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险科、事业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6个科室;局直属机构有县社会保险局、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县劳动监察大队3个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62人,其中:局机W关17人、县社会保险局13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12人、县劳动监察大队7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10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人,公务员41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9人。局机关地址在行政中心A区三楼。
党委书记、局长:
李永福(彝族)
党委副书记:
李红珍(女,彝族,12月起)
副局长:李红珍(女,彝族)
何进红(女)
陈建波(12月起)(www.xing528.com)
【人事人才】 申报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个,建成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个;认真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石林县专业技术高级人才剧增,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为石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培训19人,高级工18人,中级工3人;审核职称申报人员488人;引进高层次人员10人,培养高层次人才177人,培养技师19人;审核推荐享受省特殊津贴人选1人,百千万人才人选2人,最美高校毕业生1人;申报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人,单设限招本地彝族生源14人,促进本地人员培养和就业保障,实际招聘到岗28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6名;拓宽教师招聘引进渠道,推进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补足配强高中教师127人,其中: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大学人才25人;大力推进“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实施,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聘用三支一扶人员6人;办结人员调动手续65人,办理外县人员调入商调手续7人,办理人员借调10人;理顺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完成机构改革涉及转隶人员78人的转隶工作。
2019年,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29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4人、副高级职称1511人、中级职称1606人、初级职称1163人。
【工资福利】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资政策,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作,此次正常晋升涉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共67家,机关工作人员晋升工资446人,其中公务员晋升级别228人,人均增资51元/月;晋升级别工资档次212人,人均增资83元/月,机关工人晋升岗位工资档次6人,人均84元/月。事业人员增加薪级工资4366人,人均增资82元/月,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3857人,人均增资84元/月。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401人,人均增资74元/月。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8人,人均增资74元/月。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86人,企业职工退休27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89人。按省市统一部署,与县委老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资委配合,共同完成建国70周年纪念章的发放工作,共发放纪念章52枚。
【务工增收脱贫工作】 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位置,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技能培训提升作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员脱贫攻坚的关键。抓实人社行业扶贫“清零行动”工作。一是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户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稳定获得务工收入;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转移就业意愿的给予100%推荐就业岗位,实现能转尽转;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培训意愿的应培尽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展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100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500人,精准扶贫技能培训(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数)500人。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1079人,其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84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425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转移就业收入1124.8万元。
【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开展网上劳动用工登记工作,完成用工登记551户、网上历史劳动合同导入7556份、签订劳动合同12453份、解除及终止4675份。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实行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增强案件调解实效。共办结劳动仲裁案件46件,申请金额为505.09万元,调(裁)金额为200.84万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43件,申请金额为50.57万元,调解金额为40.52万元;终局裁决率69.23%,结案率100%。办结工龄审定及养老保险参保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64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伤认定申报须知》,进一步规范受理、调查及认定工作,有效指导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工伤申报工作,全年办结工伤认定270件,结案率100%。办结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事项变更3件,办结劳务派遣延续有效期3件、注销4件、变更地址1件,办结企业特殊工时制审批3件。组织完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3家,开展旅游行业劳动用工检查及法律政策服务135户(次)。办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续用审批34家共1308名,新增审批11家共144名;结合实际工作对《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进行再次修订,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 建立健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积极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总体安排、配套措施以及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城镇新增就业计划完成率达2.51%。认真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92户(次)。共接待来信来访52件(次),已督促支付工资1157.218342万元,涉及1039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罚款8180.82元。认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建工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率达100%。年内共督促(建设方)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户,金额514.8288万元,返还22户,金额449.26万元(连本带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尚有56户,余额为2058.651465万元,2019年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工资16万元。圆满完成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各用人单位在网上共填报627户(提交年审数据单位数为595户),涉及劳动者9720人。
(撰稿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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