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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钱庄业务转变:20世纪50年代上海钱庄研究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政府在对上海钱庄进行初步的清理整顿,增强其资本实力后,决定对其采取行政上的严格管理与业务上疏导相结合的方针,引导其全面地、彻底地执行《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资金运用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事业方面。

上海钱庄业务转变:20世纪50年代上海钱庄研究

上海钱庄在完成增资,提高资本实力,具备一家正常金融机构运营的基本条件后,根据《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规定的营业范围,政府开始引导私营金融业走向正规业务之途。1949年下半年起,上海钱庄相继加入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两次联合放款银团,扶助工商业发展;1950年初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上海解放之际,虽然在钱庄中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经营现象,但也应当看到,钱庄与工商业仍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正确的引导下,仍然可以起到调剂社会资金的作用。根据《华东区管理私营金融业暂行办法》规定,私营银钱业之资金运用“应限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事业,及城乡人民必需品之运销事业”,不得“因企图获得高利而以资金运用于投机操纵事业。”实际上是指明了钱庄应该从事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即在新民主主义的金融政策下,钱庄是为广大民众服务的,是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服务的。

新政府在对上海钱庄进行初步的清理整顿,增强其资本实力后,决定对其采取行政上的严格管理与业务上疏导相结合的方针,引导其全面地、彻底地执行《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资金运用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事业方面。

上海解放后,私营金融业的存款有明显增长。据统计,1949年5月28日各行庄的金圆券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仅3 625万元。随着人民币收兑金圆券,打击银元投机后,人民币迅速占领了市场,到6月底存款增加至50亿元,7月底增加到63亿元。6、7两月上海先后爆发了第一、二次物价风波,投机商人兴风作浪,部分钱庄也参与其中,严重影响上海的经济活动,因而存款增长并不算快。但进入8月,由于人民币币值稳定,物价缓步降落,存款随之大增,月底竟达355亿;进入9月仍然增长迅猛,(68)钱庄的存款也同步跟进。由于私营行庄普遍对于刚刚开始恢复经济建设的市场环境尚心存担忧和疑虑,因此对工商业放款持谨慎的态度,金融业的“惜贷”倾向十分严重。从私营行庄的角度讲,一方面要支付给存款人利息,另一方面又无法为存款找到合适的投资途径,因此陷入两难困境。而从政府角度考虑,不能再让这笔庞大的资金被投机者所利用,再次兴风作浪。于是,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决定将私营行庄有计划地组织起来,成立放款银团,一方面可以解决当时私营棉纺业亟需的生产资金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疏导私营行庄资金,从办理联合放款开始,逐渐改变其经营方式,转为生产服务。

既然有政府发起组织并提供担保,私营金融业自然欢欣。在这样的背景下,1949年9月2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号召并组织的“上海市私营银钱信托业联合放款处”宣布成立,共173家行庄参与资金投放。放款总额为40亿元,共分800单位,每单位计人民币500万元,由各行庄认放若干单位,期限是60天,利息按照市价打九折,每15天结付利息一次。其中参加的钱庄为76家,认贷200单位,共计人民币10亿元。(69)

在放款银团正式成立前的1949年9月21日,各庄经理召开临时会议,专门讨论棉纺业贷款事情,分派各庄认贷数额。最后议定以六、七、八月存款额平均计算,照比例分认,以500万元为最小认贷额,最终确定了76家钱庄具体认贷额,详见表2-12的统计。

表2-12 1949年9月钱庄参加“上海市私营银钱信托业联合放款处”认贷额统计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各庄经理临时会议中的相关内容整理,1949年9月21日,张徐乐编注:《解放初期上海金融业同业组织》,上海远东出版社,2019年12月,第100~101页。

放款银团的到期利息,最初几次都能按时收回,但是持续到11月底的第三次物价风波,对纺织业打击甚大,使其财务状况迅速恶化,12月初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以承兑票据的办法进行帮助,才勉渡难关。但是从那时起,部分纱厂对借款利息就不能够如期支付,遑论还本,只得一再要求转期,等到放款到期,收回的贷款本金只有13余亿元。拖至1950年3月,部分参加银团的行庄因停业清理,一再要求发还贷款。联合放款处才分别陈请金融处、华东区纺织工业部、贸易部予以协调,由公私合营银行协助进行清结,直到5月底才最终清偿,最后私营金融业损失的利息达133 573万余元。(70)为了早日收回贷出的资金,也为了照顾各纱厂的实际困难,参加银团的钱庄和银行、信托公司均表示同意减让利息,充分体现了私营金融业对生产事业的扶植。

放款银团成立后,私营金融业的存款陆续有增加,如9月底达488亿元,10月底猛涨至800亿元。随后因受第三次物价风波的持续影响,11月26日存款减到570多亿。不过,12月3日即增至834亿元,12月底已达2 347亿元。(71)11月物价风波时,上海工业生产资金问题趋于严重,特别是依赖贷款维持生产的棉纺织业岌岌可危,政府决定扩充原有联合放款处的规模,并将放款对象进一步扩大,除继续扶持棉纺织印染业,也将面粉业、化工业以及各类与人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工业企业纳入贷款申请对象。于是在12月14日成立第二个放款银团“上海市公私营金融业联合放款处”,国家银行也加入了此次放款银团,人民银行和中国、交通两专业银行共出资20亿元,与私营行庄共同办理生产贷款事务。初定放款总额120亿元,共分2 400单位,每单位计人民币500万元,仍由参加行庄分别认贷若干单位。共168家行庄公司参加。其中,参加的钱庄为76家,认贷额为30亿元。(72)

在第二个放款银团成立之前,11月1日各庄经理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各庄认贷比例分配问题,一致认为认贷金额不能完全依照存款额比例分担,也应参照资本金比例,这样可以照顾资力较小的钱庄。(73)11月8日再次召开各庄经理临时会议,各庄认贷时表现得比较踊跃,具体的认贷数额详见表2-13的统计。

表2-13 1949年12月钱庄参加“上海市公私营金融业联合放款处”认贷额统计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各庄经理临时会议中的相关内容整理,1949年11月8日,张徐乐编注:《解放初期上海金融业同业组织》,第116~117页。

原76家钱庄,认贷总额为281 500万元,后因春茂、汇大、信孚永三家钱庄因涉及投机活动,被金融处勒令暂时停业整顿,退出银团,因此实认放款数为261 500万元。另:安裕钱庄原认贷12 500万元,后让出5 000万元给保险业,实认7 500万元。又减去7 500万元,最后认贷额应为254 000万元。

进入1950年2月以后,工业生产遭受严重困难,呆账不断增加,参加银团的行庄也时有倒闭,不得不把所认的基金单位,分别由其他行庄转认。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当初始料未及的。

总之,上海钱庄在人民银行的引领下,与私营银行、信托公司一起参加了两次联合放款组织,汇集小额资金,发挥业务合作的优势,持续为私营工商业和其他经济与社会事业提供着急需的信用服务。第一个银团“上海市私营银钱信托业联合放款处”的放款总额虽然只有40亿元,但已能帮助私营棉纺业参加联合购棉;第二个银团“上海市公私营金融业联合放款处”放款总额最后递增至300亿元,因后期遭遇困难,成效未见显著,但对于1949年11月上海第三次物价风波后生产事业的维持,仍是有贡献的。据统计,联合放款银团仅自1949年11月3日起至1950年4月29日止,曾向52家私营纱厂提供棉花贷款,使其购得棉花达14.6万余担,解决各纱厂的大部分用棉需要,使139.8万纱锭运转,(74)对于扶助生产事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方面起到相当作用。可以说,全体钱庄参与的两次放款银团,具有放款数额大、期限长、利息低的特点,体现了解放后上海钱庄业务方向的转变,也是金融业合作经营的尝试。(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方面经济建设是首要任务,另一方面人民解放战争仍在进行,国家财政极度困难,货币增发在所难免。而1949年11月底上海第三次物价风波平息之后,物价水平虽趋于稳定,但仍然处于较高位置。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16日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希望通过发行公债的途径,弥补财政空缺,回笼资金,保持物价平稳。

为了不使人民受到物价上涨的损失,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募集与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单位为“分”,每分所含实物为大米天津小米)6斤、麦粉1斤半、白细布4尺、煤炭16斤,实物的价格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的批发价,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偿还期为五年,每年抽签还本一次;利息也以实物计算,年息5厘,自1951年起每年3月31日付息。(75)1950年1月5日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总计1万万分。上海作为经济和金融中心,分配到3 000万分,占总额几近三分之一。其中,上海160家私营行庄认购了2 062 360分,(76)占上海市承销总额的十五分之一强。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能够较顺利地发行,不是偶然的。首先,这是一种与实物挂钩的债券,可以有效规避物价波动带来的债券价值变化,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次,债券的推销对象主要为城市工商界人士、城乡殷实富户等,而非让普通百姓承担资金压力;其三,公债发行后不得代替货币流通,不能向银行抵押,以防信用扩张,遵循了适度紧缩流动性以维持物价稳定的目的。应该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是应对当时国家财政困难的最优选择。

1949年底开始,上海物价又有上涨趋势,随之刮起第四次物价风波,工业生产再次陷于困窘中,加上1950年2月美蒋飞机对上海的连续轰炸,加剧了工厂生产的困难,使两次放款银团的利息一再拖欠,钱庄中累积的呆账越来越多。当时钱庄的资金周转普遍已比较困难,特别是2月下旬开始停闭的钱庄连绵不断,但是尽管如此,整个钱业还是努力承购,一半以上的钱庄在3月底之前,即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缴款截止缴清认购余款,甚至已经停业的宏昶、大德和同德三家钱庄在3月之后还分别续购了300分、30分和2 130分,以表示对人民政府政策的拥护。不过,由于钱业本身遇到了困难,在当初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以后的实购单位之间,是存在差额的,详情如表2-14、表2-15和表2-16所示。

表2-14 1950年上海钱庄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统计表(一)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金融业认购折实公债资料整理,1950年,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会档案,档号S172-4-148。

表2-15 1950年上海钱庄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存款统计表(二)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金融业认购折实公债资料整理,1950年,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会档案,档号S172-4-148。

表2-16 1950年上海钱庄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存款统计表(三)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金融业认购折实公债资料整理,1950年,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会档案,档号S172-4-148。

以上表格中的钱庄次序是按照实购分数排列的。可以看到,总计71家钱庄认购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77)除了福源、宝丰、福康等12家钱庄表现积极,当然其自身的经济状况也比较好,因此超额完成了认购额度,如表2-14所示;另外26家钱庄则如期完成了当初的认购任务,如表2-15所示;但是仍有33家钱庄未能完成缴款任务,如表2-16所示。未能完成缴款的钱庄中,除了安裕、宝昌、安康余、人丰和聚康兴5家钱庄外,其余多为认缴单位在6 000分以下的钱庄,说明了这些钱庄本身资力比较薄弱,事实上其中的绝大多数钱庄也的确在1950年上半年的金融风潮中停闭。不过,这些停闭的钱庄,多数在其停闭之前还是勉力认购一部分。

经历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剧烈的社会动荡和工商经济的严重失序之后,私营金融业与社会大众都对出现稳定的社会环境、合理的制度安排、正常运作的工商经济和安定的社会生活充满向往,可以说人心思治。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以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的名义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并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整顿混乱的货币市场,打击各种投机违法活动,使钱庄深刻地感受到以往长期赖以生存的社会制度环境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因而或主动或被动地开始配合新政府的监督管理。

通货膨胀严重影响着金融机构的正常收益,并使其资力缩减。上海解放后,新政府迅速整顿货币市场,严厉打击金钞银元专卖,稳定人民币价值;由于解放全国的战争仍在继续,在人民币购买力出现缩小的情况下,政府鼓励钱庄开展折实业务,不使人民受损失。即使为解决政府严重的财政困难而发行国债,发行的也是折实公债性质,这些都体现了新政府的关怀,也正是因此,钱业在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发行初期,能够积极踊跃地认购。

金融机构盛行投机行为由来已久,有着特定的历史原因。然而,投机行为触犯法律,扰乱经济,危害民生,因此新政府坚决打击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政府当局在钱业增资、验资以及对其实行日常监管过程中,严惩投机违法行为,淘汰不健全钱庄,特别是对那些妨碍正规钱庄经营的地下钱庄,实行彻底消灭的政策,因此经过半年的努力,基本上遏制了钱业的不规范行为和旧习,使原先畸形发展的金融市场开始走上正规。在此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积极引导钱庄的业务方向,使其走上为人民大众和生产事业服务的道路,并且开始尝试一定范围内的行业联合放款。据1949年底统计,多数钱庄下半年的业务收益优于上半年,钱业对旧政权的失望变为对新政府的信任和希望,与此同时,业务经营也从解放初期的混乱状态逐步走向有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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