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贪婪是故事的起因。吃了骨头意犹未尽,紧追不舍,它们想用这种方式暗示屠户:要更多的肉和骨头。狼的凶狠是激起屠户奋起抵抗的根本原因。“担中肉尽”“骨已尽矣”,让狼垂涎三尺的应该是屠户本身了,这使屠户明白:已经到了必须放手一搏的关头,不是狼死,就是人亡。
狼的狡诈贯穿全文,为狼的贪婪、凶狠助力张本。文章一开头就交代了两只狼盯上了屠户,“缀行甚远”,这时候,狼在谨慎地试探屠夫,寻找机会。当屠户恐惧“投以骨”时,得到骨头的狼并没有放了屠户,而是分工合作,交替跟踪,“并驱如故”。当屠户占据有利地势持刀相向时,狼既舍不得离去,又不敢贸然向前,于是进入眈眈对峙阶段。“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这一处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狼的狡黠:“少时”和“久之”在时间上形成对比,突出了狼的变诈之快和迷惑屠户时的耐心持久;“一狼径去”,意图攻其不备,背后偷袭;“犬坐于前”的狼更是卖力地开始表演,“犬坐”“目似瞑”“意暇甚”,重重迷惑,轻轻巧巧的几点笔墨,给读者留下了丰厚的立体形象。
《聊斋志异》的价值之一,就是小说中超乎寻常的想象力。在本文中,两狼是狼又非狼,似人又非人,这种异类的人格化,让读者从自然狼联想到社会人。“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不也是人的通病吗?贪官污吏奸商,不都是因为想得到更多,眼中只有“利益”二字,从而贪赃枉法,最后送掉了自己的前程性命?狼的形象概括了一切凶恶狡诈、痴迷于玩弄权术之人的特征,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
出现在我国文学作品中的狼,除了具有凶残、阴险、狡诈的特性外,还具有忘恩负义的恶习。明代传奇小说《中山狼传》中的“中山狼”成了“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文化代称。“子系中山狼,得意便猖狂”,狼赋予了人的特性。狼狈为奸、狼狈不堪、狼心狗肺、狼子野心、声名狼藉等等,可见在中国文化中,狼集凶残、阴险、愚蠢、贪婪、以德报怨于一身,是令人憎恨、遭人唾弃的作恶者形象。
读蒲松龄的《狼》,人们对狼的印象绝大部分持否定态度,但也有少部分解读者认为:蒲松龄笔下的狼,它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灵性、机敏及团队精神,值得人类学习[4]。(www.xing528.com)
有学者更是认为:狼具有积极、坚韧、勇敢、沉着、机智、残忍、贪婪等特质,几乎代表了成功者所必备的所有特质。狼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使自己的种族得以延续。“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和人相比,“变诈几何”的狼最终死了,是否可以理解狼虽然狡诈,但人类比狼更狡诈?作者是不是在揭示人性丑陋阴险的一面?[5]
不同方法的解读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此姑且不论对错,多角度解读文本,探究文本之外的事物真谛,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在提倡创新思维的今天,《狼》的文化内涵、历史价值和社会意义,也必将给语文教学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
文中的另一个形象屠户则表现了复杂的性格,在情节发展中逐渐丰满个性。一方面,他怯懦,一个“惧”字,形象地表现出屠户惊恐万分又无可奈何的心理状态;他妥协,“投以骨”“复投之”,表明屠户想通过退让摆脱两狼。另一方面,随着情节的发展,屠户又机智勇敢,果断细心。两狼“并驱如故”的现实教育了屠户,他急中生智,占据有利地势,抓住有利战机,“暴起”杀狼;取得了眼前的胜利,也没有让屠户得意忘形,还不忘“转视积薪后”“断其股,亦毙之”,根除了狼患,消除了潜在的危险。文章主要通过大量的动作描写,加上少量的心理描写,刻画出一个完整丰富的屠户形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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