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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林业草原工作及野猪资源调查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9年,共查处林政案件353件,立案侦查森林刑事案件39件,破案39件,取保候审22人,逮捕4人,刑事拘留13人,上缴罚款1071万元。二是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制度,加强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加强林权管理和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调查石林县辖区内野猪资源分布,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2019年林业草原工作及野猪资源调查

【县林业草原局】 2019年2月,组建成立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5个科室;下设县国营石林林场、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5个所属事业单位;县森林公安局,党政工作以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石林县公安局管理为主。2019年末,全局共有职工79人,其中公务员(含县森林公安局)16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48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工勤人员11人。局机关地址在石林南路421号朱家花园。

党组书记、局长:姬卫国

副局长:杨利华

    李建波

森林公安局局长:普光富

【林业草原资源】 全县国土面积168216.0公顷。森林面积70836.8086公顷,森林覆盖率42.11%,森林蓄积量2281625立方米,林地面积77158.7579公顷。草原面积11120.42公顷,湿地面积2009.52公顷。

【资源林政管理】 一是巩固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整治违法改变林地用途专项行动,对非法开垦及违法改变用途的林地进行植被有效恢复。2019年,共查处林政案件353件,立案侦查森林刑事案件39件,破案39件,取保候审22人,逮捕4人,刑事拘留13人,上缴罚款1071万元。全县清退林地6.3497万亩,恢复植被4.1万亩。基本扭转了石林县大面积毁林开垦的局面。二是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制度,加强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加强林权管理和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宣传。调查石林县辖区内野猪资源分布,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开展秋冬季候鸟巡护监测。摸排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生态保护成效明显。石林圭山镇糯黑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村”,板桥街道叠水村、大叠水村,石林街道阿乌村、清水塘村入选首批国家森林乡村。认定长湖、月湖、圆湖湿地公园。启动昆明市第四批一般湿地认定,经实地踏查,拟将黑龙潭水库、巴江认定为昆明市第四批一般湿地并编制一般湿地认定报告。

【营林绿化】 2019年,围绕城市面山、交通沿线、水源保护和涵养区,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绿色廊道等工程建设,实施珠江防护林工程6000亩;石漠化治理3.5万亩,特色经济林果提质增效5000亩,廊道面山绿化工程1000亩,市级低效林改造工程500亩,完成义务植树72万株。

【森林防火】 强化火源管理,认真落实“两监管、六强化”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2019年全县投入森林防火经费1425.39万元,全县发生一般森林火灾8起,通过采取重兵扑救,小火大打,牛刀战术,组织有力,科学扑救,依靠本县力量完成扑救任务,实现无人员伤亡,通过市级考核合格,确保了全县各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安全。(www.xing528.com)

【林业行政审批】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林业行政审批,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审批转型升级及管理,坚持精简压缩审批手续及材料清单,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全省“五网”建设项目,一律提前介入,支持项目落地,高效提供审核审批服务。2019年,石林县成功报送项目使用林地10件,其中:临时征占用延期1件,永久征占用项目9件。二是加大使用林地监督,向上级及有关单位移交未批先占用林地线索5起。三是运行“昆明市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审批系统”,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核发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综合窗口出件”,做到“一张表单”申报,实现线上线下“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发件。

4月30日,县委书记梁崑、县长普建勇到森林防火检查站、瞭望台,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完成测报准确率90%、无公害防治率85%、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和成灾率控制在4‰的指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面积0.3804万亩。2019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2144万亩,完成防治面积3.2144万亩,测报准确率97.6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实施监测面积389.31455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开展无公害防治3.2144万亩,其中:人工防治2.6354万亩,无公害防治0.57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及时作出准确预测,选择最佳防治时期进行防治,切实提高防治效果,实际成灾面积0.1015万亩,成灾率1.07‰,控制在市下达的4.0‰以内。

【自然保护地工作】 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圭山国家森林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2019年,配合完成大叠水景区一期提升改造、长湖加油站、石林锡隆达道置业有限公司石林旅游服务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等项目选址意见的申报。完成圭山森林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基础数据及图、表的上报工作。

【林草改革】 一是制定出台《石林县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成果,是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目标的创新举措。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石林县委、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是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规范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行为,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石林县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四是出台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意见稿),坚持生态优先,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生态环境行为,全面开展林业生态建设,筑牢生态之基。

【综治维稳】 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层层抓落实,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做好风险评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100%,一般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85%以上。二是深化平安林区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石林县“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林区治安稳定,完善林业“三防”体系,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和森林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管理“三情四网”建设的能力,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在林业行政审批、林政执法、森林防火、林权流转方面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四是严格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理解“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基本原则,通过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专题讨论林业领域乱点、乱象、突出问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林业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全面摸排线索,依法严厉惩处,加强综合治理,坚持深挖彻查,强化宣传发动等措施,共办理市级部门(市森林公安局)及县扫黑办移交线索8件,涉及恶势力案件1件,全县涉林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撰稿人:县林业和草原局 潘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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