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五代,天下大乱。湖南也是“风化陵夷,习俗暴恶”,岳麓山的佛教僧侣智璿(同璇)等“因慕儒者之道,乃割地建屋,以居士类”,在此兴学。
宋开宝九年(976),潭州知州兼湖南安抚使朱洞和通理郡事孙逢吉接管智璿的办学设施,并在其基础上“因袭增拓”创办了岳麓书院。“开讲堂,揭以书楼”,在“讲堂五间,斋舍五十二间”中,就有专门的藏书之所(《巽斋文集》卷7)。
咸平二年(999),谭州知州李允则扩建书院,“揭以书楼,朔先师十哲之象,画七十二贤”(《玉海》),形成讲学、藏书、供祀的基本规制。
北宋元符年间(1098—1100),潭州推行“三舍法”,以学生考试成绩高低逐级安排升舍,分州学、湘西书院、岳麓书院三个等级,形成著名的“潭州三学”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岳麓书院遂被定为湖南的最高学府。
宋乾道三年(1167),著名理学家朱熹访院,手书“忠、孝、廉、节”,与张栻讨论《中庸》之义,开书院不同学派会讲的先声。
绍熙五年(1194),朱熹知潭州,扩建书院,增置学田,增加学生名额,颁书院“教条”,讲学其中。
延佑元年(1314),别驾刘安仁、主簿潘必大重修书院,聘朱某、张厚相继主院,吴澄作《岳麓书院记》《百泉轩记》。
明洪武元年(1368),岳麓书院毁于兵火。(https://www.xing528.com)
明宣德七年(1432),岳麓书院开始修复,经成化五年(1469)、弘治七年至九年(1494—1496)等先后修建,基本恢复旧观,首创祟道祠,并重新办学。
明正德二年(1507),新建文庙,五年,又建六君子堂,祀建设功臣。
嘉靖九年(1530),明世宗皇帝颁“敬一箴”及所注程颐“视、听、言、动”四箴于岳麓,增加敬一亭,后改名四箴亭。
康熙二十六年(1687),赐御书匾“学达性天”及经书讲义等,因建御书楼。
雍正十一年(1733),诏令岳麓为省城书院。
乾隆九年(1744),皇帝赐“道南正脉”额,以褒扬岳麓书院传播朱张理学之功。
清末,岳麓书院顺应历史潮流,设译学、算术等科,增置时务和西学图书,进行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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