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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规定:继承外人也可分得遗产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避免上述不公平,一些国家的立法例规定了继承人之外的人,特别是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分得适当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但是因存在本法第1154条规定的情形导致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对于这部分遗产可以适用本条规定。

遗产继承规定:继承外人也可分得遗产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对继承人以外的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扶养关系的人分给适当遗产的规定。

条文解读

法定继承制度具有身份性特征,一般将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给与被继承人具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的人。然而,如果将继承活动仅仅限定在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的人之间,有时可能会不公平,特别是如果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人并不属于继承人,即使其与被继承人有非常密切的经济、生活和情感上的联系,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不能继承任何遗产。为了避免上述不公平,一些国家的立法例规定了继承人之外的人,特别是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分得适当的遗产。一些学者将这种制度称之为酌给遗产制度。

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多数意见认为对继承人以外的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扶养关系的人分给适当遗产的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应当予以保留。为此,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应当对扶养关系的程度作出规定,以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性扶养作为判断是否具有扶养关系的标准。我们研究认为,实践中互相扶养的情况复杂,时间和程度也不一,无法进行量化,如果规定一个统一的时间作为判断是否具有扶养关系的标准,会造成司法的机械化,为此继承编没有对扶养关系的成立规定统一时限,而是交由个案具体判断。

还有一些意见提出,继承法对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分给适当遗产条件严苛,要求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这实质上排除了大部分受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分得适当遗产的机会。我们研究认为,继承法要求受被继承人扶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才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缺乏劳动能力”指因智力或者身体未发育完全、年老等不具有劳动能力,或者因疾病、伤残等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没有生活来源”指没有收入或者经济来源。以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情况来看,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已经很少出现。如果严格按照继承法规定的条件确定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人,可能会使很多受被继承人扶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不能分得任何遗产,使一些虽然有劳动能力但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来源较少的被扶养人以及虽然有一些生活来源但无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活水平大幅下降,这也不符合被继承人的意愿。为此,民法典继承编删去了继承法规定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适当遗产须符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这一条件。对于继承人以外的扶养被继承人的人分给适当遗产的条件还是沿袭了继承法的规定,即须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对于本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www.xing528.com)

一、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为继承人以外的人

本条的宗旨即在于创造一种新的遗产取得方式,使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基于正义、扶助的理念获得一定数量的遗产,因此,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为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条件为继承人以外的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扶养关系

不是继承人的人,只要其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扶养关系,可以依据本条分得适当的遗产。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扶养关系,既包括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情形,也包括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情形。在这里,“扶养”指经济来源的提供、劳务帮助等方面的扶助,包括扶养、抚养、赡养三种类型。

三、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份额不具有确定性

本条规定,对于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扶养关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没有对可以分得遗产份额的数额作明确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情况复杂,无法规定统一的标准,在分配遗产时,对于被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综合考虑其与被继承人之间扶养关系的程度、遗产数额以及法定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确定适当的遗产份额。

四、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适用情形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时

本条规定在法定继承这章,因此,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仅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时可以请求分给适当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处分了其全部遗产,而没有为与其有扶养关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保留遗产份额,则应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以本条取代被继承人已明示的有效的意思表示。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但是因存在本法第1154条规定的情形导致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对于这部分遗产可以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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