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来划分,可以把群体性事件分为某行业职工的群体性事件,城镇普通居民群众的群体性事件,农民或特殊群体等四类[14]。
某行业职工的群体性事件包括某行业的在职职工、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以及城市农民工等群体参与的群体性事件,是城市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其中,在职职工中还包括了教师、转业军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多种职业类别。这类事件涉及职工的实际利益诉求,包括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和再就业等问题。如2008年重庆出租车司机停运,川渝两地发生的教师集体罢课等群体行为,都是特定行业职工参与的群体性事件。
城镇普通居民群体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指在城镇居住的普通百姓(没有行业和职业的同质性)由于某些与具体生活问题相关联的事情比如房屋拆迁、市政管理、社会治安、环境问题等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这类事件的突出特征是主体的职业、年龄等同质性较差,但是往往空间的同质性强,利益一致性非常突出。如湖北石首事件,参与主体的年龄、职业等分布广泛,但皆为某个特定区域的城镇居民。(www.xing528.com)
农民的群体性事件指农村普通村民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包括不同宗族、不同村落的农民为了资源或者其他利益纷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1990年代以来,针对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急剧增加[15],也出现不少由于污染企业搬迁至农村,破坏了农村环境导致农民抗争的群体性事件。其中,征地以及相关的问题一直是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参与主体是特殊群体的群体性事件,包括弱势群体、少数民族群体、宗教信仰群体和学生群体等组织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由于参与主体的性质比较复杂和敏感,往往具有特殊的社会影响。此外,由于民族意识和感情以及宗教信仰、宗教感情等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特殊的感染力和号召力,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常常容易相互交织,激起参与者的盲目热情,导致事态的严重化[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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