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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方法和进口货物计税指南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业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业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六、销售下列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A 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法计算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和进口货物计税指南

一、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业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业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的确定基本与一般计税方法中销售额的确定方法相同。

二、进口货物计税

增值税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如果进口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在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入消费税。

知识拓展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业务

一、销售下列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征收率计税:

1.出租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

2.根据2016年4月30日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所提供的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3.以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5.劳务派遣服务。

二、销售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征收率计税:

1.销售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三、销售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征收率计税:

销售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无形资产。

四、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五、销售下列货物,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装机容量为5 万千瓦以下(含5 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6.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7.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8.自产的自来水、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9.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www.xing528.com)

10.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

六、销售下列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法。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法。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

7.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8.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9.根据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所提供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七、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税。

八、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经使用后又销售的,根据情形不同有不同的处理:

1.如果按照税法规定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销售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如果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销售时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简易计税方法

A 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修理和汽车用装饰品销售业务。本月取得汽车修理业务含税收入12 360 元,取得装饰品含税收入13 390 元。

要求:计算A 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处理:应纳增值税额=(12 360+13 390)÷(1+3%)×3%=750 (元)

二、进口货物计税

B 公司进口一批葡萄酒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90 万元,关税9 万元,进口环节消费税为11 万元。

要求:计算B 公司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

处理: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90+9+11)×13%=14.3 (万元)

在掌握了简易计税法的基本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简易计税法的具体政策:

情境一 特殊业务差额计税

A 公司(一般纳税人)6月份转让一项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含税收入200 万元,该项土地使用权于2015年4月份以不含税价款160 万元受让于B 公司。A 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法计算增值税。

要求:计算A 公司就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就其特定业务在选择简易计税法时,部分业务还应按下列规定确定销售额:

(1)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根据政策规定:

A 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额=(200-160)×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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