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

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显性利益诉求是指由于征地、拆迁、环境破坏等损害了某个群体的利益,利益受损群体成员为了共同的利益诉求而组织和参与群体性事件。隐性利益诉求指群体性事件参与者没有明显的共同受损利益,万州事件即是这类群体性事件的典型代表。由于参与群体性事件者不具有外显的职业、年龄、血缘等同质性,可能缘于某种“隐性”的共同利益诉求,并在这种隐性利益诉求的驱动下产生了共同行动。

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

利益诉求是群体性事件的典型特征,没有无缘无故的集体行动。群体性事件的利益诉求也可以分为显性利益诉求和隐性利益诉求。

显性利益诉求是指由于征地、拆迁、环境破坏等损害了某个群体的利益,利益受损群体成员为了共同的利益诉求而组织和参与群体性事件。该类事件行动者的目的单一——要求补偿利益损失;行动目标明确——指向利益剥夺者如企业或者政府,多数情况下虽然影响了社会秩序,但是行为理性,暴力冲突行为较少,如2004年陕西咸阳天王集团群体性事件,虽然阻断了陇海铁路,但是没有暴力行为;厦门散步事件也属于此类。这类事件的参与者都是利益受损人员,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明确的目的性,处置方向也比较明确。(www.xing528.com)

隐性利益诉求指群体性事件参与者没有明显的共同受损利益,万州事件即是这类群体性事件的典型代表。2007年的广安事件以及同年的合川事件,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虽然导火索事件中有特定人员的利益损失,但是参与事件的成员不同质,没有共同的显性利益诉求。这种群体性事件是由一个表面上无关的事件——导火索事件引起的,如万州街头行人的纠纷,瓮安女学生的死亡,合川女性的死亡,但事件的发展很快与导火索事件的处置是否合理无关,如万州民众冲击市政府大楼,瓮安民众对公安局等多处政府机关的冲击。由于参与群体性事件者不具有外显的职业、年龄、血缘等同质性,可能缘于某种“隐性”的共同利益诉求,并在这种隐性利益诉求的驱动下产生了共同行动。有学者称之为“社会泄愤”事件,认为各种利益损失造成的“愤怒”是其共同行动的驱动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