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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 --《纳税实务》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政策规定:A 公司本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0×25%-20×10%=123 (万元)情境二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A 公司是我国的居民纳税人。本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 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 --《纳税实务》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A 公司为居民企业,本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共为230 万元;因购买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设备,可减免应纳税额10 万元;在境外已缴纳的5 万元企业所得税允许抵免。

要求:确定A 公司本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处理:A 公司本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30×25%-10-5=42.5 (万元)

在掌握了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的基本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的具体政策:

情境一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所得税处理

A 公司本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 万元。经查得知,本企业于年中购置了一台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 万元,增值税额3.4 万元,增值税额按规定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要求:计算A 公司本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若购进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进行税额;若不允许抵扣,则投资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若购进设备取得普通发票,则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政策规定:(www.xing528.com)

A 公司本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0×25%-20×10%=123 (万元)

情境二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

A 公司是我国的居民纳税人。本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 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分别在甲、乙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甲、乙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甲国分支机构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为50 万元,甲国税率为2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为30 万元,乙国税率为30%。

要求:计算A 公司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作为跨国纳税人,常常会面临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也就是同一笔跨国所得负担多国的所得税,与非跨国纳税人相比加重了其税收负担,这会影响纳税人的投资,不利于国际经济发展。为了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各国都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方法。我国采取抵免法。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不得超过抵免限额(抵免限额是纳税人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5 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抵免限额分国不分项计算。

根据政策规定,A 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步骤为:

A 公司抵免境外所得税前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50+30)×25%=45 (万元)

甲国抵免限额=45×[50÷(100+50+30)]=12.5 (万元)

乙国抵免限额=45×[30÷(100+50+30)]=7.5 (万元)

A 公司抵免境外所得税后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5-10-7.5=2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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