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22日住建部令第22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许可、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2条,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2条规定,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2)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等。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2.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内容(www.xing528.com)
(2)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3)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4)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各个序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划分及业务范围见表2-1
表2-1 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划分及业务范围
3.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举例
建设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等级划分
依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规定,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标准为例来进行阐述。
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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