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银行机构风险治理结构的一个核心部分,合理的薪酬体系可以促进银行机构选择适当的风险水平、强化银行机构的可持续性运营,并提升其风险文化。首先,薪酬结构的设定应着眼于银行的长期业绩和远期发展利益,并符合银行机构的总体风险战略、目标规划以及风险价值。在操作层面,薪酬安排应与银行的风险偏好相匹配,确保相关岗位人员承担相应的风险,并鼓励员工为银行整体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同时兼顾银行客户的利益),而非仅仅考虑其自身所在部门或所负责的商业条线的局部利益及个人利益。其次,银行机构在设计薪酬结构时,应确保可变薪酬(绩效薪酬)取决于已经实现的所有风险,以及银行已经承担但未实现的当前与未来的各类风险(包括违反内控程序及合规要求的情形),从而体现薪酬与风险承担及风险后果间的正向联系。最后,薪酬最终支付的时间应考虑到风险后果所延续的期间,即银行机构应延迟发放绩效薪酬的绝大部分,直到风险的相关后果明确显现出来。在此基础上,银行机构应依据实现的风险后果减少或撤销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或适用召回条款对已经支付的薪酬予以部分召回或撤销等(如在绩效薪酬支付后发现了新的事实,说明已支付的薪酬是基于错误的假设或错误的信息报告,或者发现相关银行员工未能遵守内控政策或法律规定等)。
国际清算银行所颁布的最新《银行公司治理原则》对进一步提高、完善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首先,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应在建立稳健的银行公司治理框架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高效的银行机构风险治理体系与相关风控机制,从整体上构建协调、统一、可操作的银行风险管控结构。其次,参考《银行公司治理原则》中三道风险管理防线的设计,银行机构内部相关部门应分工、合作和沟通,促进风险治理机制有效落实及运行。这包括:加强银行各商业条线(特别是前台部门)对风险敞口的识别、评估、控制以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及时沟通与协助;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在银行机构风险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特别是其独立性、权威性,以及来自其他部门的支持与辅助,以及银行机构内控部门的监督与审查。最后,进一步强调风险识别机制在银行机构风险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及时辨识银行所面临的所有潜在的风险敞口,并通过各种风险识别方法,如压力测试、特定情景分析以及例外情况下的风险敞口等,来控制、减少、规避相关风险。此外,银行机构还应进一步注意其他公司治理要素对良好风险治理结构的影响,如银行董事会对银行机构的风险文化、风险偏好以及风险政策的重大导向,薪酬制度及薪酬支付周期安排对于确保银行承担合理风险水平、控制风险底线的重大作用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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