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的控制有赖于广泛、可靠的医院感染监测和防治网络,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以及对医院感染积极、合理的治疗。
1.建立三级监控体系
健全的医院感染防治系统是预防和控制职业性感染的基础,医院感染预防管理系统主要有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控制3个子系统,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2000年原卫生部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各级各类医院必须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科)、门诊部、护理部、临床相关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预防保健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等组成,在院长或业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002年,WHO制定了《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实用指南》(第2版),美国CDC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如《卫生保健和公共安全人员预防HIV、HBV传播指南》《卫生机构预防HIV感染的建议》《医务工作者感染控制准则》《医务人员锐器伤害手册》等。这些规范和指南的制定对于预防医务人员职业性感染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于200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近年来新出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列入乙类传染病。2004年原卫生部制定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9年发布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危害。预防医院职业性感染的制度包括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操作制度等,消毒隔离制度旨在将污染局限在最小范围内,是预防医院感染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无菌操作规程是医护人员必须遵守的医疗法规,贯穿在诊疗护理过程中。
3.加强医院感染教育
提高医务人员职业性感染防护意识是确保职业安全的必要基础。《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医院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对各级管理和医务、工勤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常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等。专业知识应根据专业、职业的特点决定。医院必须对新上岗的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健康监测
所有医院工作人员均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若有员工身体不适或疑为传染性疾病,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5.潜在微生物感染危险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物体表面及空气微生物指标、消毒液浓度、消毒灭菌合格率及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防护效果等方面,不合格物品不得使用。每季度应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分娩室、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6.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1)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在正常情况下使用能阻挡血液与其他潜在感染物穿透到皮肤、眼睛、口腔或其他黏膜。
(2)标准预防措施(www.xing528.com)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患者。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3)防护用品的清洗与消毒:尽量使用一次性防护用品,用后丢弃;可以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清洗与消毒。
7.安全器具
改进屏障设施,防渗水、渗血液、渗病毒。鼓励使用安全注射装置,可减少针刺伤事故,已问世的安全注射装置有自动毁型注射器、回缩或自钝注射器等。废物安全处理系统包括锐器安全处置盒、感染性废物压缩机等。
8.免疫预防
根据某种感染的危险程度和发生感染的频率进行预防接种,以防止感染传染性疾病。免疫接种包括甲肝、乙肝、流感、麻疹、风疹、水痘等,以提高医务人员特异性免疫力,在发生疾病暴发流行或发生意外感染事故时,及时实施被动免疫。使用疫苗应尽量在医务人员进入高危区工作之前进行。可能与风疹患者或孕妇直接接触者,应采用预防风疹感染措施,凡与血液有接触的人员都应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在可能发生流感流行前一年的秋季,应为全院高风险部门的医务人员接种流感疫苗,免疫学和血清检查证明为麻疹易感者,应接种麻疹疫苗。
9.医疗废弃物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挂中文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3)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 d,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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