深化。在从事了10年的工作实践和连续7年的出版问道后,我的注意力逐步集中到三个方面:一是对出版转制问题的思考,二是对出版领域新现象新事物的持续关注思考,三是在新技术时代到来时的冷静思考。

一是对出版业转制问题的思考。自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国办发〔200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1号)以后,揭开了中国出版体制改革的序幕。作为一个出版人,没有理由不关心自己所从事研究与实践的领域的发展与前景,这自然成了我关注和研究的重要内容。其实,自从发行领域的改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拉开帷幕后,我已经开始了对“事业单位性质、企业化管理”的中国出版体制的思考,当然,刚进入出版领域不久的我,主要目光还是聚焦在出版社内部的运作机制的改革上。发表于《中国出版》2001年第2期的《出版社机构设置要以高效为原则——试论出版社实行“一长三总制”》就是我对出版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文章从我国随着市场经济转轨力度的加大、WTO的加入的大背景出发,认为与国际出版业逐步接轨已成为中国出版业的当务之急,并指出:“图书出版模式早已出现了从把市场作为被动主体到要主动去适应市场的剧烈变化,出版业这一计划经济的世袭领地也即将成为历史。这就为广大出版界人士提出了许多崭新的课题:从现代出版意识到现代企业制度,从现代出版人才到现代出版体制,从现代营销策略到现代出版手段,众说纷纭,虽无定论,但这一切已经或正在昭示出版——这一正要从‘金丝笼子’里飞出的‘金丝鸟’不仅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生存的危机,而且也正笨拙地在努力寻觅适合自己生存下去的路径。”我在文章开头就明确表示:此文企图从出版社机构设置的角度去理论一下出版社如何真正实行企业化管理,通过“一长三总制”的模式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管理运行机制。在文章的结尾我是这样说的:“审时度势,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练好内功,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是中国出版业在面临大变革前夜必修的功课。曾经有人说过,今天的改革也许决定了明天的生死存亡和竞争力。我们不能坐等体制和环境的改变,当激烈变革开始的时候,也许胜负早已分出,生死已经决定。处于长期计划经济惯性下的我们,不去清算自己身上的惰性,却总是喜欢把一些管理上的账算到体制上去。诚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有体制将会越来越不适应改革的发展,冲破这种体制上的束缚也就成了必然的趋势。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中国出版业在舍弃‘金丝笼子’的同时,必须学会自己觅食的本事,否则是无法生存的,我们已经面临这样的局面了。”对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出版业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命题,很快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我这篇文字为多个业内媒体转载,《中国新闻出版报》就全文转发了这篇文章。

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转企改制提上了议事日程,改革之风愈吹愈烈。我赞同改革,“事业单位性质,企业化管理”的这种非马非驴的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出版业的发展,中国的出版业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适应国际环境的激烈竞争,而关键则是进一步提升我们民族出版业的竞争力,中国的出版人为此正进行着努力的探索。然而,在改革的过程中,一直萦绕在我们出版人心中的困惑也越来越强烈,为什么集团化、连锁经营、不均衡发展战略这些本来应该是符合中国出版业现状的改革理念却没有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什么机制改革的理念和改革的思路是适应时代潮流和现代出版规律的,但是一与目前出版业的实践相结合,就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以致改革停滞不前,陷入僵持和胶着状态?症结何在?出版理论研究界的视线逐步聚焦在出版的体制改革上。也正是在这样背景下,国家文件的出台,揭开了中国出版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4年春节之后,我完成了《转制——中国出版业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的写作,发表于《出版广角》第9期上。文中我历数沿袭数十年的出版管理体制所暴露出的种种弊端,指出:“旧体制决定了在政策上的保护,强化了出版社对于政府政策的依赖”;“旧体制导致了在行业上的垄断,助长了中国出版业的种种不正之风”。我在文章中认为,中国出版业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探索和实践,不仅已经逐步认识到了体制改革对于中国出版业发展的实质性意义,而且出版强势群体的基本形成,对于文化属性认识的升华,以及出版范畴的法规制度的逐步健全,为我国出版业全面实行转制打下了基础,更为重要的是WTO的加入,国际出版商已经登陆,一个带有国际性质的激烈竞争正在展开,这为我国出版体制实行带有根本意义的变革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时机。对此,我提出了出版转制(当时的观点是实行登记制)的设想,可以对中小学教辅和政治读物的出版实行专营,对于出版物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机制,同时对出版单位实行事后追究制和信誉评估制,这些意见今天看来有些简单化,甚或有些幼稚,但是,这确实是我在对当时出版业发展态势思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改革设想,有着一定的前瞻意义。

到2006年,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我的思路也得以进一步明晰,我对大学出版社的转企改制明确提出了“分类管理”的设想,在《中国出版》2006年第7期发表的《大学出版社在转制新课题面前的再思考》一文中,我提出了三种模式:一是“转制为真正的文化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二是“转变为企业管理模式的非营利机构,控制出版功能,公益项目和营利项目并存”;三是“转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作为高校学术科研成果发布的媒介,严格规定出版范围”。作为大学出版社改制意见最初的起草人之一,我同时把我这个设想写入了教育部给中宣部的大学出版社改制意见的方案中了。后来决策部门“一刀切”地要求大学出版社全部实行转企改制,这是后话。不过到今天看来,我还是认为转企改制实行“分类管理”是符合中国出版业的实际,也符合时代与国家对出版业发展的要求的,我将在今后的思考中继续这个话题。(www.xing528.com)

二是我对于出版领域出现的新现象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并引发了我的持续思考。由于自己一开始就是分管出版社的销售市场,因此对于销售渠道的关心和研究就成了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世纪之交,我就把研究的目光投向了活跃在中国图书市场的民营书店,我不仅与他们打交道,参加他们的会议,同时,我也开始了对他们的研究。2001年我就在《出版广角》第5期发表了《民营书店——中国民族书业的重要方面军》。作为一个国有出版社的领导,我第一个提出了应该取消“二渠道”这样一个带有歧视性的称呼,在业内,尤其是民营书业内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因为我注意到了在民营书店中,有一批我们书业界的精英,我预感到,他们将在我国图书市场上有一番作为。

我注意到了民营书店的经营者们,是一批不甘寂寞和不安于现状的书业人,他们显然不会满足于在出版的末端的销售行为,他们的注意力随着自己经验的积累和资本的积累,将会转向图书市场的上游——出版。当时我这样说过:“当我们的目光都聚焦在出版社转制问题上的同时,在出版业一种新的现象(或许是一种新事物)正在迅速发展,不管我们承认与否,都无法回避这一现实。这就是与中国图书发行业改革的初期阶段出现的所谓‘二渠道’一样,在出版业也同样出现了这一现象。关注和研究这一现象,或许有利于我们出版业改革的深入进行,尽管目前这一现象还正如本文作者给其命名的所谓‘二渠道’一样,还是体制外的一个新问题,但是,既然我们无法回避,那就应该直面去研究它,这也是我们建设和谐的出版环境所需要的。”在这篇发表于2007年第六期《出版发行研究》杂志上的《出版的“二渠道”现象应该引起重视》的文章中,我明确指出了出版“二渠道”的存在是一种现实,它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出版社的异地分社、图书中心、信息中心,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贝贝特公司、长江文艺出版社的北京中心为代表;二是出版社与社会资本设股成立的图书公司,长江集团收编的夏顺华的“海豚传媒”、重庆出版集团收编的“北京华章同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的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及安徽教育出版社的北京办事处——北京马头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出版集团的白鹿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出版集团的南粤出版文化有限公司、湖南出版集团的营盘兄弟文化(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都是属于这一类型;三就是民营的文化公司、工作室,山东世纪天鸿书业、郑州的龙门书局、武汉的九州图书文化有限公司、成都的“四川大地”都是中国较早在教辅图书领域涉足出版并崭露头角的民营书业,北京的“风入松”“国林风”、福州的“晓风书屋”、南京的“先锋书店”、广州的“学而优”等一批民营书业则是在高校教材、畅销书乃至引进版图书的领域里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们的共同点是熟悉图书市场。由于他们建立起了自己的图书销售网络,手里掌握着巨大的市场资源,能够及时了解图书市场的变化和发展,因此他们能够将捕捉到的市场需求信息转变成选题策划的实际计划,从而在源头上掌握了图书出版的主动权。

对于三种形式的“出版二渠道”,我提出了应该分类管理的思路,我认为,“我们只有一方面加强疏导,把这种现象往规范的道路上引导,另一方面,在《出版管理条例》的框架下,加大管理力度。一是积极实行严格的事后追究制度,二是积极建立信誉评估制度”,从而达到建立和净化和谐的出版环境,深入推进出版改革,从而达到繁荣民族出版事业的目标。这篇文字定稿后,我打印出专门寄给当时的总署主要领导,请他批评指导。有意思的是,事隔一年的时间,总署就正式发出了声音,对民营工作室的态度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柳斌杰署长在当年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将民营文化工作室确定为“新兴文化生产力的代表”,他提出,将设立出版服务专门门类,让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作为一种出版服务产业浮出水面。鼓励国有与民营的合作。积极研究民营文化工作室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甚至还要进行非公有出版服务企业配置专有出版权的试点。并提出各地可以尝试成立出版基地,将民营工作室归拢到一处,一方面便于规划管理,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可以尝试直接在出版基地设立审批机构,民营工作室策划的图书“合格了”就直接出版。北京文化产业创意园内的北京联合出版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以磨铁为代表的一批民营公司入驻产业园,而联合出版社它行使的就是审批、管理的功能,一直运营到今天,应该说,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2016年下半年我受邀前去讲课所看到的可以说明这一点。

其实,在较早的时候,我就开始关注由于买卖书号盛行,不少出版社实际上缺乏经营能力,基本沦为靠买卖书号度日的现象,并在多篇文章中揭露批评过这种现象。之后,我在2006年第9期的《中国出版》上发表的《警惕中国出版业的空壳化现象》一文,就是对这种现象的系统思考。而力主让民营公司浮出水面,让它规范化、合法化,既有利于中国出版业的繁荣健康,又是从根源上防止某些国有出版企业的空壳化,有效遏止买卖书号现象的蔓延。事实证明,并不是我的预见有多英明,而是我的观察、我的分析、我的思考是符合中国出版业的实际状况的,业态的发展只是证明了我的想法、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可以这样说,在长期的出版实务和出版理论的研究工作中,我一直把目光盯着我们还没有做的和做得还不够完美的地方,我关注的焦点是问题。是的,在我的文字里,极少有歌功颂德的,这不等于我没有看到我们所取得的进步,不等于我不喜欢我们在前进中取得的成绩,甚至是不俗的成绩,但我觉得,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我们更要关注问题,因为我们还要继续前行,而解决问题,正就是在前行的过程中;能够发现问题,正就是有了前行的方向与改革的目标;能够发现问题、正视问题,正是说明我们内心足够强大、对改革充满信心的表现。“出版问道”始终贯穿了我的出版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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