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度反思及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改革的重点,银行风险管理得到银行机构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广泛重视。一方面,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各种政策手段,进一步加强对银行机构风险管理的监管,如发展或加强现有监管机制或提高银行风险管理的监督标准、增加与银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沟通与交流的频次,以及认真评估、分析向银行机构所提交的信息和报告的准确性与价值。另一方面,各国银行机构也开始认真审视其风险管理体系中现存的缺陷与主要问题,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治理机制,如建立更为高效有序的董事会监督框架、强化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内控措施与机制及合规管理等。同时,许多银行机构也注重强化董事会集体技能与董事任职资质、加强银行风险委员会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并提升首席风控官在银行运营与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间的有效沟通与交流。与此同时,上述银行机构风险管理改革措施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FSB)的报告,首席风控官在银行风险管控过程中依旧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与独立性,而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督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如未能充分、有效地评估银行机构的风险治理机制及风险文化。此外,监管部门亦未能有效实现与银行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定期沟通与交流。
结合上述银行风险管理的最新发展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国际清算银行(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在2015年7月修订并颁布了新的《银行公司治理原则》(“Corporate Governance Principles for Banks”),进一步明确银行风险管理结构与框架的重要性,强调建立风险治理体系的意义及其在构建良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如风险文化、风险偏好、银行风险承受力等,并强调董事会、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在银行风险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及监督责任。这具体包括银行风险治理结构的核心构成要素、银行风险识别系统的重新界定、在银行风险治理框架下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特定地位及作用,以及银行机构薪酬计划与风险控制间的相互作用与联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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