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蔡骏治[2] 著 杨 昂[3] 译
1934年10 月的某日,中国海关东海关税务司接到线报,山东沿海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人藏匿贵重的走私品。于是东海关税务司派出稽查队调查此事,并证实确有其事。稽查队突击检查了几户人家后,发现了69袋白糖,为了寻找更多赃物,稽查队还检查了边墙,并在另一户人家的后院里发现了另外10 袋白糖。此时他们的行动激怒了屋主于光伯,于将一把鱼叉向稽查队员投去,并在试图夺下一位官员的手枪时严重地伤害了他。尽管于的抵抗非常激烈,但徒劳无功,寡不敌众的他最终被制服、击倒和绑缚。被扔进村中的一间小庙之后,他自行解开束缚并于次日去到当地的法院控诉他所受到的残酷对待,并提起诉讼,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长达十年的官司。[4]
对山东小村的这场暴力突袭绝非孤立事件,在南京十年(1928—1937年)期间,国民政府发起了一场军事化的反走私运动,以保护其税收,并借此宣告其作为中国新的中央政府的权威。国家执法机关以打击非法贸易为名义,沿海岸上下巡逻,突击搜查民宅和企业,拦截海上与靠岸的船只,打击武装团伙,并强行对旅客进行搜查。这些行动使国家中央与地方社区陷入直接冲突,最终使得国家控制逐步扩张,在横向上将国家控制扩张至更为广大的沿海地区,在纵向上将国家控制深入到像于光伯这样的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对此后文将详述。研究清朝(1644—1911)末叶和民国年间(1912—1949年)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学者往往侧重于研究国家建构,理性行政,地方经济重建等领域的问题。[5] 而关于走私和缉私等问题,尽管其广泛性和破坏性都很显著,研究者却甚少关注。[6] 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指出,警察国家的崛起是中国近代历史的一个标志性特征。如果正如他所言,那么,打击走私的斗争——这个国家与世界的商业交往是如何受到管制的——在这段国家权力扩张的历史上也应当具有重要的意义,国民政府的缉私之战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契机,来重新思考现代国家的发展轨迹与评估国家权力的转移范围。[7](www.xing528.com)
本研究旨在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白。最近的研究趋势形成了一个新的共识,即走私并不是一种无足轻重的犯罪,而是很多宏大历史进程的重要驱动力,包括国家权力的演变,全球交流的扩展和区域化模式的改变,都有走私活动在背后的推动。[8] 本文将这一热点研究进一步扩展,通过探索国家权威及其叛逆者之间的共生关系来研究非法贸易。要打击走私,国民政府需要对其管制、纳取税收、贸易监管的主权进行明确定义并保障其执行,如此方能彰显其中央政府的核心地位。同时,国民政府描绘出法律贸易的新界限,并寻求在此范围内实施专有的权利,这是对19 世纪法治帝国主义的遗产的挑战,后者一直以来的干涉侵犯了中国对那些外国侨民和租界的管辖权。[9] 本文认为,对走私活动的打击,有助于作为半殖民的近代中国进一步形成近代民族国家的特质,如领土主权的加强,法制的中央集权等等,这些进程甚至在正式废除租界与治外法权之前就已经开始。[10]
此外,对缉私之战的考察揭露了对日常生活中日益严重的监管侵蚀的反应。正如埃里克·塔利亚科佐(Eric Tagliacozzo)所指出的,“走私”这个概念是没有实在定义的,国家可以在任何时候给出任何界定。[11] 随着国家变得日益自信,它对“走私”做出了更为宽泛的定义,与此同时,还不断引入新的规章条例,起诉更多的走私罪犯。这种新类型的禁止违禁行为与长期以来通行的对合法贸易行为的理解是相冲突的。对合法贸易的重新定义是自上而下的,而其产生的反应则是自下而上的,这两者之间的摩擦,与学者们在其他领域中发现的冲突并无二致:传统的习惯做法面对国家权力的扩张,总会产生抵抗力。[12] 对走私的新规定的强制执行,一方面重申了上层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促使基层诉讼日兴,挑战国家对商业活动管制的特权。法庭上的挑战辩证地形塑了正在出现的法律制度的轮廓,因为当局必须在协调过程中不断确定,执行或调整对合法性的定义。因此,缉私之战所产生的法律冲突,不仅体现出官方的意愿,也展示出了诉讼当事人是怎样设想正义的一般准则,并运用法律工具来实现诉讼救济,最终实现对新法规执行中的冲突的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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