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陈资: 国有S企业董事长兼行政总裁,为人傲慢、不可一世。
公诉人:态度严谨,坚持法律公正。
第一幕
【场景描述:法庭。】
【灯光效果:舞台灯明亮,烘托出法庭庄重严肃的氛围。】
【服装说明:符合身份的制服、囚服 。】
(旁白:关于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事件今日开庭的新闻早就传得沸沸扬扬,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及陪同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旁听甲:喂喂!你知道吗?这陈资老有后台了!不信你待会儿看他的嚣张样!
旁听乙:(看好戏样。)嗯,这次有好戏看了!
(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开庭。
书记员甲:被告人陈资,1961年4月3日出生,汉族,A市B县人,研究生学历。系国有S企业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于2015年9月30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审判长: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的重点。
审判长:本案由D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正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长明、党夷携三人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白勇、朱启明担任法庭记录。D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郑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弗厄律师事务所律师卜衫出庭参加诉讼。
公诉人:被告人陈资犯受贿罪。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资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及其亲属谋取利益。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通过多种方法多次收受D市合作开发公司以及D市国际旅游贸易有限公司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25.417万元。同时,被告人陈资犯滥用职权罪。2012年5月至6月,被告人陈资以其职务之便包庇藏匿经济诈骗犯黄刚,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你有什么异议吗?
被告人:(戏谑地。)没有!怎么会有呢?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能有什么异议!该有异议的时候我疏忽了,现在……现在,无所谓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公平处理就好了,嗯?公平处理,对吧?
审判长:(冷静。)被告人,请注意你的态度和说辞。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依法审判你的案件,现在请坐下。
首先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你可以对起诉指控有关你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陈述。如果你对这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也可以不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散漫。)我啊,我在2002年就当上了董事长。坐这个位子也有十几年了,我们公司一直都是世界五百强,在国内外,都是响当当的大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福泽了很多消费者,(环顾旁听席。)也许就有你们呢。我自认为工作上心,勤勤恳恳,并没有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儿,更别谈贪污、滥用职权。控方对我的起诉都是赤裸裸的污蔑!
公诉人:(即刻示意,站起。)审判长,我反对!被告人的回答与事实极度不符,他企图混淆视听,态度恶劣。
审判长:被告人,请注意你的发言,你只需要冷静回答法庭给出的提问。
被告人:好好好,不就核对什么乱七八糟的被告人身份吗?我就是陈资!你们没有看错!
审判长:那么辩护人,你有什么发问的吗?
辩护人:(站起,向审判长点头。)没有发问的。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举证。在举证前,请对证据的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问题作简要的说明。对于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简化出示,仅说明证据的名称和所要证明的事实即可。
公诉人:(与此同时,陈资向两旁的法警小声发牢骚,但观众是听得见的,“什么破事这么麻烦!浪费我的时间!一审完了还有二审,我可没那么多闲工夫穿这一身囚服陪着这群小屁孩玩!”)起诉方指控被告人陈资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是根据大量的证据得出的结论。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将按指控犯罪、证明犯罪的要求将证据分组向法庭出示,这些证据均由检察机关依法取得,在庭前公诉人依法对证据进行了认真地审查,确认合法有效。鉴于庭前会议已经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了研究确认,公诉人在出示证据时,将不再对每份证据的取证过程进行详细说明,请合议庭准许。
审判长:可以。如果被告人、辩护人对某一份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存在异议,可以在质证时直接发表意见,公诉人可以举证。
公诉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公诉方首先就被告人的身份、职务任职情况,向法庭出示有关被告人主体身份方面的证据。
(法警送交资料。)
审判长:(翻阅检查之后。)关于被告人主体身份、任职情况的证据向法庭出示完毕。被告人陈资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走神中。)哦哦,不好意思啊!我没有听清,不过没什么,我没有异议,我认为都是客观真实的。
审判长:那么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现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首先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资3次收受D市合作开发公司董事长梁由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50.8246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陈资,你可以就起诉指控的这部分事实进行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哦哦,这个需要向法庭陈述。
审判长:陈述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具体的辩解或者辩护意见,你和你的辩护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将会有充分的时间发表。被告人现在可以陈述。
被告人:梁由这小子说给我三次送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这小子就是托我在招标的时候帮他一把,然后请我吃了顿饭,其他就没有什么了,扯得上什么二百多万吗?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
公诉人:需要。
审判长:可以讯问。(www.xing528.com)
公诉人:被告人,你认识D市合作开发公司董事长梁由吗?
被告人:(神气。)认识。为了在自己董事长的位置上坐得稳,他找过我。
审判长:他找你,你做了些什么?
被告人:我对这小子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到D市合作开发公司来工作。
审判长:D市合作开发公司与国有S企业有何关系?
被告人:D市合作开发公司是我们国有S企业的直属企业。
公诉人:根据起诉书指控,梁由任D市合作开发公司董事长期间,因为开发项目的事找你帮助,这是不是事实?
被告人:什么帮助?!我们就是认识,他找我谈谈,说说他们项目的好处,我就答应他了,就这么简单!还帮助?我得到的好处又不多,谈什么帮助!
公诉人:梁由是否找过你并请求你的帮助?
被告人:我都说了!他不是找我帮助,他只是找我谈过。
公诉人:被告人陈资,请不要试图歪曲事实!
被告人:什么歪曲不歪曲?我该说的都说了,多余的我一句也不会说!
公诉人:审判长,被告人这是在违反法庭纪律!
(审判长敲响法槌。)
被告人:哟呵!你还会找审判长了?得寸进尺!
审判长:我看是你在得寸进尺!
被告人:(诧异地。)什么?
审判长:(站起。)被告人陈资,你多次违反法庭纪律,这里是法庭,请保持严肃!
被告人:(不可思议。)什么?
审判长:(严厉。)法庭是伸张正义的地方,藐视法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被告人:(瞪圆眼睛。)你……
审判长:(冷静庄重。)现在休庭!于下周继续审理。
(陈资在暴怒中被法警强行带离法庭。)
(旁听席响起了阵阵掌声。)
第二幕
【场景描述:拘禁室。】
【灯光效果:聚光于陈资。】
【服装说明:狱警制服、囚服。】
(旁白:自以为聪明,不可一世的陈资最终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包庇罪、滥用职权罪被处以死刑。此时,已经得知审判结果的陈资捂脸颓废地躺在床上,陪伴他的只有这小小拘禁室里死一般的孤静。)
狱警:陈资,行刑时间已到。
被告人:(先是一惊,迅速地坐起身来,而后又很快归于平静,无力地从床上下来。)我的家人来了吗?
狱警:(冷静。)没有。
被告人:(自言自语。)哎,过得这么快啊!一眨眼的功夫啊,一眨眼的功夫!(哽咽。)没想到我还会死在秋天,这可是我最讨厌的季节,(转向狱警。)小兄弟你知道吗?
狱警:(愣)嗯?
被告人:上学的时候我就特别讨厌秋天,因为它总是带着血的颜色……(痛苦。)你说,我,我该死吗?
狱警:(露出略微同情的眼神。)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被告人:(陷入回忆,苦笑。)去年秋天我还在思考下顿饭和谁一起吃,而今却是这副模样。我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贪婪,变得目无法纪,我的生活,我的事业,毁了,全毁了……(转向狱警。)你说人世中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拥有快乐的生活呢?我想至少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吧。
(被告人陈资隐去痛苦的表情,戴上脚链,跟着狱警一步步走向刑场。)
(投影:法治的社会,守法、尊法是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坚守的!)
(剧终)
上海市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朱雨森
(指导教师:薛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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