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前,图书馆在采编部成立国际书刊交换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海内外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大学图书馆之间进行各种出版物交换工作。主要联系的机构有:美国的国会图书馆、瑞典的查尔斯技术大学图书馆、德国科学合作大学图书馆、日本国会图书馆、大阪大学吹田图书馆、朝鲜金日成大学图书馆、退溪学研究院,等等。1985年,出版物交换已初具规模,图书馆设立了“友好文库”。至1995年,先后接受了850多个海内外团体机构和专家学者捐赠的出版物近万种,陈列展示并提供读者阅读研究。
1989年,在原“友好文库”的基础上,图书馆将8楼350平方米阅览室专辟出来,成立“湖南大学海内外湘籍名人作品收藏中心”(下简称“收藏中心”)。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人增加到5人,专门成立特藏部。1人负责内务,4人负责外勤,在外勤人员中又有2人常驻北京、深圳,负责征集湖南省外作品;另外2名外勤负责湖南省内作品征集工作。
1997年12月6日。收藏中心举办了“中青年书画家迎新笔会”,3家电视台播放了这一新闻,收藏中心获得了书画作品60余幅。此外,收藏中心还在《东方日报》《湖南日报》《中国教育报》《高校图书馆工作》《长江日报》《长沙晚报》等报刊上介绍了收藏中心创办的目的、做法和活动情况,向社会广泛宣传,以求更多的名人加入收藏中心的行列。如湖南大学前校长皮宗石长子、《长江日报》社高级编辑皮公亮先生将其岳父,著名文学家、一级教授刘永济先生的作品及珍贵手稿、著作、信札捐赠收藏中心珍藏。皮先生不仅捐赠作品,还积极为收藏中心牵线搭桥,他通过台湾武汉大学校友会会长蔡名相先生与陈立夫先生联系,获得了98岁高龄的陈立夫先生的亲笔题词“天人合一”。湖南省作协及省文联的谭谈、孙健忠、于沙、李元洛、任光椿等同志先后多次赠书,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湖南省内高等院校的院士及教授都给予收藏中心大力支持。
1998年,收藏中心与湖南省作家协会、《湖南文学》杂志社联合举办了中国当代文学发展趋势暨《只能有一朵玫瑰》大型诗歌朗诵报告会。会后收藏中心获得了汤素兰等一批知名湖南文学家的系列作品。
至1999年底,收藏中心与“友好文库”得到了快速发展,比较有影响的捐赠有:湖南大学台湾校友会会长优漠、湘籍旅美学者文席谋先生、新加坡学者林大芽先生、泰国前森美石油董事长黄彰任先生等捐赠的藏书与资金;刘永济、钱歌川先生后代捐赠的手稿;帅孟奇、王首道、熊清泉、刘正、刘夫生、杨正午、李伏波等先生的题词;等等。其中,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为收藏中心题词“藏之名山,传之久远”;原中顾委(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1982年成立,1992年撤销)常委王首道题词“坚持改革开放”;湖南省政协主席刘正题词“古院藏名作,名作耀名山”;湖南省人大主任刘夫生题词“东方千年学府,珍藏万家名作”;湖南省委副书记杨正午题词“岳麓藏古今文章,湘江育中华英才”。
林大芽先生捐赠。林大芽先生出生于中国福建省农村,20世纪30年代毕业于浙江大学,辗转任教南洋,定居新加坡,一边教学研究学问,一边经营印刷所。1982年他向湖南大学图书馆捐款购买图书,并于1986年在湖南大学设立“中国古籍数学化研究”专题研究奖励金。
黄彰任先生捐赠。黄彰任先生1916年生于湖南省浏阳县,1938年获国立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1952年获美国密歇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中国空军工程处(1949年前)、台湾大学土木系、泰国森美实业公司、新加坡石油公司等单位。1993年起,分别向武汉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医科大学捐赠外文图书,累计金额20余万美元。
1987年6月,岳麓书院御书楼修缮后开馆在即,为确保岳麓书院御书楼顺利开放,图书馆将最后残存的古籍及影印线装书27柜12548册,全部调拨至御书楼。根据1987年6月11日《湖南大学图书馆、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化研究所联席会议纪要》记载:当时会议由副校长谢彦玮主持,参加会议的有:何又瑞、张白影、杨慎初、陈海波、陈谷嘉、王颖珊、郭吉冈。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岳麓书院御书楼的使用问题,会议就以下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1)利用御书楼文物遗址成立“湖南大学图书馆御书楼分馆”。
(2)分馆属图书馆与岳麓书院文化研究所(下称研究所)双重领导。分馆设领导小组,由谢彦玮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研究决定分馆建设的目标、方针,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分馆建设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www.xing528.com)
(3)分馆设馆长1人、副馆长1人、工作人员若干。分馆馆长由图书馆委派,编制属图书馆;副馆长由研究所委派,编制属研究所。工作人员由研究所原有六人负责,编制属研究所。
(4)分馆以为本研究所服务为主,兼对本校教师、研究生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开放;阅览室对历史班开放。
(5)分馆藏书以古籍及古籍研究书刊、工具书为主,图书馆所藏线装书、旧版中文书刊等古籍图书资料均调为分馆收藏使用。分馆所藏图书资料,属湖南大学藏书的一部分,上盖“湖南大学图书馆御书楼分馆”印记。
(6)分馆图书购置费。由图书馆报请学校专项拨给外,图书馆每年从学校拨给该馆的常年图书采购经费中提2%,研究所从学校拨给的常年经费提2%,作分馆图书资料购置费,统一由分馆计划使用。
(7)图书馆拨给的线装书柜30个(实际为27个)及有关家具,归分馆使用,产权属图书馆。
(8)为加强分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由图书馆制订相应的分馆工作细则,下达执行。
(9)抓紧各方面准备工作,争取“十·一”开馆。
(10)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商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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