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庞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是有知识、有教养的,其行为都是符合社会规范的。集体行动的参加者就像“失去理性的乌合之众”,由于受到群体狂热气氛的感染,在特定情境中去个性化增强,人们暂时失去了日常生活的行为特征而出现非理性行为。这些行为与个体的日常行为完全不同,只有在特定的群体情境中才能出现。即使是彬彬有礼的绅士,在特定群体情境中也会出现非理性的集体行为[2]。乌合之众式的集体行为有四个核心要素:
(1)感染性。如果大型群体处于开放的环境中,置身于大群体中,人们的情绪、行为会由于社会感染而相互影响,新的行为方式会像传染病一样在大群体中迅速蔓延。
(2)匿名性。在大型群体中,由于人们之间缺乏直接互动,不能相互了解,个人的行为会消失于群体之内,好像隐姓埋名。因此,即使个体出现了与自己日常表现完全不同的行为尤其是非理性行为,也不会有人将这种异常行为与某个特定的姓名联结起来。
(3)暗示性。所谓暗示就是自愿地与他人的认知、情绪和行为保持一致。大群体尤其是有限空间内高密度的聚集人群,由于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因此人们的行为很容易受其他人的影响,在认知、情绪和行为上与他人保持一致。勒庞坚信,在集群中,个人文明程度下降,心智会很容易降到一个较低的活动水平,人们就变成了按照本能行动,不再进行理性思考的生物,会毫不怀疑地被动接受和模仿其他群体成员的行为和态度[3]。
(4)责任分散性。在日常生活中单独行动时,人们都是遵守社会规范的,因为个人承担自己行为的全部责任。而在大群体中,人们对群体行为只承担部分责任,且承担责任的多少与群体规模有关。如果个体处于100人的群体中,发生了暴力行为之后他承担的责任只有1%;如果处于50人的群体中,他承担的责任为2%;如果处于10人的群体中,个体承担的责任提高为10%。因此,大群体责任分散也会导致非理性行为。(www.xing528.com)
以球迷骚乱为例,在一个偌大的体育场中有4万球迷,其中各有2万支持比赛的某一方。随着比赛的进行,其中一支球队的表现差强人意,该球队的球迷开始不满,直到有人将不满情绪脱口而出为一句辱骂,其辱骂迅即被旁边的人听到,并响应了一句同样的辱骂,这种不满情绪迅速传染,没有人知道谁在骂人;在辱骂的传播过程中,不满情绪迅速抬高,终于有人将自己的鞋扔进了球场,没有人知道是谁扔的;瞬间,无数只鞋飞向球场,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球迷骚乱。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感染、匿名、暗示、责任分散的作用。
后来,美国学者布鲁姆继承和发展了勒庞的理论,引入了一些社会学因素,提出了循环反应理论。他认为,集体行为起源于社会变迁所引起的不安,并把集体行为产生的机制称为循环反应。该过程分为三个步骤,分别是集体磨合、集体兴奋和社会感染。第一阶段是传递谣言的过程,随着谣言的传播,人们的不确定感增强,人与人之间相互感染并产生某种共同的感觉;这样就进入第二阶段,随着人与人之间的感染力和共同感觉继续增强,集体情绪抬升;循环反应就进入第三阶,非理性行为点爆发,随即发生社会感染并爆发集体行为。
在大量群体性事件中均可以看到“社会感染”等勒庞和布鲁默提出的心理现象。但是这种理论对集体行动的解释力有限,它可以解释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发生过程,解释人群聚集过程和聚集起来后发生暴力行为的心理过程,但是无法解释人群为什么参加聚集,是什么驱使他们去要聚集,仅仅是谣言?如果是谣言,那么为什么要产生某种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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