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若能在发生之前就能预测到,人们是可以预先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这是最理想的控制情况,但这种现象不是很多。并非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有卓越的远见,同时也并非所有的偏差都能在产生之前被预见,事实可能正好相反。于是,最常见的控制方式应该是在偏差产生以后能够迅速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为此,要求管理者及时掌握能够反映偏差是否产生、并能判定其严重程度的信息。
为了能够及时、正确地提供能够反映偏差的信息,同时又符合控制工作在其他方面的要求,管理者在衡量工作成绩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通过衡量绩效,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衡量工作绩效是以标准为依据的,但利用预先制定的标准去检查各部门在各个阶段的工作,这本身也是对标准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的过程。
在制定标准的时候,人们可能考虑了一些次要的因素,没有突出主要因素。因此,利用既定的标准去检查人们的工作,有时并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在衡量工作绩效的过程中对标准本身进行检验,就能够反映被控制对象的本质特征,辨别并修改那些不能为有效控制提供必需信息、容易产生误导作用的标准。
2)确定适宜的控制频度
控制过多或不足都会影响控制的有效性。这种“过多”或“不足”,不仅体现在控制对象、控制标准的数目上,而且表现在对同一标准的检查频度上。频繁的检查不仅会增加控制的费用,而且可能引起有关人员的不满,影响他们的工作态度。而检查的次数过少,则可能使许多重大的偏差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采取措施。(www.xing528.com)
以什么样的频度,在什么时候对某种活动的绩效进行衡量,取决于被控制活动的性质。需要控制的对象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时间间隔是确定适宜的检查频度的主要因素。在现实中,管理者经常在他们方便的时候,而不是在工作在控制的最佳时机进行检查。这种现象必须避免,因为这可能导致行动的迟误。
3)建立信息反馈系统
管理者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了实际工作与标准的偏差信息,才能迅速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应该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网络,使管理者及时发现问题。这个网络还应能及时将偏差信息传递给予被控制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以使他们及时知道自己的工作状况、为什么错了,以及需要怎样做才能更有效地完成工作。建立这样的信息反馈系统,不仅更有利于保证预定计划的实施,而且还有利于基层工作人员实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控制。
4)要重视对各级主管人员工作成效的衡量与评价
组织中的各级主管人员既是计划的执行者,同时也是计划的制订者和监督者。他们的工作成效与组织目标的实现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因此,对各级主管人员的控制必须要有系统的观点。要制定各种可行的标准,既要对主管人员的工作成效做出客观的衡量与评价,也要对他们的个人品质和工作能力做出客观的衡量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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