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主体,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政府政策制定考虑不周,忽视群众的权利与利益,滥用权力,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公众的权利与利益受到损害,政府公信力下降,甚至引起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冲突而爆发群体性事件。政府要发挥好作为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主体的作用,提升公信力,就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实行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与决策水平,打造服务型、法治型政府。
1.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打造服务型政府
政府制定各项政策、决议前,要做好调研工作,深入民间走访群众,听取群众的建议;政策出台后要进一步收集反馈信息,并根据群众的反馈信息做出一定的调整,确保政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稳定性。特别是那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诸如教育问题、医疗保险问题、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和安置、企业兼并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等,制定政策时一定要考虑周全,照顾到各方利益。同时,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最终都是通过政府工作人员来实施的,所以政府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影响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效率和效果。为此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
2.坚持依法执政,打造法治型政府(www.xing528.com)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既有自身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与政府官员的权力观缺失有关[19]。一些官员干部缺乏公仆精神,与民争利、任人唯亲、甚至贪污受贿、渎职违法,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决定》中规定:“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这就要求政府机关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限定行政权力的行使边界。特别是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要谨慎使用权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文明化解矛盾、危机。只有如此,才能在群众当中树立政府的正面形象,树立政府威信,缓解群众的不满情绪与非理性行为,进一步减小后续继续爆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3.强化监督和行政问责,打造廉洁高效政府
维护社会繁荣稳定,保障人民安全,是政府的基本职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政绩和表面的政治形象工程,对于频繁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不是认真听取反映情况、调查事实原委、化解矛盾冲突,而采取强制性的打压、控制的手段。最终导致矛盾、民怨越积越深,爆发激烈的群体性事件。政府采取这样的处置方式,从根本上说,除了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缺少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对此,要完善勤政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纪检、媒体和群众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确保权为民所用,防止群众因政府政务原因导致的民怨堆积以及对群众事务的处理不及时和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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