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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林年鉴:重点任务成果报道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生态红线内防止有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进入,及时发布鼓励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清单。对荣获“三品一标”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重点培育壮大“石林人参果”“石林甜柿”“圭山山羊”“石林乳饼”四个地理标志农产品。重点提升改造县城、北大村、圭山、板桥、大可南大村及堡子6个集贸市场。重点建设、改造提升9个农产品交易市场,配套建设冷链体系。出台政策及标准,鼓励带动周边村寨在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服务设施的发展。

2020年石林年鉴:重点任务成果报道

一、优化城乡空间格局

(一)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布局

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完成整理农村建设用地0.2375万亩,重点完成圭山小板田、板桥黄家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7万亩,实施全县耕地地力保护、省级陡坡地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土地整治项目。

推进城乡统一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编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石林县国土空间规划、石林县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布局规划、石林县村庄布点规划。建立“石林县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将村庄规划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全域空间开发数字化管控和项目审批核准并联运行。

(二)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打造包括长湖镇、圭山镇、大可乡和鹿阜街道的农业种植主产区,石林片区、台创园、长湖景区、大叠水景区、圭山森林公园、生态工业集中区和板桥高铁站等重点开发片区,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

优化布局生活空间。积极推进全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完成整理农村建设用地0.2375万亩。

保护建设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增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河流及社会关注区的保护力度。在生态红线内防止有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进入,及时发布鼓励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清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通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产业园区、区域性品牌、种养殖基地及新型经营主体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旅融合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工程

到2022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3.35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0万亩,粮食产量在15万吨以上。轮作种烟的基本烟田面积稳定在28万亩左右,每年种植面积稳定在11万亩左右,烟叶收购28万担以上。县级储备粮增加到0.4万吨。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及机耕路建设,建成10万亩高标准农田,农田有效灌溉率达60%以上。建设石林县级农业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推进实施质量兴农重大工程

重点打造11个上档次、成规模的种植业区。包括鹿阜街道粮食生产区、阿乌村蔬菜大棚种植区,石林街道玉米示范区、小密枝辣椒种植区、连宏苹果庄园种植区,板桥街道小屯村油桃种植区,西街口人参果标准化种植区,圭山苹果标准化种植区,长湖辣椒产业区、木耳标准化种植区,大可枇杷标准化种植区。

着力打造7个绿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计划,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整合和推广,建设农产品可追溯信息平台,着力打造烤烟、人参果、枇杷、苹果、辣椒、甜柿和黑木耳7个“石林”品牌。

不断增加“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到2022年,在全县已获绿色农产品15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有机农产品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的基础上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9个,共达50个。对荣获“三品一标”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重点培育壮大“石林人参果”“石林甜柿”“圭山山羊”“石林乳饼”四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标准,提升农村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立健全以人参果为首的农产品可追溯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台创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管会、各乡镇(街道)

(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

持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计划,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分梯队分步骤培育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0户,省级龙头企业5户,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零突破,农业大户200户,家庭农场80个以上,农村合作社总数突破280个。

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石林泛亚区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重点提升改造县城、北大村、圭山、板桥、大可南大村及堡子6个集贸市场。重点建设、改造提升9个农产品交易市场,配套建设冷链体系。包括:鹿阜阿乌蔬菜交易市场,石林街道小密枝辣椒交易市场、石林街道鲜切花交易市场,板桥街道特色农产品商贸市场,长湖镇维则村辣椒交易市场,圭山镇海邑辣椒交易市场,西街口镇人参果交易分拣中心、芭茅蔬菜水果交易市场(含人参果交易市场、大蒜交易市场),大可乡枇杷交易市场。到2022年,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电商平台全覆盖,行政村电商平台覆盖40%,自然村电商平台覆盖30%。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四)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工程

不断创新推广农业科技。争取与中国农业大学、省市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及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等农业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合作,建立长期联系机制,搭建农业技术支撑平台。推进石林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县农业信息中心。

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发展壮大以中种集团云南种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种业企业。加强“圭山山羊”地方优良品种的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中国电信石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石林分公司、中国移动石林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构建乡村产业体系重大工程

重点培育“一带三园区”。“一带”即建设以九石阿旅游专线为主线的滇中苹果产业带。“三园区”即建设以台创园为主的农业、旅游、会展、文化、商贸和娱乐等多个产业聚合的农业综合体;围绕石林西站建设以板桥为中心,由鹿阜街道南部至板桥、大可片区组成的农业综合产业园区;以西街口片区为主,建设人参果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西游主题公园,形成吃、住、玩一体化的西游文化产业园。

化石世界自然遗产带动作用。出台政策及标准,鼓励带动周边村寨在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服务设施的发展。在石林风景名胜区南服务区,游客集中区域大门出口建设1个高标准的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支持举办火把节、密枝节、情歌节及赛装节等少数民族传统活动。

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村寨。以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农业生产资源、传统村落民居建筑彝族风情文化和历史人文古迹等为依托,以完善吃、住、行、游、乐、购、科、教、体等旅游服务设施为重点,以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鼓励村民自治为前提,扶持发展以自然村为主体的特色村寨文化旅游。重点打造十二个特色村寨,包括彝族第一村(五棵树村)、阿着底村、糯黑村、月湖村、维则村、上蒲草村、蓑衣山村、寺背后村、大老挖村、矣美堵村、和摩站村、高石哨村。

打造九石阿休闲农业带。以九石阿沿线为重点,加快打造一批鲜花、水果、农作物等农业主题观光景点乡村旅游精品路线,积极培育都市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及创意农业等新兴业态,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放松养生游、亲子活动游及森林体验游等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街道)/村庄

三、加强乡村生态建设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推进仓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垃圾分类填埋。建设圭山、长湖、板桥、大可4个垃圾热降解处理站,到2022年,保障乡镇(街道)垃圾处理站全覆盖。配置2300只以上240L垃圾桶、110个以上3立方米垃圾箱、107辆以上电动三轮车、35辆以上微型垃圾车和14辆以上3t勾臂车。特色保护型村庄建设垃圾收集设施应充分考虑旅游产生的垃圾量,并按照A级景区级别设置。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污水治理标准化运维。建立每户每家化粪池建设标准。到2020年,实施7个乡镇(街道)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到2022年,新建完成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10个、集水池15个,完成104.5公里的污水管建设。实现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的目标。合理预留特色保护型村庄游客的生活污水处理量。

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建设生态旅游厕所,完善农村公厕日常运维管理财政补助机制,基本普及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积极推进公路交通沿线、景区(点)、自驾车营地及休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村寨、加油站点及铁路沿线的旅游厕所新建改建工作。到2022年,建设2A级旅游厕所20座以上,行政村所在地的自然村公厕新建、改造230座以上,改造建设36958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实现全县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

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增加村内绿化,利用当地植物实施村镇绿化,因地制宜在村内空间、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积极创建园林村镇和绿色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新能源照明和节能环保灯具,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推进村容村貌美化行动,编制实施《石林县乡村风貌整体设计》和《乡村风貌控制建设技术导则》,按照导则严格管控新建农房要宅基地面积、高度和外观风貌,并进行原有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等外部节点风貌整治。

深入实施乡村环境再造。推动“美丽县城”创建、石林景区品牌强化、美丽小镇旅游化、美丽乡村提升和水路线性景观打造。争取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到2022年,建设1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和1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各乡镇(街道)

(二)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加强矿产集中开发区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到2020年矿山产权全部确定,到2022年,推进所有矿山转型升级。

实施主要水系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巴江、普拉河河道及其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全域绿化,到2022年,完成营造林1.2万公顷;到2022年,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5万公顷。围绕九石阿公路等重要交通沿线、巴江流域、普拉河流域及旅游景区生态建设为重点开展大地景观再造行动。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护岸林还草总体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

强化石漠化治理。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覆盖等措施遏制和减少石漠化面积,到2022年,完成封山育林8.5万亩,人工造林1.5万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行动。到2022年,完成12个村庄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镇1个。

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以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石林风景名胜区采取保护和开发并重发展模式,根据环境承载力控制中心景区旅游人数规模,逐步增加二级景区的游览项目。

深入实施乡村生态环境再造工程。抓好生态环境再造工程,为全域旅游构筑环境基础。对面向景区、城区、镇区和村庄的山面进行绿化景观打造。加快巴江、普拉河等主要河流廊道及周边水库、湖泊的生态修复,连通河湖水系,修复重要生境,建设水系生态景观走廊。打造石林“点-线-面”景观网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

(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

推行农业绿色化发展。推进实行农业节水行动。到2022年,建立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2个。推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2年,建设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建设收集点7个,密闭式收集车辆96辆,无害化处理设备1套,重点支持在2个养殖示范区开展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推行试点。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大力推广生物质新能源烟叶烘烤技术,探索发展农林牧渔绿色生态循环模式,到2020年,创建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到2022年累计创建2个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美丽乡村示范行动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九石阿旅游专线、石锁高速、昆石高速和宜卢高速四大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以“一镇十一村”示范建设和全域旅游为抓手,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典型。培育一批旅游特色小镇。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加快建设7个农业特色小镇。打造长湖阿诗玛风情小镇、圭山森林康养小镇、大可枇杷养生小镇、西街口人参果小镇、板桥高铁特色旅游小镇、美伊花森林小镇及北大村特色旅游小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四、繁荣兴盛乡村文化

(一)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加强对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每个行政村推选2~3个新时代农民的先进模范人物和2~3户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各乡镇(街道)每年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村医、人民调解员活动;县级采用集中、多次培训方式为每个特色保护型村庄培训5~10名旅游服务员。将现有文明村和文明乡镇(街道)占比提高10%~15%。每年组织县级下乡开展“文化自信”宣传活动6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二)阿诗玛文化传承保护重点工程

建立文化保护传承机制。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由县级统筹推进村庄文物古建保护利用工作,开展城郊融合型村庄和特色保护型村庄的村志编制工作。以鹿阜街道为示范街道,开展东海子、堡子、上蒲草、清水塘、白龙潭乡村遗产客栈示范项目,为结合乡村旅游推进古建筑改建利用提供范本,推进“高石哨-天生关”邕州古道的修缮保护工作。培养10名乡村文化能人、带头人,培育5~10名青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组织成立1个15~20人的阿诗玛民族文化研究小组,收集整理民族文化资料,编写《石林县民族文化研究报告》,建立石林县民族文化数据库。县级每年组织民间艺术团队、民族文化研究团队等文化传播组织进入校园开展文化活动3~5次,组织青壮年和老年群体进行文化培训5~10次。

创建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族文化传播示范点。以保护村庄空间格局、建筑风貌、传统文化习俗和文化工艺品的原真性为原则,建设彝族第一村(五棵树村)、大老挖村、阿着底村、上蒲草村、糯黑村共5个县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建立文化交流平台及开展文化活动为主,创建彝族第一村(五棵树村)、蓑衣山村、维则村、上蒲草村、糯黑村、月湖村、阿着底村、大老挖村、寺背后村和矣美堵村10个传统文化生态旅游示范村,同时分别建设1个民族文化交流平台。建设1个县级民族文化交流平台,定期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三)文化产业助推文化繁荣重大工程

构建文化产业“一带三区十村”发展的空间格局。依托九石阿旅游专线打造阿诗玛文化旅游特色经济带,以10个传统文化生态旅游示范村为核心融入石林县全域旅游,打造阿诗玛文化发展区、红色文化传播区、农耕传统文化保护区三个主题文化旅游产业区。

围绕彝族民俗婚嫁、节庆、祭祀饮食、居住等)发展民族文化体验产业。在长湖镇、西街口镇各打造2个彝族撒尼民族文化体验村,支持已有民族文化体验产业基础的上蒲草村发展彝族婚嫁体验旅游产业。引导扶持传统文化保护区,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重点打造长湖镇彝族刺绣、圭山镇毕摩文化、西街口镇大三弦文化的标杆式文化产品,作为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并纳入县级文化工艺品交易平台。

推动石林县红色文化体验的产业化经营。以县城为集散中心,县委党校为组织平台,组织设计石林“圭山武装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体验线路,把县城到圭山的红色革命纪念遗址、革命据点、革命活动遗址,点线结合,建成石林红色教育体验精品线路。

适量建设以古建民居为依托的乡村客栈项目。以鹿阜街道为示范建设区,鼓励外来资本在板桥街道、石林街道和大可乡投资保护利用古建民居,发展乡村旅游。开发“高石哨-天生关”的邕州古道旅游项目。

打造高科技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彝族第一村(五棵树村)高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示范点,依托博物馆引进3D打印、AR和VR技术以及O2O经营模式,发展技艺传承、创新研发、市场推广和人才支撑的文化科技产业链

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农村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保护密枝林、斗牛场及待客处等现有村庄传统文化活动场所。健全乡村文化活动机制,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等现代化文化活动场所。对村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进行查缺补漏,保障石林县93个行政村(社区)均覆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保证出列贫困村和特色保护型村庄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省级标准。保证50%的行政村有1个待客处。在县城建设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7个乡镇(街道)各组建1个建设新时代文化实践所,建设11个新时代文化实践站,创建1~2个可推广的文明实践所(站)示范模板。实施长湖镇撒尼刺绣和县城中心阿诗玛文化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在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建设纪念碑、纪念堂。(www.xing528.com)

建立健全民族文化产品商业机制,建设文化产品加工贸易点。在县城内建设1个综合文化产品加工市场和1个综合文化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大可乡彩玉加工厂和长湖镇刺绣加工厂,配建大可彩玉交易市场和长湖刺绣交易市场。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平台,推动建设1个县级文化工艺品交易平台。

建设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在县城、圭山镇各建设1个游客服务中心,在10个文化特色村寨各建设1个游客服务站。在石林街道、长湖镇、西街口镇、圭山镇各建设1个文化体验馆(博物馆)。

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五、构建乡村治理体系

(一)党组织建设提升计划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各自然村实现活动场地全覆盖,各行政村实现电子商务平台全覆盖。

加快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后备人才和党员致富带头人信息库,至2022年,完成对50%自然村后备力量的重点培养。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乡村基层治理综合计划

完善全县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机构和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全县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综治信息系统及农村互助联防建设。至2022年,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综治信息系统及农村互助联防建设更加完善。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建立健全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的矛盾纠纷调处组织。

落实村民自治实践。从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旅游服务、环境卫生、土地管理、农村公路、公益事业、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及违约处理等方面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设为村民自治组织的常设机构,强调“自下而上”式的村民意见表达,至2020年,实行行政村村民代表会议全覆盖。

推进基层管理服务创新。在原有村民委员会基础上,选举村民议事会,成立老人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和乡贤理事会,让村民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保护村民权益。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乡村法治德治体系构建计划

强化乡村法治水平建设。加强石林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并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至2022年,全县覆盖“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一户一法律服务手册、一户一法律明白人”。开展石林县法律扶贫工作,全面推广“三到三免”。推进“七五”普法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

强化乡村德治水平提升。2020年前将德治纳入《村规民约》,制定《村民褒扬惩戒制度》,建立道德激励约束评价机制,并强化乡村德育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平安和谐乡村创建计划

提升乡村旅游水平。制定石林县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管理办法。各乡镇(街道)应积极建设示范点,引导农户发展农家乐、民宿和客栈。推行农家乐、民宿和客栈星级评定和管理,加强规范经营行为。对达到规模与标准的农家乐、民宿和客栈,实行授牌经营和挂牌保护。

建设平安乡村。深入推进平安石林建设,持续深入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至2022年,“平安家庭”示范村(组)覆盖率100%,鼓励学校争创“平安校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横行乡里、“操纵”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禁毒防艾、反恐防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妥善调处,开展反邪教工作,依法依规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取缔非法集会场所,打击非法活动、保护合法活动。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落实云南省“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行动计划,评定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六、着力补齐农村短板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

继续推进乡村道路建设。推进建设宜良至石林高速公路、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全县县道、乡道改造为双车道,集聚提升型村庄的通村道路优先考虑建设;实施不符合通班车要求的公路进行拓宽改造或错车改造,主要是路基宽度小于等于3.5米或4.5米的窄路面路段。实施安保工程建设,建设平安放心路,完成包含26条农村公路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比例达到25%。推进特色保护型村庄的公路和联网路建设,推进县城至长湖景区公路、长湖风景区至大叠水风景区公路、堡子至所各邑旅游公路景区的旅游专线建设。

加强组织由城际快速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客运、城市客运和农村客运组成的四级客运网络。推进板桥街道、长湖镇、圭山镇、石林街道、西街口镇和大可乡现有客运站向复合型客货运站改造提升;提升铁路站点的集疏运道路等级。

保障乡村供水率和水质安全。重点解决板桥街道小龙溪村供水问题。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清查工作。

形成以电网为基础,天然气管网互补衔接、协同转化的现代农村能源设施网络体系。推进城市天然气管道向城郊融合型村庄延伸,建设20个农村可再生能源示范点。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农村通动力电计划。

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在集聚提升型村庄开展“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加快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启动5G商用试点。各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类农产品精确高效的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平台。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昆明石林供电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

补充乡村教育资源。修编《石林县教育资源分布专项规划》。增设周五下午、周日中下午公共交通线路用于通学,路线保障覆盖所有行政村和50%的自然村。建成县直公办示范巴江双语幼儿园及板桥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完善其他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完成乡镇(街道)农村成人教育的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

提升乡村社会保障能力。修改完善服务医疗协议,明确乡镇(街道)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责任。保证每年对乡村医生、乡村基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培养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00人次。以鹿阜街道阿乌村委会的儿童之家为模板,优先为出列贫困村各新建儿童之家1个,推进儿童之家向全县各行政村覆盖。保证残疾人公共设施服务项目的开展。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促进农民增收计划

搭建县级就业平台。促进农民工、脱贫户等群体就业,每年新增就业200人以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农民实施培训新型技术,培训人次每年达200人。各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农村就业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居民贷款创业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四)巩固脱贫防止返贫工程

加强对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坚持脱贫攻坚的质量导向,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脱贫户、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动态监测评估。

注重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对1000个脱贫户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其中引导性培训600人,对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100%给予技能培训,100%提供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

提高脱贫户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易地搬迁人口产业扶持、就业安排工作。大力实施89个行政村村卫生室的“互联网+医疗”工程,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整合信息化建设。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脱贫户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家庭,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分别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七、促进城乡要素流动

(一)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对农村领军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培养。在县城及各乡镇(街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技能培训、就业转移培训和普通话培训,至2022年,全县乡村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占比达70%。对重点群体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各行政村农业技术人员总量,提升乡村教师教学质量。至2022年,确保每个村委会有1~2名村农科员。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提高村干部学历、管理水平。每年对村干部、村民小组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加强对旅游营销、电子商务、旅游会展等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一支懂市场、懂营销、懂运作的复合型旅游人才队伍。扶持培养一批民族特色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到2020年,实现非遗传承人管理档案全面建立,使其得到有效的生活保障。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高等院校与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到2022年,与各大学学院建立合作机制。研究制定《石林县人才工作要点》及《石林县人才智力引进实施办法》。构建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认真做好优秀专业人员的选拔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二)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计划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2022年前编制完成《村级土地整治规划》,完成村级土地信息入库,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动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规范流转。

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完善乡村建设规划,建设集约型村庄。优先保障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实现“一站式”快速审批。

强化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中安排一定比例增长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旅游和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工商资本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多元投入保障计划

健全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农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结构优化、绿色生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科技研发等方面。在中央、省市支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按照昆明市政策要求,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所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构建全域旅游配套和服务机制。由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成立的专人小组对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风景名胜区内村庄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各级保护范围内村庄与景区发展关系。制定《乡村旅游管理办法》,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乡村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成立以县级领导为指挥长,旅游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四)金融支农扩面提质工程

将金融服务触角向行政村一级有效延伸。按照“成熟一家、组建一家”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和监督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在乡村设立简易服务网点、流动服务网点,布放POS机自动柜员机等机具,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银行卡受理网络,切实解决好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鼓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过财政补贴、降低资费等方式扶持乡村网络建设。力争到2022年,金融电子机具覆盖石林县各行政村。

搭建乡村旅游信息化服务平台。全面利用政府资源,通过网站、媒体、会议、节庆、合作组织等积极推介、组织客源。特色保护型村庄设立乡村旅游专业网站,进行市场推广。推动石林县乡村旅游信息平台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对接,力争到2020年实现乡村旅游数据共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五)农村制度改革计划

推进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建设及经验总结推广行动。统筹推进石林县县城、台创园、工业园区及景区景点周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在完成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深入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改革成果,为全县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和制度成果,在2035年前,全面完成石林县农村土地改革。

健全农旅融合用地保障机制。将一二三产融合区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指标,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直接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保障先导区用地需求。针对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不同类型项目,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用途管制政策。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六)人口稳步城镇化工程

加快发展石林中心城区和四个重点镇。改善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促进农民就近城镇化。

放宽县城落户限制,全面开放各街道、建制乡及建制镇落户限制。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集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台创园所在地作为转户进城的重点区域,给予公共服务建设倾斜支持,增强县城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扩大县城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增加学位供给,保障农民随迁子女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县城住房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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