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筹备阶段,湖南大学筹备处就注意图书的收集。1924年,由于湖南图书馆开馆在即,筹备到的图书全部转赠湖南图书馆。1926年学校开办之初,图书馆设在岳麓书院御书楼和文昌阁,陆续接收湖南工业专门学校、湖南商业专门学校、湖南法政专门学校、已停办的湖南高等师范学校的图书和省立中山图书馆部分古籍。
(一)经费
1925年11月11日,省长赵恒惕令拨三专校经常费为湖南大学经费的一部分,并统筹补充。又拨开办费20万元,分两期筹给。1926年3月9日开学典礼上,时任湖南大学委员长李待琛报告说,前后由湖南省政府拨款8.4万元,其中购买图书仪器的费用预算就达2万元。此后,省立湖南大学期间(1926—1937),经费一般由两部分构成:“经常费”和“临时费”。其中“经常费”包括俸给费、办公费、购置费、特别费。根据1934年度湖南大学决算情况,“经常费”合计309388元,其中包括图书采购在内的“购置费”为25710元,占“经常费”的8.31%。[6]
(二)藏书
湖南大学创办后10年间,图书馆藏书发展得非常快,见表1-1。
表1-1 1931—1936年湖南大学图书馆藏书统计表
时湖南大学图书馆藏书建设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利用“购置费”采购新书;二是接受捐赠;三是接收寄存图书。由于连年战乱,湖南省政府拨款有限,其中用于俸给的费用达到“经常费”的75%左右,采购新书的费用相当有限,因此另外两个途径为湖南大学图书馆所重视。为此,建立专门的制度,如《湖南大学图书馆募捐图书办法》(见图1-3)规定:“捐资或赠书值在一万元以上者本馆为之特贮一室并以其别号名之……凡捐资购书或赠书者将其姓名载入捐赠之书内。”
《图书馆收受寄存图书规程》规定(见图1-4):“寄存图书应与本馆所藏图书一律公开阅览或出借,但原主得加限制条件;寄存图书不论有无条件,其图书之保存依照本馆藏书办法一例办理……”1933年图书馆落成后,时任校长胡庶华亲自撰写《湖南大学图书馆落成徵书启》,面向社会发起捐书活动:“长沙古国,屈贾导文于前;岳麓名山,朱张讲学于后;枫林爱晚,宜骚客之骋怀;芹沼吹香,恣游屐以览胜……爰卜佳处,规作曹仓。欲搜遗书,实之东壁。宗石渠天禄之规,翚飞聿峙。拟皕宋海源之美,鸿宝宜求。伏念邺架三千,琳琅满目。宝书百二,缃缥盈橱。或贮异国之文,或拥专城之富。”
图1-3 《湖南大学图书馆募捐图书办法》
受捐赠与寄存理念的影响,1934至1936年,湖南大学图书馆藏书有了较大的发展,三年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6.28%、10.75%、5.89%。1936年,得到德国政府的一批赠书,其中图书107种450册、科技期刊9种1054册。黄士衡校长(1936年1月至1937年7月任校长)、皮宗石校长(1937年7月至1940年9月任校长)也各捐赠了一批图书。
图1-4 《图书馆收受寄存图书规程》
(三)藏书组织
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湖南大学图书馆便有系统的图书分类方法(见图1-5):西文书籍采用美国《杜威十进分类法》,编制卡片目录。中文书籍分新旧两部:新部仿用杜威分类法;旧部暂用四库制编为书本式目录。“俟将中籍改装竖立完毕后,再用新法分类编目,以期统一,而便管理”。
至于目录体系,时湖南大学图书馆采用2种目录:书本式和卡片式,其中卡片目录又分为4种:著者卡片、书名卡片、类名卡片、书架目录卡片。其中书架目录卡片为工作目录,“其片依类排列,如书籍排列书架上之次序”“专供馆员清查书籍之用”。
(四)读者与服务
湖南大学建校的同时,便制定了《湖南大学物理实习规则》《湖南大学化学实习规则》《湖南大学工场实习规则》《阅书室规则》“四大规则”,其中《阅书室规则》八条如下:
图1-5 《湖南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分类法》
第一条:除星期一外每日阅书室时间自午前八时至十二时,午后一时至五时;
第二条:凡阅书时须先将阅书证交存管理员领取阅书券,照式填注清楚再交管理员,以便发给书籍;
第三条:阅毕将原书缴还管理员查验,如无损毁情事始照书券收书,发还阅书证;
第四条:每次领阅书籍至多不得过三本,前领之书缴还后始得再领他书;
第五条:损毁书籍一经查出,照原价加倍处罚,如系自行陈明照原价赔还;
第六条:如阅书证遗失致他们持此证冒领书籍或犯本则第五条之规定时,概归此证所有人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所领书籍只准在室内浏览,不得携带出外,如违由管理员制止;
第八条:阅书室内不得高谈阔论及吸食茶烟。
1930年前后,湖南大学图书馆进一步完善了《湖南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见图1-6)六条:
第一条:本馆图书系供本校教职员及学生阅览之用;
第二条:凡本校学生借阅图书须凭借书证及阅览证;
第三条:本馆借阅图书时间规定如左(下):
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五时;
星期日及例假停止借阅;
附注:本馆于闭馆前十分钟摇铃;
第四条:本馆备有中西文目录,借书者须先填明目录、书号交出纳员查取,登记后方准携出馆外,如未经正式手续而擅自携书出馆者一经查出即由本馆陈明校长,停止其借书权利;
第五条:左(下)列图书不得借出馆外:
1.善本书;
2.各阅览室陈列之字典辞典及杂志报章;
3.教员指定之参考书;(www.xing528.com)
第六条:学生借书西装书、平装书每人以三本为限,线装书以二十本为限,二星期缴还,违者停止借书权利,如系原本教科书经教授指定而本馆原有多本,足供全班之用者以一学期为限。
图1-6 《湖南大学图书馆借阅图书规则》
《湖南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明确了相关制度,如开放对象为“教职员及学生”;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五时”;不能外借只能内阅的图书为“善本书、各阅览室陈列之字典辞典及杂志报章、教员指定之参考书”;外借期限为“每学期放假前一星期内一律交还”;等等各项事宜。
根据《湖南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教职员工及学生构成了图书馆读者群的全部。据不完全统计,1926至1937年师生数量如表1-2。
表1-2 1926—1937年湖南大学师生数量统计表
结合表1-1,以1933年和1936年为例,这两年的藏书量分别为:5.1951万册和6.5361万册。1933年的生均藏书量51951/499=104册;1936年的生均藏书量为65361/439=149册。根据1935年《湖南年鉴》,1934年湖南大学图书馆借阅图书情况见表1-3。
表1-3 湖南大学图书馆借阅图书统计表(1934年)[7] 单位:册次
根据表1-1、表1-2、表1-3可以计算出:1934年湖南大学图书馆图书流通率(文献利用率)为69051/55212*100%=125%;生均借阅量为69051/490=141册/生。
(五)图书馆管理与人员
湖南大学建校之初,在组织管理体系中,采用校长领导下的图书主任制度。校长下设图书主任一职,再设图书管理员若干(见图1-7、图1-8)。1928年4月,任凯南校长兼首任馆长。不久,为加强管理,在图书主任下增设了图书指导员一职。据档案记载,1929年以前图书馆主任不详,由江友松代理各类签字。1929年沈缙绅毕业进入湖南大学图书馆以后任图书馆指导员,江友松任图书馆管理员,赵贻勋、柳克达为图书馆办事员。
图1-7 1926年湖南大学图书馆组织体系图
图1-8 1929年校长换任图书交接单
江友松,1898年生,卒年不详,湖南长沙人,毕业于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1925年2月至1926年1月任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助教,1926年起任湖南大学助教兼任图书管理员,1941年被国民政府教育部授予二等服务奖状。
据1933年刊发的《湖南大学图书馆落成、科学馆奠基特刊》记载,当时图书馆设有总务部、订购部、编目部、阅览部、出纳部、杂志部、典藏部7个部门。图书馆主任总管全馆事务,并兼任图书分类编目事宜。据1935年出版的《中国图书馆调查》记载,时任湖南大学图书馆主任为沈缙绅,此外,还有职员王昌德、刘铸、赵建常、李振南、赵颂尧。
随着沈缙绅的加入,湖南大学图书馆逐步迈入专业化管理阶段。比较湖南大学建校时的《阅书室规则》和沈缙绅进入之后的《湖南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可以看出其专业性:目录体系的建立、图书馆专业名词如“善本书”“线装书”“阅览室”的使用、借阅权利的主张等等。
图1-9 沈缙绅
沈缙绅(1902—1978.10),安徽休宁人,民革人士。1928年6月毕业于武昌华中大学文华图书科,1930年左右任湖南大学图书馆主任。1936年7月,在青岛举行的中华图书馆协会第三次年会上当选为总委员会委员。1937年秋至1942年春,在广州岭南大学图书馆工作,曾经担任西文编目部主任。1942年春,回湖南大学图书馆担任图书馆主任。
(六)馆舍建设
由于藏书发展迅速,岳麓书院御书楼和文昌阁已“书满为患”。1929年6月(另说4月,见《湖南大学校史》)由任凯南校长(1928年4月至1929年7月任校长)提议新建图书馆,预计需要经费86000元(银元)。湖南大学函请省政府下拨8000元作为基础工程费用,选择校园内原道林寺旧址为基建地。1929年11月,胡元倓校长(1929年7月至1930年8月任校长)聘蔡泽奉教授为学校图书馆建筑设计师,约定以建筑费3%为酬金。同时登报为学校图书馆基建工程公开招标。营造厂经理姜福兴中标,工程费用为64451元(银元),11月26日双方签订学校图书馆工程合同,约定1930年8月17日竣工。
学校图书馆工程于1929年12月破土动工。1930年春夏之交,湖南发生战乱,省城长沙遭遇兵燹,学校图书馆工程停顿,工地的临时房屋被驻军和民众占用。11月,杨卓新代校长(1930年8月至1931年3月任代校长)函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拨款复工,因省政府财政奇绌,无力下拨经费。学校图书馆建筑工程直至1931年3月才复工,因缺少基建经费,工程进度极其缓慢。11月,承包商姜福兴提出损失补偿要求,由曹典球校长(1931年3月至1932年10月任校长)转呈省教育厅,答复是工程竣工后再办理损失补偿。1933年10月,省政府委员会第403次常会议决,补发姜福兴损失费4000元。1932年9月,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委员会的核定,并经省政府委员会第335次常会议决通过,增加学校图书馆基建经费11159.93元。1933年9月在胡庶华校长(1932年10月至1935年12月、1940年9月至1943年8月、1945年2月至1949年6月任校长)任内落成,总耗资88370元。图书馆占地9200平方尺,大楼前部为阅览室和办公室,后半部是书库。阅览室系2层建筑,为砖木结构,一楼楼面高出周围地面0.92米,一楼层高5.5米,二楼层高4.9米。书库为4层建筑,楼面是钢筋混凝土造,书库层高2.75米。馆内设有书库4间,大阅览室2间,研究室2间,阅报室、杂志室、办公室各1间,还设有地下室,内有蒸气间、洗手间各1间。大门正面耸立着4个高大的古罗马爱奥尼式花岗岩石柱,中央穹顶。屋顶建有八方塔,作观象台用。整座建筑有欧洲文艺复兴建筑风格。规模之宏大,建筑之壮丽,是当时华中、华南最大的图书馆。(见图1-10、图1-11、图1-12)
图1-10 1933年落成的湖南大学图书馆
图1-11 图书馆阅览室内景
蔡泽奉(1988—1934),号子廉。湖南湘潭人。1908年毕业于湖南高等实业学堂预科,官费留日,1919年毕业于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建筑系。1928年任湖南大学教授,设计的湖南省第一纺织厂的织布厂,是湖南省由中国自行设计的最早的工业建筑。后又设计了湖南大学图书馆和科学馆。
1933年5月,在胡庶华校长主持下进行了图书馆设备招标,工程费用计8140.88元。书库采用双面式金属书架,阅览室、研究室的桌椅,报纸阅览室的报架,杂志室之陈列架及各项用具均采取樟木等优质材料制做,形状是最新式标准式样。馆内设备见表1-4。
图1-12 湖南大学图书馆建筑设计图
表1-4 湖南大学图书馆设备统计表(1933)
基建合同原定是9个月工期,建成湖南大学图书馆,实际经历了近4年时间,在任凯南、胡元倓、杨卓新、曹典球、胡庶华五任校长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建成了。1933年11月6日举行落成典礼,由校长胡庶华主持,100余人参加,为庆祝图书馆的建成,胡庶华校长亲自筹划、题词《湖南大学图书馆落成、科学馆奠基特刊》。
新馆建成后,曾经短时间保存过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物。根据那志良的《我与故宫五十年》记载[8]:
东北沦陷后,日本侵略者觊觎华北,北平故宫珍藏文物的安全受到威胁。从1933年2月开始,故宫珍贵文物开始南迁南京。至5月,先后运了5批,南迁文物19650箱。1932年8月14日(注:应该为1937年8月14日,当属笔误。其一,故宫文物为1933年2月才开始南迁南京;其二,下文提到的目的地湖南大学图书馆也是1933年才建成;其三,根据时长沙火车北站员工陈嵩岳、孙岫山等人回忆:“1937年8月14日,国宝在南京装船运到汉口,转火车运到长沙火车北站,该站职工得知车内装的是国家重要文物,即马不停蹄地将文物车调送到新河专用线抢卸,并与湘江新河码头联系,派船把文物转载。”)又把故宫文物中的精华装进80只铁皮箱,由南京运往长沙。由那志良、庄尚严、曾湛瑶三人负责押运。曾济时先到达长沙,与湖南方面协商,选定湖南大学图书馆作为故宫文物贮存地点。80箱文物从南京船运至汉口,在汉口转换火车,运抵长沙火车北站。文物卸车后用汽车运到湘江边,装船渡江,再用汽车运到湖南大学图书馆。在转运过程中,故宫博物院4位工作人员分了工,曾湛瑶在火车站装车;那志良在船码头接车;曾济时在湘江对岸溁湾镇接船;庄尚严在湖南大学图书馆接收。经过一整天的转运,80箱珍贵的故宫文物安全存放在湖南大学图书馆地下室。
1937年8月淞沪会战,中国军队失利,战火延伸至内地。长沙遭日本飞机轰炸,国民政府决定将文物内迁。1937年底,存在放在湖南大学图书馆的80箱文物装上10辆汽车,经广西辗转至贵阳,贮藏在贵州安顺华岩洞,直至抗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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