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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遗嘱信托规定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条文解读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时,有的意见提出,设立遗嘱信托是自然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处理的一种重要制度,建议在本条增加规定遗嘱信托的内容。据此,本条增加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遗嘱信托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以及遗嘱继承和遗赠含义的规定。

条文解读

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本法沿袭了该条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明确了自然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www.xing528.com)

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法根据取得遗产的人的身份来区分二者:如果按照遗嘱的内容,取得遗产的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则属于遗嘱继承;如果按照遗嘱的内容,取得遗产的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属于遗赠。大多数意见认为这种立法例在逻辑上不失严谨,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且已被民众所熟悉,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沿用了该标准,继续以取得遗产的人的身份来区分遗嘱继承和遗赠。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时,有的意见提出,设立遗嘱信托是自然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处理的一种重要制度,建议在本条增加规定遗嘱信托的内容。由于信托法对遗嘱信托已经作了规定,遗嘱信托应主要适用信托法进行规范,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基本法,可以对此作衔接性规定。据此,本条增加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自然人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既可以指定某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遗赠给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立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预先处分其个人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既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也可以按照自然人所立的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在自然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优先适用遗嘱分配遗产。相较于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等,依遗嘱处分遗产,可以由自然人自主决定在其死后如何对其个人财产分配与处置,在分配的对象、方式、份额、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对自然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对私有财产权利的保障。

立遗嘱的主体为自然人,遗嘱的内容为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想要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实现财产在其死后的分配,所立的遗嘱必须合法有效。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还须符合继承编对其效力的特别规定,如在行为主体方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意思表示真实方面,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死因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确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法律还对遗嘱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形式要件,即只能按照本法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类型立遗嘱,并且须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否则会影响遗嘱的效力。此外,遗嘱还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自然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遗嘱人指定的负责实现遗嘱的财产处分内容的人,主要职责为遗产管理、处理遗嘱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内容分割与交付遗产等。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适用本法遗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对于遗嘱继承,本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对于遗赠,本条第3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可以对遗产取得人以及分配的份额、方式、条件等内容作出规定,这充分体现了遗嘱自由的原则。对于遗嘱信托,本条第4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人设立遗嘱信托的,应当遵守本法以及信托法等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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