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内容而言,常识性公司治理原则囊括了公司治理的诸多基本要素,如董事会的构成与董事责任、股东权利的再次界定、公众信息披露、管理层的更迭与其薪酬计划等,但重点却依然聚焦于董事及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职能及决定性作用。
首先,该原则强化了对公司董事的资质与能力的要求。例如,在选任公司董事时,该原则建议应更加侧重董事的诚实品质、个人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背景和管理经验,确保公司董事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事务,如保证充足的董事工作时间、及时出席和参与相关董事及管理层会议,以及保证相应的工作效率与充沛的精力,而非敷衍了事、滥竽充数,充当“花瓶”董事。此外,这一新的公司治理原则也加强了对公司董事的培训与拓展,如包括对新任董事的培训与支持、就公司所在行业的最新发展与最新动态对董事进行的持续培训与引导等董事拓展计划等。
其次,就董事会整体而言,这一公司治理原则强调建立良好的董事会氛围,即董事会成员间既有和睦、和谐的同事和伙伴关系,共同分享、共同决策,同时又不乏相互间的有益的、建设性的批判怀疑精神。为了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原则还建议董事会主席及其他领导角色要定期轮换,董事的选拔应注意多样化,避免来源单一。同时,公司总裁与董事长是否由一人兼任问题也完全由外部董事来决定,并明确首席独立董事的权利、作用和职责。而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活力与稳定性,该原则也专门强调了年轻董事的新思维、新视角与年老董事年龄与经验优势间的平衡。(www.xing528.com)
最后,该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董事薪酬计划的安排与设定。一方面,原则建议董事薪酬的设计要公平合理,但另一方面,对于担任公司首席独立董事职位以及各董事委员会主席职位的董事个人,原则将按照其职位的作用、工作量及贡献而适当增加薪酬。同时,在董事的薪酬构成中,原则也建议大幅度提高公司权益、股权等长期公司激励机制的比例。该公司治理原则也针对不同董事委员会的职责与工作量而设定了不同等级的薪酬计划。此外,这一新的“常识性”公司治理框架还进一步明晰、加强了公司董事会与董事的职责与责任,如捍卫公司的良好声誉、提升和完善公司企业文化、增强公司信息披露并强化定期披露的内容与范畴,以及在公司总裁“未能适当履职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相关事宜。另外,这一原则也注意加强股东与公司董事会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公司运营。股东与董事会的直接交流改变了传统上由公司管理层、公司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股东事宜的情形,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公司的透明度,促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理解并参与公司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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