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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澳门地区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于1999年澳门回归前夕颁布施行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性作用的准则。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立法准则的功能、行为准则的功能和裁判准则的功能。[1]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中所规定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和反映了该部民事诉讼法典的本质属性、价值理念、指导思想和立法精神,是制定、理解和适用民事诉讼法的重要依据。

港澳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澳门回归后对法律本地化的需求,葡澳政府对葡萄牙延伸适用于澳门的《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典》以及《刑事诉讼法典》等五大法典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和本地化立法工作。澳门地区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以下简称《澳门民诉法》)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于1999年澳门回归前夕颁布施行的。

《澳门民诉法》以1961年《葡萄牙民事诉讼法典》为蓝本,吸收葡萄牙历次民事诉讼改革的成功经验,沿袭了葡萄牙在民事诉讼改革中所吸纳的当代欧洲大陆新的诉讼理念,体现了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最新改革成果。该法中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集中体现了这些成果。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性作用的准则。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立法准则的功能、行为准则的功能和裁判准则的功能。[1]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中所规定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和反映了该部民事诉讼法典的本质属性、价值理念、指导思想和立法精神,是制定、理解和适用民事诉讼法的重要依据。(www.xing528.com)

《澳门民诉法》引入了产生于西方“后自由主义”时代,在欧洲大陆形成的民事诉讼新理念、新制度。该法确立了以下十个基本原则:诉诸法院之保障原则、自力救济之禁止原则、当事人进行原则及辩论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处分原则、诉讼程序之领导权及调查原则、形式合适原则、合作原则、善意原则、相互间行为恰当之义务原则。[2]上述原则既各具有侧重点,又彼此关联对应,构成了《澳门民诉法》完整的诉讼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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