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结构
应急物资储备结构指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和种类的规划与配置。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对应急物资的需求不同,应急物资数量充足、种类齐全是赢得应急救援战斗胜利的基础前提。面对当前我国应急物资储备结构失衡的现状,可从以下路径予以改善。第一,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统计、评估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发生频率,在综合人口密度、致灾因子、抗灾性、应急物资使用比例等因素的基础上,针对应急需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编制科学合理的应急物资清单。第二,应急物资储备结构应随着应急救援实际需要的变化而变化,因而应体现动态性和开放性。当出现新工具、新需求时,应及时核对、删减、增补应急物资清单,通过滚动修订来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结构,提高物资利用率。第三,加强部门、区域和行业的沟通,根据物资属性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实行集中型、分散型、互补型储备模式。
(二)丰富应急物资储备模式
正如上文所述,实物储备环节多、成本高,还存在损耗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在物资不足时,补给和运送往往慌不择路、不惜成本,不但效率低,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此,应根据应急物资的属性,兼采多种储备模式,形成基础坚实、补充有力的综合储备渠道。第一,对于生产周期长、不易耗损、便于保存的物资,可采用实物储备模式,将应急物资置于储备库中予以保存。第二,对于生产周期短、损耗快的物资,可采用合同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模式。首先,汇总相关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信息,筛选出生产条件成熟、信誉良好、地理位置适宜的企业。其次,在完善采购流程,严格招投标制度的基础上,与具备资质的企业签订应急物资采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当实物储备不足或距突发事件现场较远时,可由企业直接发货送往事发现场。合同储备是将应急物资存放于企业仓库内,由企业进行日常维护;生产能力储备则是通过提高企业的生产兼容性,使其保有一定的富余生产力,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快速投产、转产或研制救灾物资。[101]与实物储备相比,这两种储备方式降低了储备库的囤积率,缩减了物资出库入库等环节,有利于储备库功能的优化。不仅如此,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抗衡需求数量、费用、产能等波动性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102]当然,无论哪种储备方式,都各有优缺点,因而应结合应急物资的具体属性。此外,还应注重发挥家庭储备、社会储备[103]等方式的作用。日本格外重视应急物资储备保障问题,从政府到企业再到家庭,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制机制都较为发达,日本国民的家庭储备意识也非常强。早在1880年颁布的《备荒储蓄法》中就有提到,国民应在家中常备各类应急物资,包括食物、蜡烛、哨子等。[104]日本国民家中大多备有应急物资,大大降低了因食物短缺而造成的非灾害性死亡。但是,其储备的物资种类并非千篇一律,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储备。例如,发生突发事件后,住在高楼层的居民不易逃出,因而储备的应急物资侧重于生活用品和自救工具;而低楼层的居民侧重于储备防灾衣物和简易帐篷等应急物资。[105]2014年5月,北京市民政局向社会发布了《北京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建议清单”分别列出了10种物资,分为应急物品、应急工具、急救用品三大类。这种做法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随之而来的诸如应急物资“哪里买、买什么、什么标准、怎样使用与维护”等问题也成为家庭储备难落实的一大阻碍。[106]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以政府实物储备为核心、企业合同和生产能力储备为支撑,家庭和社会储备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储备模式,必然是符合新时期应急管理发展需求的。
(三)科学设定应急物资储备点
应急物资储备点的确定有两个标准,即安全和便利。在此基础上,可将应急物资储备库的选址分解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突发事件的类别、规模、概率等相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大致圈定应急物资储备点的分布区域。其次,结合区域气候、地理位置等自然因素和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等社会因素,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再次,在综合考虑应急物资结构、相关企业生产能力等要素的基础上,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库的规模。最后,参考圆心定位法[107]、鲁棒优化模型、[108]随机混合整数规划模型[109]等方法,选出最适宜的地址作为应急物资储备点。例如,我国东南部地区易发生洪涝灾害,因而这些地区应设立以防洪为主的应急物资储备点。但是,沿海城市空气潮湿,食品药品不易保存,因而沿海城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应调整物资储备结构和方式,减少这类物资的实物储备。在几个应急物资可能需求点组成的圆的圆心处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以点盖面、中心辐射,实现概率的最大化,[110]既有利于保障交通运输的多样性,还有利于发挥跨区域应急物资配送的协调性。
(四)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的信息制度建设
应急物资储备涉及多个主体、多个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传统的人工清点计数方式在工作效率和精准率上存在天然局限,对此,应以现代通信、网络技术为依托,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手段的信息化建设。第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实时收集、统计、分析、汇总、更新各区域应急物资的实际供需量,为采购、分拣、存储、调拨、运送、回收提供客观依据。例如,随着冬季的来临,北方地区A储备点通过数据库查验库存,发现防寒服储备不足,进而提前采购或督促厂商生产。第二,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打破行业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为统筹规划配置提供参考依据。政府部门各自为政的做法常常导致物资储备结构失衡,要么种类扎堆,要么数量过剩或短缺。信息平台可以分区域、分模块提供指导,共通部门间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推动协作与交流。根据评估,假设整个西部地区大概需要40辆应急加油车,对此,只需统筹规划,在保证总量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按比例分散储存。此时,若某省发生突发事件急需5台应急加油车,但该省A储备点只有3台,在信息平台进行查找,发现距事件现场最近的B储备点有2台可供调用。可见,信息平台的投用,实现了资源的共享,有利于应急物资结构的优化,减轻了库存压力,节约了时间,保障了应急物资储备各环节之间的对接与各主体之间的联动,极大地改进了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式。
(五)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第一,招投标制度。在采购阶段,通过招投标形式,严格审查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的资质、能力和信誉,确保应急物资质量过关、运送快捷。第二,监管制度。明确政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机制,确保企业生产运输优先满足应急需要,避免应急物资被贪污、被挪用等情况的出现。一旦发现问题,将通过责任倒查,加大惩处力度。第三,激励制度。通过减免税赋、利益补偿、奖励激励等机制,提高相关企业的积极性,刺激企业创新生产技术、优化流程管理,从而将现有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的模式转变为多元化的储备模式,并不断提高合同储备和生产力储备的占比。第四,动态管理制度。例如,定期检查、检验、维修应急物资,使其尽可能保存完好,降低损耗;定期盘查、清点应急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实时更新应急物资信息平台数据,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第五,交流制度。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供需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军地之间物资储备信息的交流与对称;就应急物资的保全、入库、出库、调配和运送等环节开展应急演练,整合应急资源,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物资协调联动机制。如此,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调动各类资源,提高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尽可能降低事件的负面影响。
【注释】
[1]“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
[2]庞宇:《我国应急预案管理的问题及对策》,载《科技管理研究》2013年第11期。
[3]转引自闪淳昌:《切实加强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载《城市与减灾》2006年第5期。
[4]此数据截至2012年11月,不包含党委和军队系统编制的应急预案。其中,“国家总体应急预案1件,专项应急预案28件,部门应急预案156件;省级应急预案4.7万件,市级应急预案21.2万件,县级应急预案45.1万件,乡级应急预案54.6万件;社区(村)应急预案93.7万件,企业应急预案184.3万件,学校应急预案133.1万件,驻外机构应急预案150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均结合实际编制了应急预案,中央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实现了全覆盖”。参见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006年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1期;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载《中国应急管理》2003年第1期。
[5]是指通过口头演练的方式将应急预案在模拟情景中表述出来。
[6]C.D.Haddow,J.A.Bllock and D.P.Coppola,Introduction to Emergency Management,Oxford:Elsevier,2008,p.201.
[7]三份规定都写道:“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如何确保?确保的程序是怎样?这些在预案里都没有提及。每一个地区的紧急、社情、民意等都是不同的,怎么会出来一模一样、一字不改的预案。”参见崔维:《应急预案编制:问题与优化》,载《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8]林鸿潮著:《公共应急管理机制的法治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1页。
[9]Weimer,David L.,“Reinventing Government:How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is Transforming the Public Sector”,Journal of Policy Analysis and Management,Vol.13,No.1,1994,pp.187-192.
[10]张素丽、王睿、李振明:《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现状调查研究》,载《工业安全与环保》2013年第12期。
[11]唐玮、姜传胜、佘廉:《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性的关键问题分析》,载《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9期。
[12]林鸿潮:《论应急预案的性质和效力——以国家和省级预案为考察对象》,载《法学家》2009年第2期。
[13]Ronald W P,Michael K L,“Perparedness for Emergency Response:Guidelines for the Emergency Planning Process”,Disasters,Vol.27,No.4,2003,p.338.
[14]林鸿潮:《论应急预案的性质和效力——以国家和省级预案为考察对象》,载《法学家》2009年第2期。
[15]钟开斌:《中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四个基本问题》,载《政治学研究》2012年第6期。
[16]于安:《〈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问题》,载《理论视野》2009年第4期;莫纪宏:《〈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完善的相关思考》,载《理论视野》2009年第4期。
[17]Smet,Hans De,P.Lagadec,and J.Leysen,“Disasters Out of the Box:A New Ballgame?”,Journal of Contingencies and Crisis Management,Vol.20,No.3,2012,p.8.
[18]Boin,Arjen,and P.Hart,“Organising for Effective Emergency Management:Lessons from Research”,Australia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Vol.69,No.4,2010,p.361.
[19]熊新光、顾铖祎:《对应急预案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载《中国应急管理》2012年第6期。
[20]刘铁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概念设计研究》,载《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年第8期。
[21]张红:《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缺陷及完善》,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3期。
[22]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Risk Assessment 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Managing the Process,Washington D.C.:National Academic Press,1983,pp.18-19.
[23]常健、许尧、张春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载《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4期。
[24]参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第19条:“危害识别:根据流行病学、动物试验、体外试验、结构—活性关系等科学数据和文献信息确定人体暴露于某种危害后是否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处于风险之中的人群和范围。”
[25]苏茂林:《乡镇一级政府应急预案运行现状调查研究》,载《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26]王宁:《从“12.31”踩踏事件看应急预案》,载《现代职业安全》2015年第2期。
[27]张乐、童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题、回应与完善》,载《江苏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28]常健、许尧、张春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载《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4期。
[29]张小明:《我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问题与对策》,载《行政管理改革》2014年第6期。
[30]常健、许尧、张春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载《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4期。
[31]王宏伟:《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五大转变》,载《云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32]刘菲:《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研究》,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
[33]晓航:《PX爆炸,科学如何被不信任击溃?》,载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zg/jpm/2015-04-07/1753884.html,2018年4月9日访问。
[34]Uriel Rosenthal,R.Arjen and Louise K.Comfort,“The Changing World of Crisis and Crisis Management”,In Uriel Rosenthal,R.Arjen and Louise K.Comfort(eds.),Managing Crisis:Treat,Dilemmas,Opportunities.Springfield:Charles C.Thomas Pub.Ltd.,2001,p.6.
[35]N.Luhmann,Risk:A Sociological Theory,Berlin:de Gruyter Press,1993,pp.62-65.
[36]Paul Slovic,“Perceptions of Risk:Reflections on the Psychometric Paradigm”,In Sheldon Krimsky and Dominic Golding(eds.),Social Theories of Risk.Westport:Greenwood Press,1992,p.120.
[37]Cho J,Lee J.,“An Integrated Model of Risk and Risk-reducing Strategies”,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Vol.59,No.1,2006,pp.112-120.
[38]所谓建构性,是指风险并不完全是客观的物质存在,在相当程度上,它们是由社会定义和建构的。参见戚建刚、郑理:《论公共风险监管法中动议权制度之构建》,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39]Mary Douglas,Aaron Wildavsky,Risk and cultur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2,p.5.
[40]公民易受社会连锁效应影响,倾向于夸大风险的严重后果,忽略风险的发作频率和承受风险可能带来的收益。Sommerlad,Hilary,“Some Reflection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tizenship,Access to Justice,and the Reform of Legal Aid”,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Vol.31,No.3,2004,pp.345-368.
[41]宫文祥:《当行政遇上科学:从风险评估谈起——以美国法为例》,载《月旦法学杂志》2008年第2期。
[42]例如,囿于客观局限无法得到精准结论,故而消极懈怠或积极冒进,为评估错误找借口。
[43]这是指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
[44]张英菊:《基于弹性视角的应急预案有效性评价研究》,载《理论与改革》2015年第4期。
[45]The Homeland Security Council(HSC),National Planning Scenarios(Final Version 21.3),http://fema.gov/pdf/media/factsheets/2009/npd_natl_plan_scenario.pdf.
[46]The 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National Response Framework,http://www.fema.gov/national-response-framework.
[47]周建民、刘娟娟、徐晟航等:《发达国家食品质量风险评估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载《中国农机化》2011年第1期。
[48]钟开斌:《日本灾害监测预警的做法与启示》,载《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5期。
[49]戚建刚、张璟月:《论我国公共风险监管法制之信任危机——以过程论为分析视角》,载《云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50]例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www.xing528.com)
[51]曾鼎:《官方调查土壤污染7年未公布数据称是国家秘密》,载凤凰新闻,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126/11553699_0.shtml,2018年7月20日访问。
[52]Garvin,T.,“Analytical Paradigms:The Epistemological Distances between Scientists,Policy Makers.and the Public”,Risk Analysis,Vol.21,No.3,2001,pp.443-455.
[53]E.Donald Elliott,“Strengthening Science's Voice at EPA”,Law and Contemporary Problems,Vol.66,No.4,2003,pp.45-62.
[54]Hoos I.,“Risk Assessment in Social Perspective”,In Council on Radination Protection and Maesurements(eds.),Perceptions of Risk,Washington D.C.:Washington D.C.Press,1980,pp.57-85.
[55]Douglas M.,“Perceived Risk,Real Risk:Social Science and the Art of Probabilistic Risk Assessment”,Science,Vol.242,No.8,1988,pp.44-49.
[56]Fischhoff,B.,“Risk Perception and Communication Unplugged:Twenty Years of Process”,Risk Analysis,Vol.15,No.2,1995,pp.137-145.
[57]Cass R.Sunstein,“Laws of Fear:Beyond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Modern Law Review,Vol.69,No.2,2006,pp.288-292.
[58]王石川:《“赶走”PX项目的厦门是逃过一劫》,载凤凰新闻http://news.ifeng.com/a/20150407/43495210_0.shtml,2018年7月28日访问。
[59]常健、许尧、张春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载《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4期。
[60]李晓明、陈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初论》,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61]徐亚文、伍德志:《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载《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1期。
[62]《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第26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第28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第29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第30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63]例如,宣传的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教育的主体以学校为主,但也包含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再如,培训的对象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演练的对象则是全体公民。
[64]陈立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对策研究》,载《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65]姚迪:《当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思考》,载《灾害学》2009年第2期。
[66]郝孟佳、贺迎春:《昆明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件近年学生踩踏事件盘点》,载腾讯网,http://edu.qq.com/a/20140927/023406.htm,2018年8月12日访问。
[67]新浪教育:《中小学踩踏事故屡发:管理缺陷是本因》,载腾讯网,http://edu.sina.com.cn/zxx/2015-11-12/doc-ifxksqiu1517978.shtml?zw=edu,2018年12月18日访问。
[68]例如,《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规定:“疏散时间: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除伤病师生外)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
[69]汤高辉:《普及应急知识教育 提高居民自救能力》,载《光华时报》2014年4月4日,第3版。
[70]郝艳华等:《黑龙江高校大学生应急教育实施现状及改进策略分析》,载《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5年第2期。
[71]例如,媒体报道滞后,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参见井春野:《从南方雪灾事件看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责任缺失》,载《新闻知识》2008年第5期。
[72]A.G.Riddlel,Bracken(eds.),“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Educational Psychology Interactive,Vol.67,No.2,2004,pp.172-178.
[73]沃斯:《蒂莉·史密斯:“我正在沙滩上玩,突然发觉海水变得有些古怪。海面上出现了不少的气泡,潮水也突然退了下去。我感觉可能会有海啸发生,就告诉了妈妈。”》,载《中国日报》,http://www.chinadaily.com.cn/gb/doc/2005-01/04/content_405759.htm,2018年8月30日访问。
[74]Tierney,Kathleen J.,“Conceptualizing and Measuring Organizational and Community Resilience:Lessons from the Emergency Response Following the September 11,2001 Attack on the World Trade Center”,Disaster Research Center,2003,p.48.
[75]董泽宇:《论突发事件应急教育的作用、内容与形式》,载《城市减灾》2014年第3期。
[76]此处指广义的教育,包括宣传、培训、演练。
[77]戴承奇、刘开鸿、赵宏振等:《挤掉应急培训与演练中的水分》,载《中国石油企业》2015年第5期。
[78]董泽宇:《突发事件应急教育初探》,载《中国减灾》2014年第19期。
[79]董泽宇:《论突发事件应急教育的作用、内容与形式》,载《城市减灾》2014年第3期。
[80]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Homeland Security Exercise and Evaluation Program”,Overview and Doctrine,Vol.1,No.1,2005,pp.19-28.
[81]洪凯、陈绮桦:《美国应急演练体系的发展与启示》,载《中国应急管理》2011年第9期。
[82]刘怀增、熊亮:《国内外体验式应急培训模式的应用探索》,载《物流技术》2014年第7期。
[83]闪淳昌、薛澜主编:《应急管理概论——理论与实践》,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75页。
[84]王君主编:《公共危机管理典型案例·2012》,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7页。
[85]董泽宇:《突发事件应急教育初探》,载《中国减灾》2014年第19期。
[86]董泽宇:《论突发事件应急教育的作用、内容与形式》,载《城市减灾》2014年第3期。
[87]任生德等编著:《危机处理手册》,新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第178页。
[88][美]戴维·奥斯本著:《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205页。
[89]相关对应条款,可参见《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9、第31、第32、第33、第34、第36条,第24条第2款,第26条第1、第2款的规定。
[90]资源指可利用的自然物质,如煤、铁、石油等。
[91]姜小文、韩永飞:《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探析》,载《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92]吴歆:《民政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将由10个增长至24个》,载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n/news/2009/05-11/1685845.shtml,2018年9月13日访问。
[93]王敬波主编:《公共危机管理案例》,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49~50页。
[94]张永领:《中国政府应急物资的储备模式研究》,载《经济与管理》2011年第2期。
[95]谭博文:《完善新疆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第24页。
[96]王超著:《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预警管理模式研究》,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页。
[97]丁烈云、喻发胜:《省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现状与体制改革》,载《公共管理高层论坛》2008年第1期。
[98]Venkatesh S,Memish Z A(eds.),“Bioterrorism—A New Challenge for Public Health”,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ntimicrobial Agents,Vol.21,No.2,2003,pp.200-206.
[99]康青春、周雪昂:《消防战勤保障物资储备点布局与选址问题》,载《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1年第1期。
[100]刘利民、王敏杰:《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优化问题初探》,载《物流科技》2009年第2期。
[101]张永领:《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研究》,载《管理学刊》2010年第6期。
[102]Murali,Pavankumar,F.Ordóñez,and M.M.Dessouky,“Facility Location Under Demand Uncertainty:Response to a Large-scale Bio-terror Attack”,Socio-Economic Planning Sciences,Vol.46,No.1,2012,pp.78-87.
[103]主体包括行业协会、慈善组织等非政府组织,方式包括征调、捐赠等。
[104]靳尔刚、王振耀主编:《国外救灾救助法规汇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105]王雷:《如何优化地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刍议》,载《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106]《北京推出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载中国新闻网,http://ku.m.chinanews.com/wapapp/sh/zw/6197380.shtml?target=_self,2018年12月3日访问。
[107]指新应急物资储备库的选址应在原有周边储备库所组成的圆的圆心上。参见胡平峰:《中小型拥挤物资储备库功能优化研究》,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08]高雷阜、于冬梅、赵世杰:《不确定需求下应急物资储备库选址鲁棒优化模型》,载《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5年第12期。
[109]王亮、邱玉琢:《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协同预先配置优化决策研究》,载《软科学》2015年第12期。
[110]Ukkusuri,Satish V.,and W.F.Yushimito,“Location Routing Approach for the Humanitarian Prepositioning Problem”,Transportation Research Record,Vol.2089,No.6,2008,pp.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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