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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钱庄的演变与归宿:20世纪50年代的研究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对上海钱庄实行严格监管的制度,始于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上海钱庄的最后时光,即1949~1952年期间,正是中共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过渡时期,即新民主主义时期。上海解放后,钱庄必须接受人民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改造。人民政府是将钱庄和私营银行、信托公司合在一起,作为私营金融业的整体来进行改造的。事实上,中共对待钱庄的态度也的确是根据局势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上海解放初期,钱庄作为民族工商业的组成部分受到了保护。

上海钱庄的演变与归宿:20世纪50年代的研究

1949年是划时代历史变迁的开元之年,历史悠久的古老钱庄面临又一次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的新时代。纵观钱庄200余年的历史,就是在一次又一次制度变迁的环境中不断地革新和演进的历史,其兴衰和存亡的历史也始终是在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因应中进行。

回溯历史,上海钱庄作为纯粹的民间金融机构,清政府并没有为之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时局动荡、风潮迭起的晚清时期,钱庄只能通过自我管理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并求得发展,而钱庄处于政府不监管或弱监管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北洋政府时期。北洋政府时期,随着新的制度环境的出现,为应对新的市场需求,钱业公会应运而生,有了同业自律管理的保障,上海钱庄在自由发展的环境中走向巅峰。

政府对上海钱庄实行严格监管的制度,始于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南京政府曾试图以立法的形式取消钱庄存在的合法性,由于钱庄有着强大的市场背景,而不得不打消念头。虽然后来通过“废两改元”的币制改革以及实施官僚资本金融垄断统制,致使钱庄趋于衰落,但是在抗战结束后,于1947年颁布新《银行法》时,却不得不承认钱庄的合法地位,并保留“钱庄”的名称,这说明钱庄仍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商业价值

从历史上看,每一次历史转折时期,甚至重大的历史事件,无不对钱庄本身造成巨大的冲击,甚至合法性受到挑战;然而,上海钱庄每历危难,又总能“起死回生”,由此延绵存续了200余年。随着1949年上海解放,尤其是当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往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发展的外敌入侵和大规模内战已成为历史;人民币迅速收兑了信用彻底破产的金圆券通货膨胀得以遏制,私营行庄所处的市场环境获得极大的改善。期间,虽然出现过几次物价上涨风波,以及发生了私营行庄停闭风潮,但也较快地得以管控和平息。然而,就在这种整体的经营环境趋好的情况下,上海钱庄仅在三年半时间里整个行业便走向终结,其中的原因值得探讨。

上海钱庄的最后时光,即1949~1952年期间,正是中共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过渡时期,即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从经济结构上讲,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经济成分逐渐占主导地位,其他性质的经济类型如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等要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使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新中国的经济基础。

1949年上海解放时,钱庄是作为民国时期的遗产留存下来,属于旧时代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上海解放后,钱庄必须接受人民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改造。人民政府是将钱庄和私营银行、信托公司合在一起,作为私营金融业的整体来进行改造的。

中共对私营金融业的改造目标、方针和政策是既定的,但具体的改造过程和时间的长短,还必须考虑到私营金融业的政治表现和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事实上,中共对待钱庄的态度也的确是根据局势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上海解放初期,钱庄作为民族工商业的组成部分受到了保护。早在1947年12月中共中央陕北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即“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要消灭的只是封建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而不是一般性质的资本主义,原因是“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43)也就是说,“民族工商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是被允许存在的,可能还会长期存在,并发挥有益于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展,中共在各新解放区面临着如何看待和处理私营银钱业的问题。由于私营银钱业在长期战争和通货膨胀的环境中,数量过剩,资力薄弱,且从事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活动,往往造成物价波动和金融市场的不稳定,严重影响着解放城市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1948年10月,中共中央在给东北局的指示中,对私营银钱业的政策进行了说明:“我们意见,目前对私营银钱业暂准存在,但应严格管理,使其逐渐走向消灭。”“私营银钱业无发行货币权,不准买卖金银外汇,不准经营投机贸易,只准经营存款、放款、贴现、内地汇兑等正当业务。规定银行及银号之最低资金即准备金,并以一部储存国家银行。对私营银钱业一般不贷款。规定机关部队以其资金存入国家银行不准存入私人银钱号,规定国家对私营银钱业的检查会计帐目并严格收税。”(244)可见,中共对私营银钱业政策的基本面就是暂准存在,但须加以严格监管和限制。

1949年4月28日,即《华北区私营银钱业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题目为《我们的私营银钱业政策》的文章,公开阐明了中共对待私营金融业的态度,即:

私营银钱业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可能起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经过其正当的存放款、汇兑和其他正当业务,起着调剂社会资金和扶助有益于国民生计的工商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这是应当受到保护和被允许存在与发展的。另一方面如果它们越出正当的业务范围,利用存款投机囤积,则又不仅不能起调剂社会资金和扶助有益于国民生计的工商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反而会助长物价波动,妨碍正当工商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是有害的。为此我们对私营银钱业就必须严加管理,促使并限制其只能向有益于国民生计的方面发展,取缔其一切非法投机的行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发展生产,并有利于广大人民;只有这样,才符合于把消费城市变成生产城市的要求。(245)

这篇文章分析了私营银钱业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具有的两面性,提出对其实行利用、限制和监管的政策。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从更权威的意义上对私营金融业的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即:“金融事业应受国家严格管理”,“依法营业的私人金融事业,应受国家的监督和指导,凡进行金融投机,破坏国家金融事业者,应受严厉制裁。”包括钱庄在内的私营金融业,或者说依法营业的私营金融业,其合法性得到了新中国国家法律的承认,与此同时也明确规定私营金融业必须接受国家的严格管理。《共同纲领》还规定:“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246)这实际上指明了钱庄未来的道路。

1949年10月26日,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处长陈穆在银钱信托业讲习会议上发表讲话,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下私营行庄前途问题,向私营行庄公司的资本家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大意可概括为:决定私营金融事业存在与否,不是谁说要不要的问题,而是看你们自己怎么做的问题。你们做出来的事业,是社会需要的,私营行庄自然不可缺少;假使你们做的事情对发展生产没有帮助,那么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金融事业能够发展生产,在社会经济中起作用,社会怎么会不需要你们?陈穆也谈到资本家关心的另外一个问题,即“现在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将来走上社会主义,到底资本家将来是怎样”?陈穆解释:那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有如树上果子不成熟时,打也打不下;成熟了,不打也落下来了。实行社会主义到了成熟的时候,大家只怕让社会主义不实行”。最后他鼓励资本家们要选择正确的道路,遵照《共同纲领》中的经济政策,便永远不会走错路,前途将是光明的。(247)从陈穆的讲话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钱庄的最终结局一定是走社会主义道路。钱庄在上海解放后,是否能够存在,要根据其能否配合国家政策,将扶助工商事业的发展作为服务目标。

随后,大多数私营行庄是配合政府政策的,但是1950年上半年爆发了私营行庄停闭风潮,整个私营金融业经受着严重的考验,信用降低,业务萎缩,维系困难。同年8月1日全国金融业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讨论调整金融业的公私关系的问题上,私营行庄代表的提案中表现有“国家银行的发展挤了行庄”的思想,要求按照《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办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并强调业务上私营金融业和国家银行应“分疆而治”,即有私营行庄的地方不设国家银行机构,国家银行不做私人及私人企业的存放款业务。私营金融业强调自身利益的动态引起了中共的警觉,随后在9月8日召开政务会议,讨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的报告》时,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指出:私营金融业的黄金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我们不能保证现在的三百五十七家行庄将来不关门。(248)

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也专门谈论到私营金融业的问题,他的态度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即(1)银行的性质,从其本质上来看,是应该属于国营的,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为了照顾私营金融业,可以不立即实行金融业的国有国营;(2)新民主主义时期,可以允许私营行庄存在,但是对它“既要指导,也要严格管理”;(3)私营金融业必须为工商业服务,但是它的积极作用是很有限的,决不能让它和国营银行并驾齐驱;(4)允许私营行庄存在的前提是“新民主主义”,而当中共实际上开始推进社会主义革命时,那么上述照顾就会被否定。(249)从上述讲话中得出的结论就是:私营金融业对人民对社会的进步作用是极有限的,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允许存在私营金融业,但必须严格管理,进行改造,待到社会主义阶段开始,私营金融业将实行“国有国营”。

就在全国金融业会议召开之时,上海钱庄已开始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探寻新的发展道路,风潮之后存留的28家钱庄与私营中小银行、信托公司组成了四个联营集团,配合政府政策,积极扶助正当工商业的发展,整体的经营状况趋于好转。一年之后,再次响应政府号召,进一步走合并之路,将四个联管集团合并为两个联营总管理处。联管初期业务状况尚有良好表现,但随之而来的全国范围内的“三反”“五反”运动,使钱庄的业务再次萎缩、停滞,以致陷入持续亏损状态。

不仅如此,由于运动中暴露出私营行庄大量的投机违法行为,致使金融业资本家信誉扫地,私营行庄信用动摇,原有客户也将存款转入国家银行或公私合营银行,使国家银行和公私合营银行的业务在整个金融业中的占比已居压倒性优势,私营行庄的业务量已微不足道,其市场地位变得无足轻重,已不能适应工商业的发展。根据这一新的情况,1952年5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指示:对全国金融业进行全面改造,淘汰钱庄;根据资产负债状况合并或淘汰私营银行;已实行公私合营的银行在其劳资双方酝酿成熟后进行人员整编、机构合并。同月,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召开行长会议,决定:为配合1953年国家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必须统一国家金融体系”,因此制订了“坚决淘汰私营行庄,彻底改造合营银行”的方针。(250)自1952年下半年起,私营金融业开始实行全面改造,并于当年12月初,上海所有还在营业的钱庄和私营银行一起加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随着钱庄、私营银行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国家银行由此统一了全国金融力量,确立了对整个金融市场的掌控权,并初步建立起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金融体系,这显然对于国家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进一步开展私营工商业业务,领导私营经济,加强计划管理,有着重大意义。1953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时,称:“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对于操纵国计民生的,而且必须由国家掌握经营的行业,我们运用政治的(主要是行政管理)与经济的(主要是业务竞争)方式进行团结与斗争,当国家已掌握压倒优势,私人资本家已明确认识其没有前途而又没有力量组织转业时,他们是愿意经由公私合营的道路完全交出企业的。”“我们认为对于金融资本家三年来进行复杂细致的工作,最后由国家统一管理时,还予以适当照顾,使资本家各有安置,职工避免失业,如能对鼓励私人工商业积极生产,解除后顾之忧,发生一定作用,也是值得的。”(251)

由此可以看出,金融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关系到全国资金的分配问题,新中国政府要开展全国范围的经济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国家,金融业必须由国家统一管理。钱庄作为旧时期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只有终结其业务,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才是其唯一的选择。

综上,上海解放时的80家钱庄,可以划分为56家停闭钱庄和24家合营钱庄,从两种钱庄类型终结的具体情况来看,的确是不同的。

首先,56家钱庄中的大多数停闭在1950年金融风潮中,那个时候钱庄的投机行为还没有彻底消除,当“二·六”轰炸事件所造成的整个工商业处于停滞状态,钱庄由于困难加重,投机行为便猖獗起来,最后导致大量停闭;与此同时,国家银行的力量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对于私营行庄的停闭现象没有过多干预。

其次,就24家合营钱庄来看,相对而言是属于比较稳健的钱庄,特别是经历了1950年的金融风潮之后,遵守政府法令,配合政府政策,已初步走上了联营、联管道路,业务有了较好的发展。特别是在1950年3月国家统一财经工作之后,私营行庄投机牟利的环境已经消失,在业务获得较好发展之后,钱庄也基本上抛弃了通货膨胀时期的恶习。尽管在“五反”运动中,几乎所有的钱庄都被揭露有“五毒”行为,有的钱庄甚至十分严重,但需要注意的是,工商业资本家中也被揭露出很多“大老虎”和“五毒”分子,然而运动之后,唯有钱庄和私营银行接受彻底的改造,这就充分说明了金融业和工商业的性质不同,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不同。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通过制度安排和严格的监管举措,短时间内就彻底地铲除了市场投机,钱庄的业务方向,已由过去的投机经营转向扶助工商业发展;其经营模式,由以往的个体经营转变为联营、联管的集体经营模式,直到最后的公私合营。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也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历史性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和“实际上开始推进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已然启动。为此,对私营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提前完成,钱庄整个行业的消失也就是必然的了。

如前所述,上海钱庄在长达十数年失序的政治、经济环境中生存,资力薄弱,实力下降,各种投机违法经营已是常态,而投机行为的恶果便是扰乱市场秩序和破坏社会稳定。可以说,上海解放时,“投机”已被视为钱庄业最显著的标签。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钱庄都愿意投机,也不意味着上海解放之后所有的钱庄仍在进行投机,更不是说上海钱庄因其投机行为而导致全行业的消失。(www.xing528.com)

在上海解放前后,当时的报刊就登载了多篇有关上海钱庄前途的分析文章,其中也有对上海钱庄投机行为比较客观的分析,如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章乃器便曾指出:由于国民党统治时代金融事业无政府的发展,导致私营银行、钱庄数量过剩,远超过了社会的需要,“许多私人行庄,成立的动机就已经不太纯正,业务的经营很自然的趋向于投机倒把和囤积居奇。有些行庄在成立初期,抱着很纯正的心情,但由于环境的恶劣,正当经营无法生存,也只好走上投机囤积的道路。甚至某些很有服务历史的行庄,也由于一般经济的衰落和同业中不正当竞争的影响,被迫步入歧途”。(252)正是因为钱庄数量过剩,多数钱庄资力薄弱,为求生存,营业上很自然的走上囤积居奇,投机取巧的邪路;且不论一些本身就是为了投机牟利而成立的钱庄。但是,章乃器也明确指出,仍有部分正规钱庄因环境所迫而不得不从事投机生意,从而偏离了规范经营之道,脱离了与正当工商业的联系。

如前文所述,上海解放后,人民政府致力于新的金融秩序的构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投机违法行为,一批不思悔改,怀揣侥幸的钱庄受到处罚,严重者关门清理。应该说,多数规范经营的钱庄,特别是历史悠久、重信誉的钱庄都是支持政府的整饬举措的。

还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意义上所称的钱庄,与地下钱庄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在通货膨胀时期,货币持有人为了避免货币贬值造成的损失,更愿意与货币需求方私相拆借,以获取比存放钱庄所得更高的利息,以致形成了拆票掮客和地下钱庄的特殊环境。从表面上看,地下钱庄是进行着流通金融、协助行庄资金不足的任务,但实质上却严重侵害了行庄的正常业务,并“胁迫”钱庄与其争利,结果正规钱庄为了生存,也不得不从事非法业务。而且地下钱庄还逃避了资金因通过行庄而应缴纳存款准备金的义务,损害着国家的收益,并使一部分社会资金脱离国家的监管,危及整个金融市场有序运作,可谓害群之马。

因此,大多数钱庄在响应政府政策的同时,也表达出对地下钱庄的不满。这种表达的本身,就代表着认同政府规范钱庄经营的政策,体现了对新的稳定金融秩序的向往。正是在这样一种认识下,大多数钱庄依据《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增资,愿意将资金运用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事业,及城乡人民必需品之运销事业”。

就在各家钱庄刚刚完成依法增资的第三天,即1949年9月2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号召并组织的“上海市私营银钱信托业联合放款处”宣布成立,所有营业的76家钱庄全部参加这次放款业务,为资金困难的棉纺织业提供帮助。同年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领导成立了第二个放款银团“上海市公私营金融业联合放款处”,全体营业钱庄仍是全体参加,为包括棉纺织业在内的更多的工业企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如前文所析,这两次联合放贷到了后期,其相当一部分资金变为钱庄的呆账,诸多钱庄为服务于国家的经济恢复作出了贡献。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但就在公债缴款的期限内,“二·六”轰炸事件发生,上海钱庄经营一度陷入困境,实际情况是,仍在营业的钱庄都勉力缴纳购债余款,部分停业的钱庄也力所能及地缴纳部分余款。这都表明钱庄对新政府的拥护和对国家经济建设的倾力支持。

1950年上半年,一半以上的钱庄停业倒闭。尽管当时钱庄数量过剩、资力薄弱、质量低劣,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多数钱庄也明白只有守法经营,响应政府政策,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在上海解放初期,国家银行力量有限,私营金融业占市场主导地位,因此在国家银行的行政监管和业务引导下,为人民生活急需的生产事业和恢复城市正常运作提供持续贷款,尽管说这种选择的本身是出于自身生存的考虑,但客观上带来的实效和意义却是极为重要的。其中,全体钱庄的努力和贡献是不能忽视的。在1950年金融风潮中停闭的钱庄,大多数是因为不能偿付到期债务或交换缺额而倒闭,这不单单是投机违法行为所致,也有因放出大量的工业贷款变为呆账,受到连累而倒闭的钱庄;也有如安裕钱庄一样,由于过度表现超出了能力所及,最终没能有效控制风险而倒闭。

联营联管时期,上海钱庄已经步入改造之途,政府也加强了监管措施。如前文所析,加入联营集团和联合总管理处的钱庄,每月初制订财务和业务计划,月末进行财务和业务总结,都要及时汇报给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会以及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并最终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在这种情况下,钱庄已很难寻机从事投机违法活动。从联营联管时期钱庄具体的业务内容来看,绝大部分是面向工商业的,小部分为农业、贸易和其他事业服务,已经完全服务正当的经济事业,在促进生产发展和便利城乡内外物资交流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为了迎接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最后尚在营业的24家钱庄负责人,于1952年12月选择合并于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将所属钱庄交给国家管理。这24家钱庄中,既有成立于晚清时期的存德钱庄,是几代人经营了数十年的产业;也有如福源钱庄,以善于经营管理著称,在私营金融业中享有盛誉。24家钱庄中,多数经历过风云变幻的不同历史阶段,也度过了长达十多年的战争和严重通货膨胀时期,终于迎来了政局安定、经济发展趋于繁荣的新时代,却要终结苦心经营的私人事业,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交出钱庄,都是万般不舍。但是,经历了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的上海钱庄意识到:个体的命运应服从于时代,顺应时势,才是理性的选择。而这种选择,也正是上海钱庄在最后的时光里,为效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发出的余晖。

毋庸赘言,任何行业都有良莠不齐现象,对于上海钱庄在解放后的评价,不能笼统的一刀切,给出简单划一的定性,这是不公允的。应考虑到钱庄之间存在着差异化,钱庄在不同时段也体现着差异化,因此细分不同类型的钱庄,并对不同时段的钱庄进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所进行的评价才是客观公正的。总之,上海钱庄在其存在的最后时光里,为生存而努力,因努力而发挥的作用,无论如何都是值得肯定的。

目前研究上海钱庄通史性质的著作尚未问世,《上海钱庄史料》是有关上海钱庄研究史料最丰富、覆盖时段最完整的一部史料集。其中有一段关于上海钱庄的总结性的评论,即:

上海钱庄发源很早,它是封建社会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鸦片战争后,它在中国社会转化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过程中,曾经在金融方面扮演了买办的角色;它的成长壮大是由于帝国主义银行的赏识和相互利用与勾结。从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起,在帝国主义银行居于主宰地位下,它与帝国主义银行、本国银行并存了数十年。它的优势地位最后由本国银行所代替,则是由于银行更能适应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四大家族对于金融的垄断、官僚资本银行的出现,加速了钱庄的衰落;而从1935年起钱庄实质上已成为小范围的银行,已经不再具有早期那样与帝国主义银行的深切关系和直接为帝国主义银行服务的性质。但在抗日战争时期和战后到解放前时期,它在通货膨胀下进行了多方面的投机活动,获得了畸形繁荣。它在优势地位被银行代替后,还能保持一部分资力,在解放后与民族资本银行一起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受我国革命发展的特有的社会条件和政治条件所决定的。(253)

从上面的文字中可以总结如下:上海钱庄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即它是封建性的;它曾与帝国主义相互利用和勾结,为帝国主义服务,充当国外资本主义势力掠夺中国的帮凶,因而它是买办性的;它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被银行所取代,它又是落后的;在抗战爆发之后直到上海解放,进行多方面投机活动,无疑又具有投机性。如此总结,上海钱庄几乎一无是处。这种自诬的观点,是特殊年代的评价标准,带有那个年代的烙印。

《上海钱庄史料》的观点,是当初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后的金融业人士的总结,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影响着后人对钱庄的认识。直到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年才对钱庄的历史地位有比较正面的评价,如认为上海钱庄对近代内外贸易、工业发展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事实上,上海钱庄在调剂社会经济,融通资金方面的作用,不应只看到负面的影响,也应该看到积极的一面。

另外,上海钱庄最重要的负面标签就是投机性。但是,导致市场投机行为的形成,除了主观因素外,还有外部环境的因素,实践证明投机是可以消除的。如抗日战争时期以及战后时期,金融业的投机行为是寄生在通货膨胀上的,一旦通货膨胀停止,不健全的行为自会消失。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政府对投机的管制是极其严厉的,然而管制越严,投机越盛,根本原因在于通货膨胀现象愈演愈烈。上海解放后,特别是1950年3月人民政府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之后,彻底遏止了通货膨胀,消除投机活动形成的基础,加上行政上的严格监管与业务方向的引导,金融业自然恢复了与工商业的联系。事实上,投机也并不是钱庄的专属行为,在失序的环境中,诸多私营银行也无法摆脱投机行为。在动荡的社会环境中,投机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不得不为之的生存之道,对于钱庄的投机性和落后性不能过分地予以夸大。

长期以来,对上海钱庄的负面评价比较多,而忽略了作为中国本土民营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能够历经波折,存续200余年的漫长历史,必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如1950年停业的安康余钱庄,其经历了晚清、民国时期,直到新中国成立,在动荡的年代里能够延续120年的历史,如果仅依靠其落后的、投机的行为,是不可能持久的。尤其是那些历史上信誉卓著的、经营良好的钱庄,其长期积累沉淀下来的经营理念和为商之道,都是值得总结、继承和借鉴的。

钱庄作为古老的信用机构,其立业之本就是诚信,将信誉视为最大的资本。特别是成立比较早期的汇划钱庄,大多都是信誉卓著的钱庄。对客户信守承诺,维护客户利益,这就是一种诚信的体现,福源钱庄创办人程觐岳曾说:“为人不可贪得无厌,生意不可做足。钱庄经营全凭信用,营运资金大部靠客户存款,如果将资金全部放出去,一旦客户提款,将无法应付,所以一定要留有余地。”(254)确保信誉,坚持稳健作风,是程氏钱庄在同业中拥有好口碑的重要原因。钱庄放款以信用放款为主,也是对信用的重视,当然这不仅是自身要笃守信用,也要求往来客户信守信用。还有,传统的钱庄都是合伙制度,股东负无限责任,这种组织形式本身也是一种信用的体现。而钱业公会的成立,又从同业组织层面加强了钱庄的信用,对维护行业的整体信用起到积极作用。信用放款早已被现代社会抛弃,或者说不占主流地位,但诚信仍然是信用机构应有的无形资产,应被推崇。

上海开埠后,内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意味着以上海为中枢的埠际贸易往来增加了新的内涵,要求金融业提供更多的和带有创新含义的信用服务。为抓住巨大的商机,上海钱庄业审时度势,开展多元化的业务,庄票、拆款和划汇制度在金融和贸易领域影响深远的金融工具和制度,便是上海钱庄的创新。

上海钱庄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资金缺乏是其一直无法克服的短板,但钱庄积极把握商机,将晚清时期的外商银行、票号和新兴的华资银行都作为拆借资金对象,有效地运用它们的资金,通常以几千两,最多七八万两的资本,通过拆款的融资方式,做着几十万两的生意往来,彰显着善于经营与进取的精神。

近代中国处于社会大变动时期,在外国势力侵略的背景下,钱庄的买办化趋势不可否认;但也应看到,钱庄也在努力生存,并图发展,在促进埠际贸易以及清末华商企业成长方面的功劳。这种创新意识和积极进取的精神,使其能够在动荡的历史环境中长久存续。

票号曾经是与钱庄并存的另一种中国本土金融机构,在晚清时期其辉煌程度远在钱庄之上,然而在经历了短期的繁荣之后便快速衰落,其原因固然是因为清政府的倒台,使其失去最大的客户和靠山,但是票号固步自封,不思改进,不愿向近代化迈进,应是其不能长久延续的重要原因。反观上海钱业,曾因强烈抵制1931年《银行法》的颁布和更激烈地反对“废两改元”币制改革,而被认为是守旧、落后的代表,但这只是上海钱庄为维护既得利益的反应。上海钱庄总体来看,还是比较有发展的眼光,能够与时俱进的,通常能够根据商情的变化和政府政策导向,适时调整业务内容和方向,比如将往来客户对象由商业领域拓展到工业领域,在传统的信用放款之外逐步增加抵押放款,由合伙制度向股份制转变,由个体经营转为联营、联管的运作模式等,都可视为审时度势的判断和转变,正是这种在变革中求生存求发展的思路,使钱庄成为生命力顽强和演绎悠久历史的金融机构。

上海钱庄在信用、发放贷款的灵活性、方便性等方面,均表现出比银行有更大的优越性,因而在近代化的银行出现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其经营状况难以比肩于钱庄,其根本的原因,在于钱庄扎根于本土,更贴近民众,其服务客户至上的理念,远在银行之上,这也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尽管对钱庄的发展甚至是生存极为不利,而市场仍然赋予钱庄容身之地的重要原因。

再次回顾上海钱庄200余年历史,其“秉悠久传统精神,竭诚为社会服务,矢勤矢慎,唯信唯忠”,对于商业贸易、农村经济、近代工业的发展,城市的繁荣所做出的贡献,不能因为其诞生于封建商品经济发展期间,生长于外国侵略势力入侵之下,又长期挣扎于严重的通货膨胀环境中,而否定其“对于国家经济之发展,社会财富之增进,农工商业之辅导”的努力,不能忽视其曾经提供过社会所需要的金融服务。

不回避上海钱庄的负面性,但也不能笼统而言或以偏概全,否定其曾经的积极意义。上海钱庄是华商银行出现之前,中国最重要的本土金融机构之一,见证着中国金融历史的发展;上海钱庄史也是上海金融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特定记忆,上海钱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积累沉淀的经营之术和成功之道中,有文化的传承,有民族精神的弘扬。客观评价上海钱庄的历史,珍视上海钱庄所体现的传统文化中的精髓部分,才是对历史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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