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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非政府组织的企业化程度及倡导失灵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与娱乐、发展和住房、商业和专业联合会、宗教活动四类组织就业人口在所有组织中比例较高,它们的企业化也促使了菲律宾非政府组织整体结构偏向企业化。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菲律宾非政府组织整体企业化指数达到79.6%,已经高度企业化。

菲律宾非政府组织的企业化程度及倡导失灵

由于非政府组织不是单一或同质性的组织,而具有复杂的类型,因此需要对各类非政府组织进行具体分析,以判断其企业化情况。笔者通过两组数据来比较各类组织的企业化程度,一组是收费收益与总收入的比例,比例越高则证明营利能力越强,而企业化的程度越高;另一组是全职雇员在全职工作者中的比例(转化为全日制工作后),比例越高则证明专业性越高,组织企业化的程度也越高。将两个比值乘以各自的权重系数后相加,得出企业化指数。在权重的分配上,全职雇员在全职工作者中的比例虽然也是考察非政府组织企业化的重要标准,但收费收益占总收入的比重更能直接反映企业化的程度。综合考虑,笔者认为3∶1的权重比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配置比。当企业化指数高于75%说明非政府组织达到高度企业化,指数在50%~75%之间为中度企业化,指数低于50%为轻度企业化。[43]计算公式如下:

③其中,企业化指数:EI;营利化指数:PI;专业化指数:WI;营利收入:OR;非营利收入:NOR;雇员数:E;志愿者数:V;权重1:X1=0.75;权重2:X2=0.25。

表4-9 1997年菲律宾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化程度比较

续表(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根据菲律宾非营利部门项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部门比较项目相关数据整理计算。

如表4-9所示,菲律宾非政府组织中企业化最为明显的是教育和研究类组织,其营利能力最强,以雇员为主要工作者,基本上已经实现完全企业化;文化与娱乐、发展和住房类组织,由于有较强的投资获利能力,列入高度企业化组织;健康类、环境商业和专业联合会类组织中的雇员与志愿者较接近,收入主要来自会费,这几类组织的企业化趋势也很明显,列入中度企业化组织;慈善中介、社会服务类组织的收费收益比例与雇员比例都不高,企业化程度较低;公民与倡导组织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以政府拨款和慈善捐赠为主要收入,并以志愿者为主要工作力量,因此尚未出现企业化迹象。

从菲律宾非政府组织的结构来看,作为菲律宾最大的非政府组织类型,教育和研究组织的收入比例为所有组织的54%,雇员也占所有组织的30%,该类组织的企业化直接导致菲律宾非政府组织整体结构的企业化。发展和住房、商业和专业联合会、宗教活动类组织的收支约占所有组织的30%。文化与娱乐、发展和住房、商业和专业联合会、宗教活动四类组织就业人口在所有组织中比例较高,它们的企业化也促使了菲律宾非政府组织整体结构偏向企业化。而慈善中介、社会服务、公民和倡导这三类组织,收支上仅占所有组织的7%左右,绝大部分为慈善中介类组织的收支,就业人口占所有组织的5%以下,它们对菲律宾非政府组织的整体结构并未产生重要影响。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菲律宾非政府组织整体企业化指数达到79.6%,已经高度企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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