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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钱庄联营集团成立:20世纪50年代研究及组织机构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蒙娜丽莎 版权反馈
【摘要】:并将沈日新寄来的《联营集团章程草案》提交会议讨论。随后,福源钱庄、金源钱庄、中一信托公司也主动与存诚钱庄洽谈,表示希望加入第一联营集团。经过一段时间的商讨和筹备,相关行庄公司在增进互相了解的基础上,于1950年7月1日签订合约,第一联营集团宣布成立。在组织机构方面,联营集团采取委员会制,由每家团员推举一人为委员,组成联营集团委员会,作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

金融风潮过后,为了克服生存困难,争取业务好转,留存下来的30家钱庄积极探寻新的发展道路。(184)

事实上,1950年3月底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会已提出了私营行庄实行联营的倡议。同年4月,天津钱业先后组织了四个信用联合准备会,对外加强信用,对内相互扶助,共同计划业务,改进放款审核,并明确宣示将逐步走上联营或合并的道路,这对上海钱业寻求联营之路是一个极大的鼓舞。5月上海私营金融业在讨论如何克服困难时,逐步认识到“同业联营,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也是一条良好的出路,天津同业已开先例,我们上海同业何妨急起直追,作进一步的计划。”(185)同业联营,遂成为钱业谋求生存与发展的选择。

存诚钱庄表现得最为积极,沈日新是存诚钱庄的经理,他不仅长期担任上海钱业公会理事长,也是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会副主任委员,对形势的把握和认识,与政府政策比较贴合。金融风潮过后,为了使存诚钱庄适应环境,克服面临的困难,他出面号召,拟与宝丰钱庄、中信银行、中华劝工银行、中国企业银行、中国垦业银行和茂华银行,共同组织第一联营集团,走联合经营之路。他把自己的想法,以及与上述行庄共同拟订的《联营集团章程草案》一并写信向董事长王西铭汇报。1950年6月10日,王西铭在天津主持召开存诚钱庄董监联席会议,向董监事表达自己对时局的看法:“沪市自解放以来,市面由浮嚣转向整肃,因此工商业业务萧条,又因封锁及轰炸,以致产销呆滞,困难加深,金融业受工商业放款呆账之影响及其他种种原因,以致停业倒闭者达百余家之多。现在困难情形犹未好转,各同业有鉴于此,为谋扭转信用,推进业务起见,特组织联合营业集团,以冀共渡难关。”并将沈日新寄来的《联营集团章程草案》提交会议讨论。经过董监事们的反复研究,最终通过了存诚钱庄加入联营集团的决议,并授权沈日新全权办理。(186)鉴于存诚钱庄内部已经建立工会组织,是否与其他行庄实行联合经营,还须征询职工方面的意见。因此,同日存诚钱庄也召开了工会执行委员会第八次常务委员会议,会议讨论认为:组织联营集团,是为了确立本庄信誉,吸收存款,发展业务,是配合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有计划地扶助生产事业的选择。因此,各位委员也一致赞成参加联营组织。(187)随后,福源钱庄、金源钱庄、中一信托公司也主动与存诚钱庄洽谈,表示希望加入第一联营集团。

经过一段时间的商讨和筹备,相关行庄公司在增进互相了解的基础上,于1950年7月1日签订合约,第一联营集团宣布成立。应该说,这是配合政府政策和社会需要而产生的,是钱庄联合中小银行、信托公司改变以往单独而无计划的经营方式,开始走向集体化和有计划的经营道路。

考虑到联营集团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改善集团成员的经营状况,在已有的基础上加强信用,以增强竞争力,因此第一联营集团的准入条件是比较严格的,要求所有申请加入为团员的行庄公司必须具备五个条件,即:(188)

(1)机构本身有盈余,或有相当资产或资金抵补亏损;

(2)劳资关系协调;

(3)精简节约已有具体成效;

(4)各项放款中呆滞部分不超过存款总数的20%;

(5)如期完成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任务。

收支平衡、具有充分偿付能力,是获得社会信用的先决条件;劳资关系协调才能发挥集体力量共同推进业务;精简节约已成为整个国家争取财政收支平衡与积累资金、发展生产的重要步骤,金融业自应贯彻执行,积累资金以谋巩固与发展;各项放款中呆滞部分之总数不超过存款总额之一定比例,并使之逐步递减以及如期完成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任务,都在于提高和加强团员行庄的责任与信誉。因此,这五个条件实际上也为以后行庄业务的好转提供了保障。

为了保证上述要求能够实行,又规定团员加入集团之前必须检送八种文件,即:(1)股东会或董事会通员过加入本团的决议录;(2)工会对加入集团的书面同意书;(3)日计表;(4)财产目录;(5)呆滞账款明细表;(6)各项开支明细表;(7)营业计划或收支预算书;(8)董事监察人及全体员工名册。

加入联营集团的具体程序,必须是经联营集团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会同意,若未能完成集团规定任务、经营业务违反集团宗旨、不履行集团决议或发生其他不合集团条件的事情,必须退团。如1951年5月东莱银行申请加入第一联营集团时便经过了颇费周折的手续,首先通过了周密详细的业务审核,然后由十二家行庄公司一致表决同意,最后于6月1日正式办理入团手续,成为集团成员。

另一方面,集团对成员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第一联营集团在其章程中规定,集团对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任务:(1)协助团员举办各项联合业务;(2)代表团员与公营银行订立联系合同;(3)协助团员之间头寸的调剂,必要的时候,得以集团名义向中国人民银行请求转抵押或再贴现。为了保证集团的良好运作,团员行庄则必须做到积极开展业务,增进收益,并实行经济核算制度;以每月底存款余额的10%提作为联合放款最低金额,其比例逐渐增加;按时造送各项报表,经常交换征信资料、放款对象与额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为减少资金运用风险,数额较大的放款在承做之前由联营集团委员会研讨决定。上述规定,无疑为集团成员增进业务和降低风险提供了保障。

在组织机构方面,联营集团采取委员会制,由每家团员推举一人为委员,组成联营集团委员会,作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各位委员基本上是由成员行庄公司的经理组成,并公推沈日新为主任委员,中华劝工银行经理孙同钧、和成银行经理胡铭绅为副主任委员,任期半年,期满后由委员会改选。同时设秘书长一人,由中一信托公司协理朱斯煌担任,秘书长之下分文书、会计、事务、业务、调研、统计六科,办理日常事务。(189)委员会之下则设六个组分管相关事项,其中,业务组负责集团及团员的诸如联合业务、调剂头寸等业务事项;企划组负责设计规划集团任务的完成;保管组负责保管团员所提供的保证财产;会计组负责团员会计的分析统计;征信组负责各种调查研究事项;学习组负责团员的学习事项。另设稽核若干人,任期三个月,期满后改选,由各团员轮流担任,负责审查各团员的业务及开支等事项。可以看出,联营集团委员会中各个级别、种类的岗位,都是实行民主选举,或者轮流担任,且任期较短,便于及时调整更换,体现了民主、公平的原则。第一联营集团委员会一直到1951年9月结束,存在了15个月的时间。

就在第一联营集团酝酿成立的同时,惇叙银行发起成立了第二联营集团,和泰银行发起成立第三联营集团,亚洲银行发起成立第四联营集团。(190)走联合经营之路已成为大部分中小行庄公司的共识。在1950年7月一个月时间里,四个联营集团相继成立,其成员情况如下表5-1所示。

表5-1 1950年7月四个联营集团成员组成

(续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一联营集团成立一年工作总结报告》,1951年6月;《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二联营集团工作总结》,1951年5月;《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三联营集团总结报告》,1951年4月;《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四联营集团成立一年来工作总结报告》,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9;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第428~429页。

可以看出,在四个联营集团中,钱庄数量占一半以上。第一联营集团,由4家钱庄、7家银行和1家信托公司组成,银行明显占有优势,与第二、三联营集团相比,第一联营集团的几家银行和信托公司在中小行庄中属于较有实力者。当然,存诚、福源、金源和宝丰也都是著名的大钱庄。因此,第一联营集团的成员应该属于强强联合。

第二联营集团共12家,由6家钱庄、5家银行和1家信托公司组成,从数量上看,完全是行庄的对等式结合,福康、顺康和鸿祥裕记钱庄,都与福源钱庄关系密切,也属于实力派钱庄;而恒丰和元成钱庄,是在1950年金融风潮期间收益最好的两家钱庄。

第三联营集团虽是和泰银行发起,但响应者均为钱庄,由11家钱庄和1家银行组成。第四联营集团规模最小,仅有6个成员,且全部为钱庄。

综上,截止到1950年6月底,上海钱庄共有30家,除了建昌、致祥和万祥泰3家钱庄外,其余27家钱庄全部参加了联营集团。不过,四个联营集团的成员随后也发生过变化,1950年9月4日,建昌钱庄加入第二联营集团;而致祥钱庄于1950年8月1日申请停业,万祥泰钱庄于同年9月9日也停业了。可以说,1950年留存的28家钱庄全部参加了联营集团。不过,情况后来又有变化,即原第四联营集团成员聚康兴钱庄、惠昌源钱庄,因业务上违背了团章的有关规定,分别于1950年底和1951年5月被勒令退出。随后,聚康兴钱庄于1951年1月3日正式停业;而惠昌源和泰来钱庄一起在1952年1月31日并入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所有业务由总处指定同润钱庄接办。

钱庄实行联营之后,其生存状况是否得到改善,需要对其业务经营情况进行考察。应当说,金融风潮之后,由于已经实现了全国财经工作的统一,通货膨胀得到基本控制,物价逐步趋于稳定,工商业开始复苏,为钱庄的正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四个联营集团的组织章程中,都明确地把“为加强同业联系,运用集体力量,有计划的推进业务,扶助工商企业,以配合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规定为集团的基本任务,在实际的业务经营中,各联营集团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联营集团成立之后,把“联合业务”作为最基本的工作,放款对象就是工商企业,并且推行“财务计划与财务计划总结”制度,使日常的经营活动具有“计划性”。

以第一联营集团为例,1950年7月第一次联营集团委员会就议决,加入上海市公私营联放处基金,由全体团员认定联放基金60亿元,到10月已累计180亿元。其中,存诚、金源、福源和宝丰4家钱庄总计认定的放款数额为51亿元,占团员认放总数的三分之一强。

除参与上海市的联放业务外,第一联营集团成立时即设立联放基金,开展自己的联合放款业务,到1951年6月该集团的联放基金总额到达160亿元,上述四家钱庄共认定40亿元,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在一年时间里,举办的联放金额总计为1 374 200万元,占基金总数的86%;分别对棉强业、机器业、毛织业、化工业和其他事业,总计35家工商业户放款。

另外,第一联营集团成员还担任收购棉花等土产的贴现服务,1950年11月人民银行为扶助收购棉花等土产事业,特承兑该业等联购处汇票,向各私营行庄贴现。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令贴现改由公私营联放处承做,因而向各行庄摊收临时基金。第一联营集团将此项任务作为集团的联合业务承担起来,自1950年11月至1951年5月,经营上项贴现放款包括:收购国棉部分累积金额6 651 000万元,其他部分累积金额264 000万元,共计6 915 000万元。(191)

联营集团还积极拓展新业务,比如为响应政府扩大城乡贸易的号召,协助土特产交流,推进国内贸易的繁荣,集团推动团员发展汇兑和押汇业务。团员中无外埠分支机构者,除尽量委托团员中的外埠分支机构代理外,还在1950年8月向中国实业银行接洽,签订全体团员代理中国实业银行所有设立分支机构之各地汇款;1950年10月全体团员又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代理该行汇出汇款,都获得人民银行华东区行核准。

联营集团认为在配合政府金融政策下,逐步走向计划化,金融业必须与工商业加强联系,因此号召团员深入了解企业的实况,并先后与造船厂、机器厂、牛皮胶制造厂、茶叶厂等联营,订立联系合约。鉴于企业对于产销计划、财务计划等的编制比较困难,而企业的经营计划又是联系合约的主要精神所寄,集团成员便先与工商业订立存放汇合约或集中收付合约,作为将来订立业务联系合同的初步准备,订立此种合约的企业包括水泥厂、纱厂、铜厂、锯木厂、石棉瓦厂、制革厂、土布联营、驳运公司等,另外又积极联络橡胶厂、光学仪器制造厂、染织厂、雨衣厂、制管厂等。以上表明,集团成员的业务方向正被引导着走向为工商业服务的道路。

实行有计划化的业务制度,也是联营集团时期的一个显著成就。195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颁发《私营银钱业财务计划试行办法草案》及《财务计划》、《财务计划总结》表报格式,举行各团员会计主任举行座谈会,研讨编制步骤。联营集团委员会认为制订《财务计划》、《财务计划总结》,可以帮助团员克服以往经营中的盲目性,同时也是执行政府的政策。因此,推动团员自1951年1月起开始执行编制财务计划与总结工作,2月份正式实施。

此后,联营集团委员会每月初审核团员的《财务计划》时,会对资金投放的对象与方式、损益计算及头寸多缺、人事费用与业务费用等方面认真评估,并提出应行改进的意见。在审核《财务计划总结》时,会指出计划执行过程中业务、财务经营方面存在问题,并给出解决意见;对于优点则给予肯定,鼓励其发扬。此外,联营集团委员会也督促团员按月编制财务计划及财务计划总结综合分析表,就存款金额与类别,放款金额与类别,放款对象,存款费用率,付出利息占收入利息百分比,人事业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百分比以及盈亏比较等,然后详细审查各项数字的增减和比重,研究其原因,分析得失,汇总意见后提供给团员,作为改进业务参考之用。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各团员都能认识到财务计划和总结的重要性,事实上的确对各单位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实行计划经营,团员的业务得到明显改善。

特别要提到,联营集团推动团员建立的放款制度,是配合政府政策的一项业务革新。以往行庄的放款主要掌握在个别人手里,通常是由业务人员以其所兜揽存款的多少而各自为政的贷放出去,这样的放款是盲目而无计划的,不是根据业务的需要,更谈不到配合政府政策,而且容易发生投机取巧等诸多流弊。与客户之间常常讲情面、论关系,因此难以做到资金运用的计划性与有效性,甚至安全性也有问题,遑论发挥扶助正当工商业、促进城乡内外物资交流的作用。所以建立行庄放款制度,无论从社会经济方面来讲,还是从团员自身来讲,都是迫切而有益的。联营集团委员会督促各团员在1951年5月底以前成立放款委员会,并拟订放款委员会章程及放款细则。各团员制订的章则大同小异,主要内容是逐步做到放款事前征信审核,事后检查;较大数额的放款(通常一亿元)须先经审核,才可放出,而且必须以承做质款为原则;遵守信用放款的法定额度,放款方针要配合每月所编的财务计划等。

可以认为,由于配合政府政策,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联营集团引领团员们转变业务方向,并改变过去单独而无计划的经营方式,开始步入集体的和有计划的经营途径,第一联营集团成立仅一年,营业状况便大有改观,存放汇业务如表5-2、表5-3所示。(https://www.xing528.com)

表5-2 1950年6月至1951年6月第一联营集团存放款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一联营集团成立一年工作报告》整理,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9。

表5-3 1950年6月至1951年6月第一联营集团汇入汇出款比较

说明:汇入汇款的数字中包括代理汇款在内,汇出汇款的数字也包括代理汇款。

资料来源:根据《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一联营集团成立一年工作报告》整理,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9。

联营集团成员在一年时间里,存款总数增加了308.99%,放款总数增加了286.33%,汇入汇款增加了200.89%,汇出汇款增加了344.32%,显示出联营时期业务的活跃程度,存款增加了,放款对象主要是工商企业,与外地的业务往来也加强了。

而且呆账数目也在好转中。1951年6月底呆账与存款的比率为1.02%,比1950年6月底的比率减少了7.08%,比1950年12月底的比率也减少了0.88%。至1951年6月底呆账金额则比1950年6月底减少了48.91%,与1950年12月底相比较计增加了2.19%。(192)在这种情况下,第一联营集团全体团员在1951年上期纯益额,比1950年上期纯益额增加了95.39%,比1950年下期纯益额也增加了34.78%。(193)这都充分说明了,中小行庄采取联合经营的方式,是增进业务的正确选择。

第二联营集团成立之后的十个月里,业务也得到很好的发展。其在联营集团总结报告中提到:以存款而言,上海市合营及私营行庄的存款总数,在十个月中增加一倍,而本团的存款在同一时期增加了2倍。本团存款对全市合营及私营行庄存款总数的比重来说,1950年6月底,我们只占了6.77%,现在增高到10.00%,提高了3.23%。第二联营集团的成员的确从联合经营的方式中体验到优势,因此认为:“中小型行庄在集体联营的旗帜下,扭转了一般工商业对于他们的看法,他们不仅在业务上、团结上,得到了显著的成就,而且在公私关系上也争取到多种的照顾,这些事实我们不能不承认是联营集团作用的发挥,也就是联营制度创造的优点。”(194)

第三联营集团除了一家银行外,全部是钱庄,通过全体成员一年的努力,业务也有很大改变。存放款和汇款业务虽有起伏,但总的趋势是增长的,如表5-4、表5-5所示。

表5-4 1950年7月至1951年4月第三联营集团存放款增减逐月比较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三联营集团总结报告,1950年7月至1951年4月,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9。

表5-5 1950年7月至1951年4月第三联营集团汇款增减逐月比较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三联营集团总结报告,1950年7月至1951年4月,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9。

图5-1 1950年7月至1951年4月第三联营集团逐月损益统计

资料来源: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三联营集团总结报告,1950年7月至1951年4月,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9。

从图5-1中可以看出,作为钱庄数量最多的第三联营集团,应该说,总的经营情况不如第一、二联营集团,特别是收入与支出差距比较接近,说明精简节约,缩小开支有待加强。

联营集团的成立,对于钱庄的影响不仅是转变业务经营方式,也在于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升。以第三联营集团而言,为支持抗美援朝战争,集团成员在1950年的12月除签订爱国公约外,在1951年的1月28日又签订了上海市金融业同业业务公约。在捐献中朝人民支援部队及朝鲜难民的慰劳品与救济金号召中,团员捐献现金25 000 000元,此外还有各团员行庄的资方和劳方以个人名义,或以工会名义所捐献的现金。在1950年的12月16日上海市工商界举行抗美援朝示威大游行,集团成员“曾以十分热烈而愤怒的心情,加入游行队伍”。在出席工商界欢迎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代表的演讲活动中,提出“上海工商界一定以所有的力量来支援你们”的口号外,也一致通过向中朝战士通电致敬。1951年4月积极筹备参加上海解放后第二次的“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大游行。(195)

第三联营集团对于联营组织的认识是:同业间基于事实上的需要,在政府鼓励和金融工会的协助之下,开始酝酿联营,改变过去遗留下来的一切不合理的营业方针及经营方法。在这个新的转变之下,必然的面向大众,协助经济繁荣,金融业必须彻底地进行改造,只有联营的组织才是走入改造的正确途径。基于这种认识,在业务方向和重心上便是积极配合政府政策,基于1951年最主要的财经工作是扩大城乡贸易,促进土特产的交流,集团成员也主动表示:我国在国民经济的比重中,90%为农业生产,分散在全国各个角落的物产,数量很大。如不予以交流,沟通出路,则农民没有饭吃,便没有购买力,工业制成品也就没有出路,城市的工商业便无从发展。所以扩大城乡贸易,土特产交流,是当前的重大的任务。“我们金融业自应配合国策,对于土产商,需要全力以赴。”(196)

第四联营集团规模最小,起初仅有6家钱庄组成,以后聚康兴钱庄和惠昌源钱庄因业务上违背了团章,分别于1950年年底和1951年5月退团,因此只剩下团员4家。但是由于积极发展业务和配合政府政策,在业务方面、政治方面以及劳资关系方面均能逐渐改进而得到了工商界的关注。特别是政治上认识有显著提高,如关于抗美援朝运动,劳资双方都有突出表现,尤其同润钱庄总是全体参加政治学习与相关活动,被金融业同业公会认为是同业中抗美援朝运动中有良好行动表现的优秀者。在每一次的大游行、参观反特展览会,收听五一劳动节及各界镇压反革命公审大会的广播中,“大多数员工都不辞疲劳,参加静听。”在爱国捐献方面,“各团员莫不尽力捐输,而且是自愿自发的。”如慰劳朝鲜志愿部队,共献13 000 000元,同润钱庄占5 500 000元。在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六·一”号召中,除增产部分由联营集团成立增产捐献委员会进行推动,团员成立分会进行统一捐献外,个别的钱庄如春茂钱庄,连续6个月每月从盈余中提出1/10用作捐赠武器,泰来钱庄连续6个月每人每月捐献一天的薪金,在实际行动上配合政治任务。在完成纳税任务方面,致昌钱庄上海分庄1950年营利事业所得税,提早13天缴纳,得到了《新闻日报》的表扬,显示其对于政治的高度觉悟。

在劳资关系方面,由于第四联营集团各成员钱庄力求精简节约,所以职工人数都紧缩到最低限度,如同润钱庄61人,春茂钱庄32人,致昌钱庄上海分庄31人,泰来钱庄29人,业务上通常是3个人做5个人的工作。可见,在劳资关系协调的情况下,都建立了高度的劳动观点。体现在为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六·一”号召,4家钱庄全体不分劳资,积极推展存款数,并展开竞赛。说明各家钱庄的“劳资双方都能了解劳资两利的原则,非常协调,足以证明劳资双方学习的进步与政治的认识。”(197)

总体来讲,参加联营集团后的钱庄,增强了自信心,其业务状况是持续好转的。虽然说上海钱庄以往参加过两次联合放款处,有过单项业务方面的合作,但多家行庄以平等的身份组成联营集团,通过建立具有一定约束力和协调功能的机制,实行多项业务的联合经营,却属前所未有。这种新的经营方式,是在金融风潮之后的选择。这种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单个钱庄力量薄弱的劣势,充分显示出集体经营的优势,其优势表现“在存款方面,因信用的提高,便于吸收游资。在放款方面,可以集中重点,扩大贷款,适应生产事业的要求,贷款对象,不致因盲目的竞争而重复,可以交换征信资料,避免放款呆滞而使资金周转困难。在收支方面,可以研究如何节约,成本亦可因此逐渐减低。此外,联营的行庄彼此的联系趋于密切,教育与改革易于着手,内部组织可以相互观摩而趋于统一、适应未来的发展。”(198)

上海钱庄在联营集团成立后近一年的实践表明,走联合经营的道路,是可以改善生存和经营状况的。这种困境中的选择,是钱庄与中小银行审时度势,配合政府政策、适应社会需要的一种生存选择。联营集团的成立也表明私营金融业已开始探索新的经营方式,逐步由个体的、分散的经营转向集体的和有计划的经营途径。然而,1951年六七月份开始,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四个联营集团的业务开始走下坡路,从27家钱庄每月累积盈亏中可以反映出来,如图5-2、图5-3、图5-4、图5-5所示。

图5-2 1951年1~9月第一联营集团每月累积盈亏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整理,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126。

图5-3 1951年1~9月第二联营集团每月累积盈亏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整理,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126。

图5-4 1951年1~9月第三联营集团每月累积盈亏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整理,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126。

图5-5 1951年1~9月第四联营集团每月累积盈亏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整理,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72-4-126。

1951年7月,27家钱庄盈余均出现下降情况,有的钱庄甚至出现亏损。8月和9月的盈余虽然出现回升,个别钱庄甚至有良好表现,但整体已不如从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尚未见到相关史料记载,或可推测为四个联营集团的成员为了迎接国庆两周年和表达对抗美援朝的支持,提前进行捐献,由此使其业务支出过巨而致。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大银行已积极行动起来,加快公私合营的步伐,提高了对四个联营集团的业务竞争力。

1950年下半年开始,当数十家钱庄和中小银行、信托公司组织四个联营集团,以集体的力量应对风险,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显然对个体经营的大银行造成了压力,使其丧失了本来具有的优势。因此,为了扭转不利的处境,大银行配合政府政策,开始筹划公私合营联合组织。1951年5月由新华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和建业银行组成的新五行公私合营银行联合董事会和联合总管理处相继成立,有了公股董事参与领导,5家银行加强了人事、财务和业务的合作,经济效益很快出现好转。9月,浙江兴业银行、和成银行、中国企业银行与国华银行通过筹划准备,宣布加入新五行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同月,金城银行、盐业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和联合银行组成的公私合营北五行联合总管理处也宣告成立。与此同时,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聚兴诚银行、源源长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等大银行也在筹划实行公私合营。

大银行的积极筹划,不仅感染和鼓舞了钱庄和中小银行、信托公司,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竞争压力,为了争取业务的好转,联营集团的成员必须做出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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