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海钱庄还未能从1935年大恐慌的打击中完全复苏,1937年8月日本侵略军悍然发动了“八·一三”事变,侵占了除租界之外的全部上海地区,上海钱庄处于“孤岛”时期的困境中。
在经历了“白银风潮”之后,上海钱庄虽然在整个金融界仍保持相当地位,但势力已大不如从前,营业范围已经收缩许多,而战争爆发后业务更加清淡。多数钱庄趋于保守,紧缩放款,相当部分的钱庄每日开门只为收取欠账,实际业务陷于停顿状态。抗战爆发时,营业钱庄剩下46家,到1940年减至39家。三年期间,歇业的钱庄为7家,新设钱庄仅为1家。在历史变局时期,上海钱庄再次跌入命运的低谷。
抗战时期的上海钱庄表现出两个特点,一个是繁衍出各种金融投机活动,使钱业呈现出空前的畸形繁荣,另一个是钱庄的组织形式完成了由传统的合伙制向股份制的转型。
“八·一三”战事爆发后,大量存户在战时不稳定的大环境下存在恐惧心理,争相向钱庄提存,资金逃离现象极为严重,钱庄均面临流动性不足。但随着战事内移,很快内地富户纷纷挟资迁居上海租界,“孤岛”人口骤增,大量资金随之回流上海,钱业存款数额持续增加;但是在货币混乱和恶性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钱庄存款的运用却是极困难的。
日军占领上海后,先是推行军票,发行华兴券;1941年之后又发行不断贬值的中储券,一度与法币混合流通,但比价不断变化;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了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上海进入沦陷时期,不久法币被禁止行使,只流通中储券。但是中储券自发行后,便不断贬值,到1944年的时候,小票面的中储券已不足使用,于是发行500元、1 000元、5 000元直到10 000元的大面额、超大面额币券,一年之内,中储券面值提高了百倍,可见通货膨胀之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金钞飞涨,物价腾贵,上海市面充斥着大量游资。大量游资或流入投机市场,经营金银美钞;或流入商品市场,囤积居奇,不时地刺激物价轮番上涨;或放高利贷,赚取黑市利息,金融市面混乱不堪。
在高通胀下,钱庄的正常业务无法盈利。一方面,由于开支不断增加,钱庄的利息收入已逐渐不足以抵补开支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通货膨胀币值低落,虽然钱庄的账面数字不断增加,却只是虚盈实亏罢了,其实际资力是日趋销蚀的。眼见市场上囤积投机者获利迅速而丰厚,一部分注重信誉的钱庄,也开始脱离正规,转身投机。由于商品囤积或金钞证券买卖不属于钱庄的业务范围,无法具体实施,为了达到“合法”目的,相关钱庄便虚造化名户头,用于转移收益,或者套用资金。如此,既可不受本身业务范围的限制,又隐匿了资产,逃避税款的交纳,这就是暗账的由来。钱庄从事暗账活动,可谓始于上海沦陷后中储券日益膨胀,物价日益腾飞之际。起初,各家钱庄的暗账数目不大,并不做簿据记载;但是随着通货膨胀愈益激烈,物价飞涨更加迅速,囤积投机也越来越活跃,市场所需头寸愈益普遍,挂牌利息越来越跟不上飞涨的物价,黑市利息应运而生,此时,暗账收付趋于频繁,仅靠开立一二个化名户头远不敷用,因此开始使用暗账簿据,暗账进入“规范化”操作。钱庄内部明、暗两套账簿并存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上海解放。(www.xing528.com)
暗账资金通常是两个来源,第一种是钱庄的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包括处理财产收益、出售证券收益、已打销的坏账收回等,由于币值低落,收账时价格通常会溢出账面很多,于是就将其中的一部分转入暗账中。第二种是日常收入,包括放款的暗息部分收入、汇划贴水等,钱庄在放款给工商客户时,收取的往往是黑市利息,通常会将收入划分为两笔收取,一笔按照挂牌利率收取,记入正账;另一笔是多出的收入,就是黑市利息,记入暗账。至于汇划贴水,是由于市场现钞缺乏,而工商业需要的却是现钞,因此便产生了用汇划掉现钞的需求,所收取的费用即贴水,通常每百元为10~20元,这笔费用根据需要可入明账也可入暗账。另外,还有虚构开支扩大费用,从正账支出转入暗账的,等等。钱庄通常把暗账的收入运用到囤积商品、购存金钞与证券、黑市拆放等投机活动中,往往能够获取高利。
在战争和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容易滋生投机行为,即使是平日规范运作的钱庄,在政府监管力度弱化的情况下,也会为了牟利或生存的需要,从事投机活动;而对于投机商人,在失序的环境中,更是兴风作浪的大好时机。由于钱庄本身的特点和业务性质,比较方便从事投机活动,一时之间,形形色色的投机分子争相开办钱庄,欲借助钱庄之名掩盖其投机牟利的活动。
还需提及的是,1931年《银行法》虽然遭到上海钱庄的激烈反对,包括拒绝由合伙制改组为公司制,但数年之后,随着时代的变化,这种观念开始发生变化。1939年第一家股份制钱庄福利钱庄宣布成立,此后新创钱庄纷纷效尤,竟成为一种趋势。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重庆国民政府方面事实上已失去对上海工商业和金融市场的掌控,日本侵略者支持下的汪精卫傀儡政权加强了对上海金融业的管制,1942年8月20日颁布《管理金融机关暂行办法》,要求包括钱庄在内的“凡已经开始营业”之“金融机关”,限期向伪财政部补办注册手续,并限1943年8月20日之前,为合伙组织之金融机关必须完成公司制改组。(17)一些历史悠久、信誉良好的汇划钱庄极力抗争,但在日伪政权统治高压之下,最后不得不屈服,至1944所有上海钱庄按照股份公司制完成注册。因此在这一年,延续200余年历史的合伙制度走向终结,这是上海钱庄业的重大变迁。
从一定意义上讲,上海钱庄由合伙制向公司制的转化,是促成这一时期钱庄业畸形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日本侵略者对华侵略的扩大,内地资金纷纷聚集到上海,市面上游资充斥,吸收存款比较容易,对于投机者来讲,开设钱庄成为最好的选择。原因有二:其一,由于以往钱庄实行合伙组织,股东须负无限连带责任,承担的风险较大;而改行有限公司组织后,投资人不再担负无限责任,拉股招股更加容易。同时汪伪政权财政部当时所规定的钱庄资本限额,在通货膨胀和不断贬值的情况下,筹资并不困难。其二,以往新的钱庄成立,申请加入钱业公会时,公会须对股东及经理的身家和资望严格审查,并经过全体会员表决才可入会;而改为钱庄按照公司法向汪伪政权财政部门申请登记,在领得营业执照后即成为钱业公会当然会员。在这种新制度下,设立钱庄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大,因而吸引各色人物竞相开办,诸如以经营钱庄为借口,实则掩护其吸收游资,进而进行投机活动的汉奸;某些企图抬高社会地位的暴发户;为了同业间资金相互调拨的便利,进而进行更广泛投机活动的工商界人士;还有企图向上爬的业内人士等等,不一而足,顿时形成“经理多如狗,董事满地走”的怪诞现象。由于钱庄投资者成分复杂,目的不尽纯正,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上海钱业整体状态混乱不堪。也正是公司制钱庄开办的便利性,1943年一年新设的钱庄竟暴增了146家,成为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葩现象。1944年,钱庄家数增加到216家;到1945年抗战结束,向汪伪政权注册的钱庄达到匪夷所思的229家。(18)
综上,出现数量如此之多的钱庄,并不代表着钱业的复兴或者繁荣,相当一部分钱庄的开办者无非是借钱庄的名义更方便地开展投机活动而已,所以只能称作是畸形发展、虚假繁荣。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上海钱庄在恶性通货膨胀、狂热的金融投机环境里走上了畸形发展的道路,特别是这一时期衍生出的各种投机活动和现象,对以后的影响极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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